第十章
乔阿普与倚影卫面面相觑,柳寻鸢抱着花虎不知所措,自打这骷髅公子活过来之后,在百知眼中,他们几人便跟隐形了似的,不再引起它半分的关注。
当骷髅公子从他们面前经过时,又道:“这些人也放出去吧,虽然他们看起来惹人嫌弃,但若不是他们歪打正着拔了暗刀,我怕是不能提前醒来呢。”
“好。你说放,我就放。”它领着骷髅公子走到西面的书堆前,不知按动了什么机关,东面的墙上竟开出一道门来。
“走吧。”骷髅公子高兴地朝那头走去,经过倚影卫身边时,他停下来,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死死瞪着她的脸,以警告的口吻道:“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们的麻烦,否则,我自有办法让你只剩半条命!”
哦……这是威胁谁呢?
他把“半条命”三个字说得特别重。
倚影卫若无其事地清了清嗓子,道:“既然暗刀已毁,凶手也被你的丫头弄得死无全尸,这一页就算翻过,以后各行各路。说得就像谁愿意跟你这个骷髅男有瓜葛似的!”
“那就好。”骷髅公子正要离开,又回头道,“我有名字,我叫许承怀。”
倚影卫白他一眼,直到他跟百知消失在门后,她才开口:“还愣着干啥!走啊!”
“这就结束了?”乔阿普揉着脑袋,“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我怎么觉得事情发展得不对头呢?”
“我们抱在一起被烧成灰才叫对头?让你走就走,哪儿来那么多废话!”
“倚姐姐,我怎么觉得……”
“哪来那么多废话!”
在倚影卫的催促下,一行人快速踏上门后的石阶,不消片刻,在迎面而来的光亮中,他们越过石阶顶端的暗门,再看四周,竟是一座陌生房舍中的厅堂。房间虽然老旧,却收拾得一尘不染、清新雅致,窗外阳光正亮,树影婆娑。那自称许承怀的家伙,正站在窗前,怔怔地看着外头的景色。
百知依然停在他的肩头,说了一声:“你们走吧,后会无期。”
“哦,好吧。”
好半天没出声的柳寻鸢撩了撩额前的碎发,额上的蛇印随着他的动作若隐若现。
……
“承怀,”他肩头的百知不解道,“他们要走便走,何故挽留?”
“嘘……”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只是有件事总也想不起来,多一个人,或许能多一个帮我记起来的机会。”
柳寻鸢打量着他,不知什么时候又换上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笑嘻嘻地指着自己:“我长得很提神么?”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骷髅公子诚实道,“多看看你那张提神的脸,兴许我便想起来了。”
这人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柳寻鸢立刻垮下脸来,横抱着手臂道:“想记起啥?活着时有几个老婆还是临死前私房钱藏哪了?”
乔阿普暗自叹气,起了杀心还能胡说八道的,大约也只有他了。
“都不是。”骷髅公子忽然朝他走过来,停在一步开外的地方,微微低下头,正视他的眼睛,“我想不起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此话一出,满室俱寂。
柳寻鸢愣了好一会儿才“哈哈”笑出来:“这事重要么?”
“重要。想不起来我会很难受。”骷髅公子又扭头看向自己的肩膀,“丫头,你可还记得?”
百知叹气道:“怎会不记得……”
“真的?”骷髅公子忙将它捧到手心里,急急道,“快告诉我,我是怎么丢了性命的?”
百知想了想,说:“你素来身子弱,常染风寒。那年秋天,你失足落入外头的荷塘之中,幸好我及时将你救起,可你还是寒气入体一病不起,最后……死在我怀里。”
骷髅公子沉默片刻,又问:“那荷塘……还在吧?”
百知道:“在呢,连水都不曾少一滴。”
“还在啊……”骷髅公子缓步往房门走去,“我去看看。”
柳寻鸢正要跟出去,却被倚影卫挡住:“此物诡异。”
“不怕。一副骷髅能闹出多大的事。”柳寻鸢笑笑,朝倚影卫背后的乔阿普努努嘴,“不如你们先行离开,剩下的事,交给我便是。”
“可我担心那妖孽……”
“没事。”他狡黠地一笑。
倚影卫皱眉:“我先把阿普带出去安置妥当,再回来找你。放你在这里,我不安心。几个人出来,便要几个人回去。”
“快把这家伙带走吧,不必回来找我。就冲这个月工钱还没领,我才不会死。”
倚影卫哭笑不得,叮嘱了一句“万事小心”后,便拽着乔阿普迅速离开。
她行走江湖多年,刀光剑影习以为常,人头落地不皱眉头,再凶险的事都扛了过来,身上伤痕无数,深深浅浅,但再深的伤,也没有哪条能伤到心里去。唯独这次是例外,身体没有遭受半分损害,但偏偏伤得最重,到现在心口还隐隐地疼着。
如果可以,她此生都不想再回到这个地方,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想。
柳寻鸢径直走出房门,来到后院的荷塘边。
枯败的荷叶与草枝颓丧地漂在发黑的池水上,午后的阳光也挽救不了这里的死气沉沉。
骷髅站在荷塘边,沉静得像一座雕像。
柳寻鸢走到他身旁:“这可不是赏风景的好地方,一潭死水。”
好一会儿,骷髅方才缓缓道:“那年秋天很冷啊……池水更冷……”
百知停在他的掌心里,轻声道:“还是进屋去吧,过去的都过去了,何必再想起来。”
“有的事,必须要想起来。”骷髅说罢,突然攥紧了百知,旋即整个人往荷塘里倒下去。
“承怀!你!”百知大叫。
“喂你干什么!”柳寻鸢也大叫,因为骷髅倒下去的瞬间,也拽住了他的胳膊。
“扑通!”水花四溅……
——
“哗啦。”
一块石头被扔进水里,水花过后,平静的荷塘荡起一圈圈涟漪。
许承怀站在窗前,手里擦拭着一只精致的银杯,桌上摆着另一只已经擦好的,两只杯子是一对儿,杯身上都刻着并蒂莲,这是他特意给自己与莲歆的交杯酒准备的,花了不少心思请师傅打造而成。
三天后就是他的婚礼,而他已经幻想了无数次莲歆乘着花轿来到家门口,在欢天喜地的乐声中被他牵进属于他们的新生活的场面,甚至想好了他们要生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连孩子的名字他都想好了。
想他一个家无祖荫、身无长物,只晓得读书写文章的穷书生,也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气,竟能与莲歆这样好的姑娘共谐连理。
三年前,他在集市上摆摊替人写书信,风大,信纸吹得满天飞,他忙着去捡,又不小心打碎了砚台,墨汁把他新买的衣裳染得一片狼藉,路过的好事者纷纷窃笑,说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连几张纸都抓不住。正狼狈时,有人来帮忙,穿着朴素的清秀姑娘把拾起来的纸叠在一起,还细心地拂去上头沾染的尘土后递给他,笑吟吟道:“春风顽皮,公子今后万不能大意。”
蹲在地上的他,抬头见了她的脸,说什么春风顽皮,她的声音她的笑,就是此生见识过的最怡人的春风。
此后,莲歆但凡路过集市,十之八九会“无意”地经过他的小摊,从最初的互相点头问好到之后的闲聊三两句,两个年轻人的相处在平淡而舒适的气氛里慢慢默契起来。
起初,莲歆总以找他写信给远方的亲戚为由,在他的小摊前尽可能地多留些时日。可不久后他发现,莲歆并非那些目不识丁的乡野女子,她不但识字,还念过不少书,他随口一句诗词,她都能接上下一句。莲歆的父亲是个账房先生,难得的是眼里并非只有银钱,虽非富贵之家,但对唯一的女儿也是视为掌上明珠,不但吃穿上不亏待,还教她读书识字,说女儿家光会针线还是不够的。
不过,当他拆穿了莲歆的“谎话”之后,姑娘只是含羞一笑,说了句自己的字不及他写得好看,便化解了尴尬。之后的日子,莲歆几乎成了他最贴心的帮手,生意好的时候,她帮他洗笔研墨,有时还要耐心地一遍遍安抚耳朵不好使、脾气又急的老头老太太们,也不知是她脾气太好还是天生讨人喜欢,自打她到他身边帮忙之后,来找许承怀的客人们渐渐多起来。
忙碌之余,他的视线总会情不自禁地追随她的每个举动,真是喜欢她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无需多余的嘱托,只要一个眼神的交换,她立刻会意,事无巨细,统统打理妥当。说来她并无绝世之貌,小家碧玉、普普通通,但与她相识的时间越长,他越肯定只有身边这个女子能给他细水长流的幸福。
时光如白驹过隙,相识一年多之后,终到了谈婚论嫁的这一天。莲歆父亲素来开明,并不嫌弃许承怀无父无母无家业,倒是很欣赏他的才情与淡然良善的性子,觉得有这样一个女婿也很好,难得的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要紧。于是,婚期很快便定下来。
好在还有这间祖宅,虽有些老旧了,但细细打扫一番,再挂上红绸红灯笼贴上红彤彤的喜字之后,倒也有了让人期待的新气象。
三天之后,这里就有女主人了。
许承怀擦着杯子,嘴角情不自禁地扬起来。
“扑通!”
又一块石头砸进了荷塘里,动静把刚刚停在树枝上的鸟儿都吓跑了。
他从习惯性的甜蜜畅想中回过神来,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虫虫,你若是闲得慌,帮我去胡婶那儿看看,若被套绣好了便取回来。胡婶拍胸口说过今天能完成。”
坐在荷塘边扔石子的小姑娘回过头来,懒懒地说:“晚上再去吧。胡婶的手脚出了名的慢,现在去怕要白跑一趟。”
“那你过来,帮我一道整理整理柜子。”
“哦。”
小姑娘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慢悠悠地朝屋子这边走过来。
所有认识许承怀的人都知道,他还有一个小名叫虫虫的妹子,与他相依为命。
许承怀虽是一介穷书生,但并非那类只喜关在家中读书的呆子,身家虽不丰厚,但也以游走名山大川为人生乐事,多少怀着一颗闲云野鹤的心。经常在赚到些钱后便踏上旅程,盘缠用尽了,又随遇而安地在当地寻个差事,替人卖字画,教孩童读书认字,甚至在酒馆里跑堂,他都做过,只要赚够下一程的旅费,立刻踏上行程。
漂泊不定的日子过了好些年,终于,三年前他到底是回到了老家连水乡,安安分分地呆在了爹娘留下的祖宅里。不过,随他回来的,还有虫虫。他跟大家说虫虫是他亲妹子,当年生活困难,母亲在生下虫虫后便将她送给了远房的亲戚,此番他路过外乡,机缘巧合下与妹子相认,且亲戚一家的日子也十分艰难,他索性将虫虫带回老家,兄妹二人再不分离。
其实是个漏洞百出的谎话,但谁也没心思去在意一个穷书生家里少一个多一个妹子,毕竟世道越发乱起来,自顾尚且不暇,哪还管得了别人家的事。
他是独生子,真真切切。没有妹妹。
他与虫虫,是在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辰州相遇的。
四年前的初春,大约是他最倒霉的一段时间。刚到辰州不久,他仅有的盘缠便被贼人扒走,偏又在这时染上了风寒。半死不活地晕倒在街头时,他被一个出来化缘的老和尚救了,对方还将他带回庙里休养。
他感念和尚的救命之恩,病好之后也没有立即离开,而是主动留在庙里做些挑水洗衣的粗活儿,有时也帮忙抄写经书。且这座庙算是当地大庙,有上百僧众不说,还有一座据说由皇帝亲笔题字的藏经阁,九层高塔里收满了佛经与各朝各代的名著典籍。
他喜欢游历,同样喜欢读书。这藏经阁于他而言,简直是一座难得的宝藏。在征得住持的同意之后,他在做完自己的工作之余,可以留在藏经阁中饱览群书。
怕是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读书环境了,青灯古佛,无欲无求。
小半年时间里,他大约读完了第一层的一半藏书,且他是真心爱书之人,连翻书时都小心翼翼,生怕弄坏弄皱哪怕一页,读完之后必要用袖口在封面上掸一掸,方才端正仔细地放回原位。
但百密也有一疏,尤其是遇到运气又恰恰不太好的一段时日。
那晚,他点着油灯在藏经阁一层的角落里读书,确实是本好书,读得他如痴如醉,直到凌晨才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之后他还忍不住掩卷沉思。突然松懈下来的脑子偏在这时走了神,他竟稀里糊涂地睡了过去。也怪他倒霉,一只小老鼠窜出来,碰翻了油灯。
很快,火苗在书架底下蔓延开来,一本书接着一本书燃起来。
他睡得极沉,竟无丝毫察觉。
“快起来快起来!着火了!”一个尖尖细细的女子声音在他耳朵里炸开来。
他脑子里“嗡”的一声,猛睁开了眼,旋即吓出一身冷汗,赶紧脱下外衣扑打火苗。
幸好醒得及时,只是四五本书烧起来,三两下扑灭,未酿成大祸。
他擦着冷汗喘着气,心有余悸地坐在地上。
突然,他心下一惊,这个时候的藏经阁里,除了他绝不会有别人……那刚刚,是谁喊醒了他?那声音如此逼真,断不是做梦。
“是谁?谁叫醒了我?”他有些慌张,四下看去并无人影。
“以后还是不要看书看到夜深吧。不然藏经阁被烧掉的话,你就是千古罪人。”一团微小的白光,从书架高处缓缓落下来,停在离他一尺之遥的地方。
他捂住嘴,身子往后一仰,却不料脑袋重重地撞在书架上,疼得他“哎呀”一声喊出来。
半空中传来“嗤嗤”的笑声:“果然是个不聪明的人,难怪差点把这里给烧了。”
他捂住后脑勺,又惊又疑地问:“你你……你是何物?怎的会说人话?”
白光不以为然道:“我也是在这儿看书的。”
他咽了咽口水,结巴着问:“你……你是鬼还是妖?”
“反正不是会把这里烧掉的笨蛋。”白光停在他旁边的一本书上,渐渐收了光芒,细看之下,却是一只如蝇大小的虫子,身体扁得像一片树叶,四只脚。
居然只是一只小虫子……他竟松了口气,但马上又提起心来,世上哪种虫子能说人话?!这分明还是妖怪啊!
“你……”他指着它,“果真是妖?”
“是啊。”虫子坦白道,“你姓许是吧?我听到和尚们喊你许施主。”
“是……我叫许承怀。”他脱口而出,旋即又有些后悔,听说有些妖怪若知道了人类的姓名,便能用妖术做出各种伤害对方的事情。
“许承怀……”虫子反复念了几遍,“挺好的名字,跟你这个人一样平平无奇。”
“你究竟是什么?”他依然忐忑不安。
“妖怪,百知。”虫子回答。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百知?你的名字是百知?”
“以你的才智与见识,应该是没有听说过的。”虫子不客气道。
“我确实没有听过你的大名。”他竭力平静下来,“我第一次看见活的妖怪。”
“说的好像你见过死的妖怪?”
“只是一种比喻。”
“这也不是比喻呀,我第一次看见像苍蝇一样的妖怪,这个算比喻。”
“我只是表达我的惊讶。”
“这并不是表达惊讶最好的方式。”
“等等,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东西?”
人类对妖怪的恐惧,居然化解在一场奇怪的争论里。
他对所有人保守了秘密,关于藏经阁里住着一只妖怪的事。
虫子比他还爱看书,它说自己在藏经阁里住了两年,已经看到了第八层。
之后的无数个夜里,藏经阁里不再一片死寂。许承怀发现,自己知道的典故虫子都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虫子也知道。渐渐地,跟虫子一起谈古论今成为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它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许承怀自卑之余,对其相当佩服,后来竟有些相见恨晚之意。
有一天,他颇遗憾地说:“可惜你是一只虫子,若你是个人类,我定要请你喝酒吃饭,才不枉相识一场。”
虫子问:“酒好喝?”
“你没喝过?”
“我一般喝露水。”
“……应该比露水好喝。”
“那我又当回人类吧。”
“什么?”
“看书,别说话。”
第二天,虫子不见了。
一连七天,都没有在藏经阁再遇见它。
他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惹恼了它,所以它不告而别,毕竟是妖怪,脾气应该是古怪的。
但心里还是隐隐失落,没有它在一旁提点讨论,独自看书好像失了许多趣味。
可是第八天夜里,虫子回来了,以一个清秀小姑娘的模样。
他比第一次遇见它时还惊讶,那么小一只虫子,怎的说变成人就变成人了?
问虫子怎么办到的,它说告诉你你也不能理解,不如把时间用来喝酒。
他这才想起之前说过的话……不过是随意的一句,虫子却放在了心上,还如此大手笔地把自己弄成了人类的模样才回来“赴约”。
寺庙里自然是没有酒的,他领着它,不对,现在该称呼为“她”了,趁夜出了庙门,往街头一处尚未闭门的小酒铺而去。
他没有多少银子,酒铺里也没什么好酒,但她显然对酒这个东西很感兴趣,竟然当水一样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后自然是醉了。
夜深人静时,他背着她走在一地的月光里,听她趴在自己肩头背诵各种诗词歌赋,也是奇才了,醉成这样还能一字不差。
她背了一路的诗,最后在他耳畔梦呓般道:“高兴……好多年啦,没有人跟我喝酒,也没有人在我身边……”
他笑笑,说:“只知看书,身边真要有人,你怕是还嫌吵哪。”
她枕着他的肩膀“呼呼”睡了过去。
他想,自己这一生也算精彩了。虽没多少钱,但也走了不少地方。虽然有些不走运,但居然有机会背着一只妖怪走在小城的夜色里。他甚至觉得,在读书这件事上,他跟她是可以成为知己的。
这一晚,他没有急着回庙里,怕她万一醒过来耍酒疯惊动了和尚,于是背着她到了河边的凉亭里,脱了自己的外衣给她披上,虽然也不知妖怪怕不怕冷。然后让她舒服地靠在自己怀里,一觉睡到天明。
他不知几时也睡着了,醒来时,发现她正枕在自己的腿上,明明醒了却也不起来,只是睁大了眼睛看着自己。
他愣了愣,揉了揉眼睛,问:“醒了?”
她答:“都睁开眼了,自然是醒了。”
唉,她还是不能理解那些隐藏在话语之下的东西,总是那么认真。
“那你还不起来?”他又问,“一会儿有人来了,看见咱们这样子,怕是要说闲话的。”
“我在看你的脸。”她直白道,“书中描写男子好样貌的词句,好像确实都能用在你的脸上。”
他一怔,慌忙把脸扭开,顺手把她扶起来:“你也不是头一天认识我,无端端说这样的话让我如何回应?”
“我并没有问你什么,你为何要回应?”她眨了眨眼睛,“藏经阁里光线太暗,之前没有看得太仔细。”
“好了好了,该回去了。”他起身,却不由自主地歪倒下去,幸好被她一把扶住。
“怎么了?”
“脚麻……”
“啊,那必然是我压的。”
“嗯,必然。”
“可你之前为何不将我推开?我并未要求你做我的枕头,我在地上也能睡。”
“地上又冷又硬,磕了头是会痛的。”
“你喜欢我?”
他一阵猛咳:“你你……怎的说这种话?!”
“我瞧见许多书上描写的男女之情大抵如此,喜欢谁就不想对方挨饿受冻,更不愿其受伤生病。”她一本正经道。
他哭笑不得:“这些事……不能全部照搬书上说的来验证啊。”
“书上说的总不会错。”
“好好好,不如我们先回去再说?”
每次的争论都是以他的投降告终。
之后的日子,一切如常,无数个浮着幽幽沉香气味的夜里,他与她挑灯夜读,有说笑,但更多的是争论。
跟她相处越久,越发觉她是一只极其认真的妖怪。
然而就在这一年的夏末,藏经阁被毁,一夜惊雷,偏就劈中了藏经阁,惹起大火,哪怕众人极力扑救也未能挽回。
他吓出一身冷汗,那晚他与她恰好去了酒铺,遇到雷雨难以归去,索性给了老板几个钱,让他同意他们在酒铺里呆到雨停。
她却不以为意,说:“有什么好庆幸的,纵然你我身在藏经阁,我也不会让你被雷劈死。”
可他还是心有余悸,并感叹生死无常,于是决定就此结束旅程,回老家去寻个长久的差事,过过安稳日子。
她要跟他回去,不容他说不的样子。
起初他也为难,虽是妖怪,但毕竟是姑娘的模样,随他一个大男人住到家里,怕是很不方便。但这些日子的相处,好像又平白生出了些牵挂,看惯了她如今的模样,容易忘记她是只妖怪,觉得抛下她独自离去又不太妥当。
只好编个谎话了,从此许家就当多了一个女儿吧。
离开辰州那天是很热闹的,不光是因为前夜的大雷劈了藏经阁引来无数热议,官府也忙得不可开交,衙差们大街小巷地穿梭,据说是在城中某处挖到一具白骨,推测其生前是个年轻女子。
而这些对他们而言已经毫无意义。快到正午的阳光非常毒辣,他跟她戴着斗笠,一边抱怨着炎热的天气,一边走出了辰州的城门。
不知回到连水乡后,自己的生活会有怎样的改变。
他一面想着,一面看了身旁的她一眼,出门游荡多年,总是两袖清风,可这回却多了个妖怪妹子,不知是上天的厚赐还是玩笑。
他摇头一笑,向着家乡的方向加快了脚步。
“这些都搬走?”虫虫盯着被他从柜子里挪出来的书本。
“嗯。”许承怀拿绳子把书本捆起来,“跟私塾的焦夫子说好了,这些书都送给他,正好给那些家贫买不起书的孩子读一读,也省得他再多花钱了。”
她皱眉:“这些书不是你的心头爱么?何苦搬走送人?”
“能让更多人读到,这才是书籍最大的意义呀。”他笑道,“且这本来就是个衣柜,待莲歆过门之后,少不得要多好些衣衫,总不好让她同我一样满屋子乱放吧。”
她没作声。
“帮我再找根绳子来,回头我们一道把这些书给焦夫子送过去。”
“为了给她放衣裳,你连书都不要了。”她站在他身后,并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他回头,愣了愣,从未觉得她的视线像方才那样,冷冷的没有一丝感情。
“不是不要啊,是给它们找了更有意义的去处。”他笑出来。
她环顾房间,又道:“这宅子也不大,你成亲之后,是不是把我也要搬走?”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比书重多了,我怎么搬?”
“你的玩笑不好笑。”她看他一眼,转身出了房门。
他一头雾水地挠着头,不明白这丫头今天是怎么了。算起来,她随自己回来老家生活也这么些年了,虽也有闹脾气的时候,但基本都是为了某本书中某个观点而起的争论,他早已习以为常,赠书这事也不是今天才有,从前他送书给别人,她并无意见,今天这场脾气,委实来得莫名其妙。
他走回窗前,见她提了水,走到搭着花架的院落一角给花草浇水。
他们刚回来时,花草枯败一片。角落那里原本种的是他最喜欢的花卉,从前这里一到春季便是一簇簇鲜活绚丽的颜色,可惜自父母离世之后,他也无心情照顾,后来离乡远行,更是由得这些花草自生自灭,如今眼见着此处已了无生机,他本想将这些半死不活的花草一并铲除,却被虫虫阻止了。她说,虽然弱了些,但还未彻底枯死,既是喜欢的花,还是试试看能不能救回来吧。
想到幼时,母亲常带着自己在这里玩耍,教他说出每种花的名字,父亲则在不远处摆下小桌,一壶清茶一本书,一下午的时光就这样恬恬淡淡地过去。记得这些花种还是母亲亲手撒下的,如今许家只剩他孤单一人,连花草都不愿留下来。
那天,他捧着一片枯叶说,都这样了,肯定救不回来的。
她说只要她想它们活,就一定有法子。
既然知道她的性子,也就明白她的认真是不容否定的,所以他只好随了她的意思,由得她去打理这片毫无生机的角落。
意料之外的是,不到半年,起死回生,记忆里那块充满花与阳光的好地方又回到了面前。抚摸着枝上含苞待放的花蕊,他又惊喜又惊讶,也问过她是怎么做到的。她说她读过许多关于园艺栽种之类的书。
真是一只神奇的妖怪,居然只靠书籍就能创造奇迹,能认识她算是一种幸运吧?
父亲留下的小桌子还在,他打理一番之后仍将之摆到了原来的地方。跟父亲当年一样,一壶茶一本书一下午。跟父亲唯一的区别是,他身边不是目不识丁的母亲,而是学识渊博的虫虫。
只要不下雨,他们大部分的闲暇时间都在这里度过,跟在藏经阁一样,捧书对坐,为书中的内容悲悲喜喜、吵吵闹闹。
他曾问过虫虫,打算留在他身边多久,还问她妖怪是不是也要嫁人啊,如果她有意中人,一定要说出来,他会以十二万分的真诚送她离开并且祝福她。
虫虫说,她还在研究究竟什么叫“意中人”,弄明白了再回答他。
他想笑,觉得她有时候真是傻得可爱啊,有些问题,在书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呀。
此刻的窗外,她仍同往常一样,细心地浇灌着每一株花草。
他走到她身后,说:“要不要去买一套新衣裳,我瞧见方老板的成衣铺里又多了好几件衣裙,颜色可好看了。”
所有姑娘都会为新衣新鞋这件事开心吧,虽然不知她今天为何不悦,但总归还是希望她高兴起来。
“不用了,身上这件已是最好的。”她头也不回地说。
他蹲到她身旁,笑道:“等莲歆过门之后,你就轻松了,不用每天都给我烧饭吃。莲歆的手艺很好,做的饭菜你一定会喜欢。”
“不会有谁的手艺比我还好。”她淡淡道,“我看过的有关烹饪的书籍,大约比普通人此生吃过的饭菜还多。”
碰了几个软钉子的他,也觉得无趣,起身叹了口气:“我去把饭菜热一热,你浇完花就回来吃饭。”
他走出几步,又回头看去,夕阳下,她的身影在花架前显得特别单薄而孤独,而她由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与她相识数年,只在今天觉得彼此之间有一道墙,但也可能之前就存在,只是他从未发现?!
三天时间转瞬而过,婚礼当天,许承怀一身新郎装束,在为数不多的宾朋的陪伴下,兴奋又焦急地等着新娘的花轿。
可是,直到日落也没有花轿的踪影。
莲歆家在连水乡东头,离许家顶多两个时辰的脚程,天都快黑了,再慢的轿夫也该到了。
许承怀越发不安,早在两个时辰前他便想出门去看看。宾客们劝阻了他,说新郎新娘在婚礼之外的地方碰头不吉利,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被什么耽搁了,连水乡素来风调雨顺人心安稳,不会有事的。可都这个时候了,哪还能管吉利不吉利。
他执意出了门,刚跨出门槛,便与一个人撞个满怀。
清晨好端端地上了花轿,却在半途中出了事。送嫁的人只听到她在花轿里喊了一声心口好疼,待掀开轿帘查看时,她已然昏迷不醒,面色惨白,嘴唇乌紫,连好好的指甲也透着青黑色。
大家慌了神,赶忙折回,将她送往最近的医馆。可惜还是回天乏术,大夫说她身中剧毒,且此种毒药连他也没见过,不是寻常品种,药性十分刚猛。
后面的话,许承怀再也听不到了。他呆坐在门槛上,脑子里“嗡嗡”乱响,身边一切都变成缭乱的颜色与噪音。有人试图扶他起来,他一把推开那些好心的手,疯了般朝莲歆家跑去。
老泪纵横的莲歆爹,一看到他,更是泣不成声,连说对不住他了,没有照顾好女儿,好好一桩婚事,莫名成了丧事。
莲歆躺在床上,微微皱着眉头,跟她平日遇到麻烦时一个神态。
他跪在床前,握住她冰冷的手,想号啕大哭,但又总不能相信她已不能再醒来,不能相信夫妻未成,便已人鬼殊途。
大喜到大悲,一定要这么容易吗?
报了案,官府查了几个月,除了确定莲歆死于剧毒之外,一无所获。所有人都诧异,莲歆父女乃正经人家,为人又和善豁达,从不与人结仇结怨,实在想不到有哪个狠毒的东西,竟然选在人家大婚之日下此毒手,棒打鸳鸯。
许承怀病倒了,在床上稀里糊涂躺了一个月,虫虫里里外外地照应着,煎药喂饭,没有一刻松懈。
他终日坐在花架前,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地画着莲歆的样子。有时他神思恍惚,见了给他端茶送水的虫虫,还以为是莲歆回来了,抓住虫虫的手说你穿成这样子真好看,回来就别走了。
虫虫并不挣脱,由得他握着自己的手,并且还会认真回应他:“我不走。”
在她的照顾下,他的身子渐渐有了起色,精神也稍有好转,只是一想起莲歆,心口仍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虫虫只是尽心地照顾他的起居,但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交流,一个郁郁寡欢,一个心事重重。
那日,许承怀发现给莲歆准备的衣柜里,又放满了书,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邪火,他突然发狂似的把里头的书全部扯出来,一边撕一边踩,从前那个温文尔雅的许承怀在一地的碎纸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虫虫端着一碗补药站在房门口,直到他癫够了,没力气了,整个人瘫坐在地上之后,才进去把药放到桌子上,说:“既然不放衣裳了,何必空着。”
他微微喘息着,抬头看着她,未散尽的怒气仍在眼中冲撞着:“那是给莲歆留的,她不在了我也要留着!谁允许你把书放进去的!”
“承怀,你的病还没完全好,起来喝药吧。”她并不在意他的怒吼,过去扶他起来。
“走开!我不需要喝药!”他一把推开她,又开始撕书,“有什么用!读了这么多书有什么用!连自己爱的人都留不住,好端端的人,就那样冰凉地躺在那里!她那么好……那么好……”
被他推了个趔趄的虫虫稳住身子,冷冷地看着他:“那么好?有多好?你认识她只得一年罢了。她在你葬身火海前叫醒你了?她跟你一起挑灯夜读过?她跟你一起在街头的小酒铺里酩酊大醉过?她在晨风里自你怀中醒来过?”
这一连串的质问来得突然,他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怔怔地看向她。
“都没有。”她的表情没有任何起伏,“所以她为何会是你最爱的人?”
“你……”他居然被问得哑口无言,“你到底在说什么?”
“书上说,相爱的人必要志同道合,要长相厮守、互相照应。”她继续道,“我之前不明白什么才叫意中人,找了好多书看,才大概明白,意中人一定是我愿意跟他长时间生活在一起,看着他的模样我会觉得好看,跟他说话,哪怕是争吵我也不会生气。”她顿了顿,走到他面前,蹲下来直视他的脸,认真道,“所以,我的意中人是你。”
他显然被吓到了,连忙摆手:“不不……你说的不对,你都不知你在说什么!”
“我从不会出错。”她笃定道,“我喜欢你,想一直跟你在一起,如果在你我之间出现另一个女子,我会很不开心,非常不开心。这个宅子里,不应该有别人。”
他愕然,脑子里仿佛突然被刀子划了一下,之前塞满其中的浑噩与茫然霎时被释放得一干二净,连带着心眼也一下子透亮起来——他想到了一件可怕至极的事。
她毕竟是一只妖怪啊……
“你……”他挣扎了许久,终于问出口,“你对莲歆做了什么?”
“不让一个人进来我们的世界,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有效且迅速的方法。”她十分坦然,“书上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五雷轰顶已经远不能形容他此刻的感觉,可能一个人在快断气的时候才会有这种感受不到疼痛的绝望,身体仿佛出现了不可愈合的断层,七零八落地散开了去。
长久的沉寂之后,他终于抬起头,竟笑出来:“你果然是一只妖怪。”
“我本就是一只妖怪。”她镇定地看着面色发青的他,“希望你明白我做这件事是为了我们更好的未来。除了我,没有谁应该留在你身边。你也是喜欢我的。”
“喜欢你?”他发出古怪的笑声,“我喜欢一只虫子么?”
“你对我好,我知道。”她叹了口气,“我见书上描写过的好多白头到老的夫妻,都像我们这样,不离不弃、天生默契。”
他的笑容僵在脸上,咬牙道:“你才是生病的那个。”
“我从不生病。”她认真道,“承怀,我们像夫妻那样生活下去吧,我也可以穿上嫁衣,跟你拜堂成亲。”
他的眼神从惊恐到愕然再到蔑视,然后抱着头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我到底干了些什么啊……当年还不如让藏经阁里的火烧死我,被雷劈死也行呀!哈哈哈,枉我读书千百卷,竟忘记了妖邪就是妖邪,不能做朋友的啊。”
她皱眉:“我是妖怪,但不是妖邪。我所做的一切都查阅过无数书籍,并且经过深思熟虑。”
“书?”他止住笑声,从地上随便抄起一本书,“你以为它能带给你一切?”
“是。”她点头,“它就是我的一切。”
“那它怎么没教会你撒谎骗人?”他摇头苦笑,“起码不要如此轻松地告诉我你就是害死莲歆的凶手,说不定我们还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如何撒谎,书里自然也是写过的。”她一丝不苟地说,“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要我不要对意中人说谎。所以,我承认自己做过的一切。”
这些年来,她真的一点变化都没有,每一个字都说得理直气壮、不容反驳。
他很想用此生都没有说过的最激烈恶毒的话来反驳她说的每一个字,但话到嘴边却又“呼啦”一下烟消云散。
她的书教给了她各种令人刮目相看的本事,却唯独没有教会她如何与这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世界相处。
他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旁若无人地走出门去,顺手抄起一把铁锹,走到花架前,看了看这片被她一手拯救过来的花花草草,笑笑,猛地挥起铁锹,以碎尸万段的狠劲,把眼前的一切夷为平地。
她站在他身后,没有阻止。不论什么时候,她都是镇定自若的,一种天生的自信在不分是非地支撑着她的“坚强”。
“我们可以在一起的。”她平静地看着一地残花,“我想跟你在一起。”
他的身体凝固得像一尊雕像,许久之后才转过身,握在铁锹上的双手发出“咯咯”的声音:“我要是你,现在一定离这里远远的。”
她看着他手里的铁锹,皱眉:“你想用那个打我?”
“我想杀了你。”他咬牙,此生脸上从未露出如此凶恶的神情,但只维持了片刻,这份想杀人的心便被他天性中的柔软以及过往与她相处的点滴毁掉了,虽然恨之入骨,却难下杀手。
铁锹从他手中滑落,连着所有的精气神都落了地,埋了土。
“我一分一秒都不想再看到你。”他缓缓说着,行尸走肉般往与她相反的方向走去。
她站在原地,沉默地看着他忽然佝偻起来的背影。
突然,她小跑上去,抓住了他的手。
他停下,眉头仿佛皱成了两条永远解不开的锁链。
身旁的荷塘里,死水微澜,倒映着比任何时候都残破的风景。
“不……要……碰……我。”他咬着牙,每个字都塞满了无限大的厌恶。
她不说话,不撒手。
“滚开!”他突然暴怒,一把甩开她的手。
她连退了几步,却无视他发红的眼睛与扭曲的神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上去轻轻握住他冰冷的手。
这次,他不止甩开她的手,还用尽力气狠狠推了她一掌。
她十分狼狈地倒在地上,手掌被砂土划破,渗出血来。
他冷冷地看着她:“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我都不想再看到你,一眼都不想。”末了,他又补了一句,“你让我害怕,更让我恶心。”
毫无铺垫的崩塌,原来就是这种感觉。
整个世界被一笔勾销,能看见的能听见的都是一片空白,轻飘得像一张纸,但随手撕开就能滴出血来。
这个时候要怎么办,哪本书上说过呢?
她方寸大乱,猛地爬起来,跑过去一把搂住了他,反反复复地说:“别这样别这样……我们可以在一起的,可以在一起的!”
他倒抽了一口凉气,浑身的血脉都在震颤,一直压在心底的悲伤、愤怒与震惊终于找到了一个极端的出口。
“滚开!”他暴呵一声,一把抓住她的肩膀,用试图撕碎她的力气将她推了出去。
蛮力实在太大,她几乎是被推得离地飞了出去,重重落到地上,而他自己也不由自主倒退了好几步,脚下一滑,失了重心的他仰倒下去,“扑通”一声,水花四溅。
荷塘不大,但水深,他们曾经在无聊之时用竹竿试过水深,发觉最长的竹竿也触不到塘底。他还笑言当初挖这个塘子的人肯定心情不好,拿挖土来撒气才会挖这么深,也难怪母亲自小便提醒他一定要小心别掉进去,还吓唬他说池塘里住着水怪,会把不听话的孩子抓到水底去打屁股。
此刻,他本能地在池水中挣扎,身体在水里变得特别沉重,随时都要陷下去似的,他拼命往塘边靠,想抓住任何可能救他的东西,但那里除了一抓就断的野草之外,就是一片厚而滑腻的青苔。
混乱之中,他看见她的脸。
她站在塘边,不笑不怒地看着生死之间的他。
“我不知道要怎么做了,我去翻一翻书,看看有无答案。”
这是他隐约听到的,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去吧,去吧。
冰凉的池水灌进了他的口鼻,带着腥咸的奇怪的味道,仿佛那一池子不是水,而是血,他的、莲歆的……
在许多书里,夜读的穷书生与清丽的女妖怪,不论过程如何坎坷,结局如何悲凉,终究有一部分是与相爱有关的。
相识何如不相识……
他的意识消失前,心中反反复复回荡的,只有这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