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性和引起的推崇理论
原因是经常随后其效果。 这个想法是规律性的核心因果关系。 最有影响力的规则性理论可以在休谟(1739)中找到。 该理论由米尔(1843年)改进,他坚持认为相关规则是自然法律。 用于享受受欢迎的进一步改进,直到大卫刘易斯(1973年)批评了规律性理论,并提出了对反事实方面的因果关系的分析(参见反事实理论的进入)。 从那时起,原因的反事理论具有上升和规律性理论越来越陷入废弃。
规律密切相关。 当原因总是后跟其效果时,可以合理地推断出原因的效果。 在逻辑经验主义和信仰变革的逻辑方法之后,明确分析了推理关系方面的理论已经播下。 基本思想是使用合适的逻辑在合适的背景理论的背景下的相应原因可推断出来的效果。 推理理论为解决规律性理论衰落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因此,这些理论可以被视为规律性理论的继承者。
1.规律性的因果关系
1.1防斗规律理论
1.2条件和法律
1.3 inus条件
1.4当代规律性理论
2.推动因果关系
2.1演绎的批判性方法
2.2排名功能
2.3加强Ramsey测试
2.4批及账户
2.5因果模型方法
3.结论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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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1.规律性的因果关系
规律性理论的核心理念是导致的原因是定期的,然后是它们的效果。 真正的原因及其效果处于不变的继承模式:每当发生原因时,它的效果也会如此。 通过对比与因果动力或功效的关系来理解这种常规关联。 关于规律性理论,原因及其效果仅实例化了规律性。 没有因果幂被定位,其中一个原因带来了它的效果。 此外,没有假设形而上学实体或连接,这将在世界上基于规律。 因果关系没有成为生产的复而言之的关系,而是简单的规律性规则性。
1.1防斗规律理论
最有影响力的规则性理论是由于休谟。 他定义了一个原因
[a]对象先前和与另一个相邻的对象,以及类似于前者的所有物体是与那些对象相似的优先级和界端的PLAC,这类似于后者。 (Hume 1739:Book I,第III部分,第十四部分[1978:169])
此定义包含原因的三个条件。 首先,在临时效果之前的原因之前。 其次,原因与其效果连续。 也就是说,原因是其效果的时尚附近。 第三,与原因类似的所有对象都是与效果类似的对象的“类似关系”。 第三个相似条件说,原因和效果实例化了规律性。 要查看此项,请注意相似条件的预设:可以将原因和效果分类为类型。 像原因的对象是某种类型,也是效果的对象。 因此,第三条件说明某种类型的所有对象之后是某种类型的效果。
一种防守规则性理论(HRT),可能与休谟的原因进行真正的因果关系不一致,可以概括如下:其中C和E分别表示C和E类型的令牌事件,
C是E IFF的原因
(我)
C对E时尚常见的邻接,
(二)
C在时间上之前e和
(三)
C类型的所有事件之后是E型事件。
因此,在不时性恒星,时间优先级和正则连接方面分析了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减少到非因果实体:关于时空普通性和时间优先级的两个特定事实以及一般规律性。 根据HRT,没有什么可以造成的。 特别是,因果关系不涉及必要的连接,生产关系,因果动力等 - 甚至甚至是地面的正则。 这种避免形而上学的因果关系概念是规律性理论的特征(例如,参见,例如,Dowe 2000:Ch。2; Psillos 2009)。
让我们解释一些HRT的有源。 原因和效果的时空性恒星排除了距离的因果关系:原因是直接或通过连续事件链(Hume 1739:Book 1,第III部分,第II部分第II款)的效果邻近其效果。 原因的时间优先态和时间方向意味着因果不对称:如果C导致e,则E会导致C的情况是C。 因此,时间优先介绍引起的不对称性,以及我们如何区分原因和效果。 但是,它还规定了同时和倒退的可能性; 它抑制了在因果关系方面定义的非圆形时间理论的前景。
条件(iii)涉及一个特定的原因实例,C是E的原因,到所有类似情况的类,C和e的类型。 休谟考虑主要是事实的特定事项之间的关系。 然而,这些实际细节之间的因果关系依赖于某种规律性。 因此,任何因果关系都在定期上的卓越性,即在没有规律性的情况下,因果关系可能没有变化。 任何规律性,反过来,特殊事项的卓越事实:规律性没有变化,没有特定事实的变化。 由此确定规律性是否为真,所以通过哪个特定的事实获得。 同样,是否通过该规则性获得了因果关系获得。 最终,只有特定事实的事项决定了因果关系是否获得,因为耐寿的关系是传递的。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SuptueNience和David Lewis的条目,Subsemience的部分。)
根据条件(III),原因是其效果的充分条件,在这种意义上:实际世界中发生的所有C样事件实际上是e,实际世界被理解为集合所有特定的时空事实的收集。 对效果的原因的充分性不得在模态更强的意义上被理解(Dowe 2000:20)。 特别是,休谟否认原因需要它的效果。 在世界上,有 - 在原因和效果之间使用休谟的短语 - 只是一个“恒定的结合”。
在HRT上,每个效果都有足够的原因。 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事件都有足够的原因,但它说,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它是确定性的。 因此,HRT涵盖了概率的因果。 虽然该理论与原因的概率类似物兼容,但我们遵循休谟在这个条目中限制了自己的确定性因果。 (请参阅概率导致概述因果理论概述,底层过程可能是不确定性的。)
HRT允许我们发现因果关系。 我们可能会观察到时空续,时间优先级,并且某种事件通常是另一种类型的事件。 在反复观察不变的连续模式时,我们开始期望某种类型的这种特定事件之后是某种类型的特定事件。 由于类型的类型的恒定结合,我们培养了推理习惯。 或者哼唱着它:
一个原因是一个先例和与另一个人连续的对象,也是团结一致的,而那人的想法决定了思想,形成另一个的想法。 (HUME 1739:BOOK 1,第III部分,第XIV部分[1978:170])
我们的思想形成了习惯,以期待或推断出在反复体验顺序发生的事件时从原因推断出来的影响。 因此,我们在对象或事件之间产生了“超出了立即存在于感官的事件”(1739:Book I,第III部分,第II部分[1978:73])之间的联系。 我们的感官和我们的记忆只有在共同出现的许多物体或事件的情况下仅提供了我们的对象或事件,以及我们的思想从中形成了推理习惯。 仍然这些推理习惯也适用于未来,因为尚未观察到的规律性。 在休谟的话,
在发现任何对象的恒定结合之后,我们始终将推理从一个对象绘制到另一个对象,[...]。 也许'twill最终出现,即必要的连接取决于推理,而不是推理,而不是必要的connexion。 (休谟1739:第1部分,第III部分,第VI节[1978:88])
事实上,休谟说“[n]忧心病是在思想中存在的东西,而不是在物体中存在的东西”(1739:Book I,第三部分,第十四部分[1978:165])。 因此,世界上没有必要的联系,这将超越常规协会。 然而,我们基于感知规律开发的推理习惯使我们觉得原因与效果之间的联系比仅仅是不变的连续。 我们的思想中存在必要的连接,但不存在于物体(参见休谟的条目部分,必要的连接:建设性阶段)。
根据标准解释,规律本身是真实的。 确实在空间连续的某些类型的事件中共同和反复发生的事件,其中一些时间在其他方面。 条件是独立的:即使在没有任何心灵的情况下,规律也会作为特定事实的双肢马赛克模式存在。
是世界的因果关系,如HRT所表达,基本上相当于思想的因果? 两种定义之间的差异似乎是HRT的条件(III)被以下条件所取代:C型的C型使得E型e的e。而HRT不需要存在至少患有认知剂,则其他定义似乎需要这样的代理人,因此介绍依赖。 并且一个认识代理人可以从另一个事件推断出事件,即使没有连接两个事件的规律性。 已经说过这两个定义没有基础等同物,可以以使它们共同延长的方式读取定义。 例如,第二个清晰度的认识代理可以被视为一个假设的无所不知的观察者,他们总是和只依靠所有真正的规律(有关详细信息,见Garrett 1997:Ch。5)。
霍普对因果关系的看法是什么? 我们不会在此进入这一简明辩论。 足以说休谟的解释是歧管。 Psillos(2009:132)说,HRT“也是休谟的观点,给予或采取一点”,并在PSILLOS(2002:CH.1)中争论它。 但是有许多偏离解释(Beebee 2006; Garrett 2009;谢谢1989; J. Wright 1983)。 特别是思想中的因果关系与思想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休谟学者之间的辩论问题(参见例如,Garrett 1993)。
让我们回到防斗的规律性理论。 HRT享有两个好处。 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那样,不需要实质性的形而上学来解释因果关系。 没有像因果力量等实体,需要受到对原因和效果之间的必要联系。 因果关系相当减少到时空续集,时间优先级和常规关联。 其次,休谟的规律理论解释了我们如何弄清楚导致的原因。 一个原因是简单的事件,其在临时前面的前面并且对于另一个事件来说是时尚常见的界面,使得前者和后一种事件实例化规律性。 由于可以观察到时间优先级和时空优先级,因此识别原因的问题降低了识别规律的问题。
但是,HRT也面临着严重的问题。 回想一下,它预先假定原因和效果可以分类为通过规律性连接的类型。 但目前尚不清楚分类如何实现。 是什么让一个事件“喜欢”另一个? 对象或事件的哪些方面与排序相关? 许多当代哲学家在自然法律方面阐明了相似性或相似性的相关概念。 如果∀x的定律(a(x)→b(x)),那么类似于令牌事件a的事件是与类似于b类似的相同类型的事件的事件也只是同一类型的令牌事件。 然而,这是一个非琐碎的任务,给出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叙述,最重要的是可以说的。
第二个问题如下所示。 假设,巨大的流星导致恐龙灭绝。 对于流氓的流氓,必须有一个规律性地说,像巨型流星一样击中地球的活动之后是恐龙灭绝的事件。 但似乎似乎不存在这样的规律性:下一个巨大的流星击中地球不会导致恐龙灭绝。 恐龙已经灭绝了。 问题是流星只是在一次灭绝的原因。 但根据HRT这一流星击中地球只是一个原因,如果其他一些击中地球的流星也满足规律性。 但为什么在空间和时间很远的活动确定这个巨大的流星是否在这个场合引起恐龙的灭绝? 看起来好像我们在一次场合没有规律性的因果关系。 我们将把这个问题称为奇异因果关系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没有因果关系就可能有规律性。 公鸡的哭声在太阳的崛起之前,两种事件经常关联。 然而,公鸡的呐喊不是日出的原因。 这种问题的特殊情况是常见原因的联合影响。 假设C的实例化C是B的IA和B的实例A的常见原因,其中令牌事件A及时在令牌事件B之前(见图1)。 进一步假设C在A是时实例化。 也就是说,每当发生类型的令牌事件时,就会发生C类型的令牌事件。 然后,A和B之间存在常规连接,我们通常不算为因果关系。 迄今为止,这个问题仍然是规律性理论的中央挑战。
分别标有三个不相交圆圈的图分别标记为a,b和c。 从圆圈c呈箭头点圈出a,另一个从圆圈c圈到圆b
图1
抛开遥控器的可能性,现在,当可以回答三个问题时,导致的规律性理论只有个性。 下一节重点介绍了大自然法律如何有助于克服将事件分类为适当类型的问题以及它们如何将公鸡的哭泣作为日出的原因排除。
1.2条件和法律
磨坊(1843)精制了防斗的规律性的因果理论。 仅由于几个实例化因素,即实例化事件类型,效果通常仅发生。 他区分了积极和消极因素。 让C1,C2,......,CN是一组正面因素和
¯
d
1,
¯
d
2,......,
¯
d
M一组负面因子,足以用于效果E. Mill表示,施加的全部和缺乏负面因素足以发生的效果是这种效果的原因。 在符号中,令牌事件C1,C2,...,CN的整体性D1,D2,...,DM的缺失是发生的事件E IFF C1,C2,CN的原因,
¯
d
1,
¯
d
2,......,
¯
d
M足以E.
此外,Mill声称导致需要Lawlike Narmities。 常规关联是不够的。 一只公鸡的哭声(作为整体条件的一部分)在太阳的崛起之前,前者总是被后面的后来,但是公鸡的呐喊不算成日出的原因。 为了规律性不是自然的法律,这只是意外的规律性。
米兰规律理论(MRT)可以归纳如下:
{C1-N}的全部总因素{C1-N}和缺乏负因子{
¯
d
1-m}是E IFF类型的事件E的原因
(我)
有C1,C2,...,CN的事件,其瞬间与E时尚邻接,没有D1,D2,...,DM的事件,
(二)
C1,C2,...,CN类型的事件在E时之前,和
(三)
这是一种自然界,即当实例化任何负因子{D1-M}时,所有正面因子{C1-n}的实例化接下来是因子E的实例化。
什么是自然法则? 嗯,在规律性的因果理论中,法律是一个规律性地理解为稳定的事件模式 - 没有更多,没有任何东西。 然而,法律仍然是特殊规律。 据米尔(1843年),将其他真正规划的规律更长,而不是副本。 自然定律是最普遍的那些规律。 因此,他们在理想的演绎系统中组织了我们对世界的了解,这是一种非常简单和力量之间最佳平衡(参见,例如,1843:Book III,Ch。XII)。 Ramsey和Lewis进一步开发了这一最佳制度的法律账户。 Ramsey如下,
即使我们知道一切,我们仍然希望将我们的知识系统系统化为演绎系统,并且该系统中的一般公理将是自然的基本规律。 公理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任意的,但如果要保留任何简单性是一种基本概括的身体,则更容易是任意的,其中一些是被视为公理等。 (1928 [1978:131])
其他一切都相同,一个具有较少公理的系统更简单。 因此,简单地要求来自法律系统的非态度元素的修剪。 当它有更多的真理时,演绎系统更强大。 力量要求,豁免法律应尽可能地提供信息。 请注意,简单性和强度竞争。 仅由一个简单的公理组成的系统很简单但不是很好的信息。 对于任何事实有一个公理的系统非常强大,但远非简单。 为了避免演绎系统,这太简单了,无法提供信息,而且太复杂的系统,我们需要平衡简单性和力量。 简单和强度之间的适当平衡使得扣除系统最佳。
无法保证有一个独特的最佳演绎系统。 如果没有,那么自然定律是那些对所有推出简单性和强度(或至少足够好的)的所有演绎系统共同的公理和定理。 D. Lewis因此说
偶然的概括是且仅当它在每个真正的演绎系统中所示的定理(或公理)时,才有自然界的法律,这是实现了简单性和强度的最佳组合。 (1973:73)
因此,法律简单且非常高兴的是每个最佳演绎系统的一部分。 关于公鸡的哭泣和日出的规律性不是最佳演绎系统的一部分。 无论哪个规律性不是任何最佳系统的一部分都是偶然的:这不是自然的法则。 法律与意外规则之间的分界线是由任何最佳系统的一部分确定的。 请注意,在没有完整系统的情况下,没有规律性可以被视为自然法则。
令人担忧的是,认知考虑因素感染了最佳系统叙述。 当然,最好的系统需要什么真相是一个客观的问题,它不依赖于我们的知识。 然而,最佳系统是否客观地隐含了真理,取决于该系统的组织方式。 在选择公理以获得简单系统时可能存在相当大的余地。 担心的是,简单的概念不是完全客观的,即使它是,在简单性和力量之间醒来的平衡不是。 因此,法律是哪些规则取决于认知标准,我们的desiderata将我们的知识组织在演绎系统中尽可能简单。 这并不是说律师的规律是依赖的。 法律和规律仍然是世界上的模式,与我们的知识无关。 是什么让一些律法法律和其他一些没有其他人不仅由世界决定。 法律制作特征,在简单性和强度之间引起适当的平衡,似乎有一个认知组件。 这可能是没有实质性的形而上学承诺的成本。 (有关法律最佳制度帐户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自然法律的条目。)
认知组件是什么意思因守则规律而意味着什么? 规律性完全由世界确定,但规律性的律法部分地部分地休息,部分地休息了认知标准。 因此,虽然因果关系不是任意的 - 导致仍然必须是一个规律性 - 在选择哪个规则构成因果时,存在一个认知元素。 简而言之,规律性是独立的,导致什么不是。
防守规则理论,导致是规律性的实例化的,预先提出了事件可以分类为类型。 类型是一类类似的事件。 根据最佳系统账户,我们现在可以吸引性质法律,以确定哪些事件类似,哪些是不同的。 假设是A类型的所有事件A之后的是B型的事件B.然后类似于A的事件或对象只是类型A的另一个实例,同样用于B型。但是法律制作特征取决于那些所确定的类型法律依赖于认知考虑因素。 因此,堕入防斗的规律性理论并没有解决问题。 我们仍然需要一种将事件对类型进行排序。 但哪些事件彼此相似,具有学位,并取决于比较方面。 相似性和比较程度不是由世界被理解为所有特定时空事实的收集的。 程度和尊重是相当的认知组件,依赖于我们使用的类别和分类方案。 相关问题是GerryMandered类别或属性,如“grue”,如Goodman(1955)在他的新归档中所研究的。
定期理论的一些捍卫者认为对认知组件的依赖是一个问题。 为了解决它,人们可能希望在其关节中雕刻自然的自然属性。 这个想法是,这些自然属性提供了完全客观的分类。 这些自然属性将确保律法般的规则是没有认知组件的。 然而,自然是众所周知的难以定义的。 因此,彼此客观地和差异的自然性质通常被视为未进一步分析的原语,例如Lewis(1986:60-2)。
1.3 inus条件
在米兰规律理论上,原因是效果原则上足够的:自然界法则,使得事业的发生就足以发生其效果。 原因被认为是积极和消极因素的总体,这是对效果的充分性和必要的。 然而,一个和相同的效果可以有许多原因理解为充分和必要的总和(如已被Venn 1889所观察到的)。 这些不同的总和或因素集群,足以带来效果,但如果另一个群集是实际的,则不需要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