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二)

但其中一些危害和错误不是由任何特定的行为构成的,而是通过引起这些行为的程序,例如,当生命科学的研究计划隐含地承担了人性的意识形态驱动的概念时(见Longino 1990和安德森2004年迷人的案例研究)。 有时,危害和错误甚至可能建立在我们的认识性评估的实践中 - 甚至可能是一种非常惯例的趋势。 例如,假设我们认识到我们认识到的实践术语只有在他们拥有足够概念的情况下才能概念化这一事实时才会这样做。 有人有利于我们的做法具有这样的特征,其效果之一是明确的:那些对尚未设计了足够概念资源的事实的人最敏感的人(例如,在弗洛伊德敏感在弗洛伊德敏感的人身上敏感的事实关于镇压,或者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人对性骚扰的事实敏感)会发现他们独特的认知敏感性的拯救不被视为知识。 因此,即使这些后者对有关事实的范围不太成认知敏感,这些同样的人也不会被视为其他个人的权威或可信度。 女权主义认识论中的最新工作已经帮助我们欣赏这种现象的普遍性以及其品种(参见M. Fricker 2007中的认知不公正的开创性讨论,以及在Dotson中的发展2014)。

2.知识是什么?

知识是认知成功之一的认知成功是对理解感兴趣的。 因为它在最近的认识论中引起了大幅度的关注,而不是任何其他认知成功,我们将本节致力于一些细节。 但英文单词“知识”肿块在一起,各种州以其他语言区分认知“或作为”科学“。 究竟如何为各种认知成功分类不是可以仅通过吸引任何特定自然语言的词典来确定的东西。 本节介绍了一些关于使用“知识”中英语“知识”表示的一些认知成功的简要调查,但这并不旨在发出这些认知成功是一些常见属的所有种类。 然而,既不是它旨在发出这些认知成功并非所有常见属的所有物种:至少一些哲学家都在那里采取了一个属,意识,其中各种知识是所有物种,以及这些各种各样的各种各样的知识解释(见Silva 2019,捍卫“认识首先”认识论)。

2.1知道个人

即使你对拿破仑的了解很多事实,它也没有遵循你知道拿破仑。 你永远无法着眼于拿破仑,因为他在出生之前很久就去世了。 但是,尽管没有读过拿破仑,但你仍然可以了解拿破仑的许多事实 - 也许你更了解拿破仑的事实,而不是那些最关心了解他的人。 这表明,了解一个人与了解这个人的巨大事实并不相同:后者对前者来说是不够的。 也许前者对后者来说甚至没有足够的东西,因为我可能知道我的隔壁邻居,但却没有意识到他是一个卧底的代理人,而且他几乎所有他告诉我他自己是假的。

了解一个人是一个熟悉那个人的问题,熟人涉及某种对这个人的感知关系。 什么样的感知关系? 显然,不仅仅是任何感知关系都会做:我看到并听到成千上万的人在一个繁华的城市走路时,但它并没有遵循我熟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必须熟悉涉及将该个人与他人区分开来的能力吗? 这取决于这样的能力。 我熟悉我的隔壁邻居,即使在某种意义上,我不能将他与他相同的双胞胎区分开来:如果他们在一起,我就不能告诉谁是谁。

正如我们可以熟悉一个人一样,我们也可以熟悉一个城市,一个鸟,一个星球,一个星球,20世纪60年代爵士音乐,沃森和克里克的研究,转铁瘤等。 如果对人们的情况来说,熟练的要求是什么,请简单地清楚所有这些案件所需的内容。 如果动词“以与直接对象”的动词表示认知成功,或者通过法国“Connaitre”,我们还尚不清楚这些属。

2.2知道如何

在他的突破性的书中,吉尔伯特·罗尔的概念争辩说,了解如何做某事必须不同的事实不同的事实。 无论您如何了解游泳的事实,都没有遵循您对这些事实的知识,您知道如何游泳。 当然,即使在不知道关于游泳的情况下,你也可能知道如何游泳。 对于莱尔,知道如何从知识中根本不同。

在1975年开始,从1975年开始,在1975年开始,这种讽刺的区别是如何突出挑战的,并出版Carl Ginet的知识,感知和记忆。 吉林特认为,知道如何做某事只是知道特定的行为是一种做这件事的方法。 这一挑战是由Boër和Lycan(1975)延伸和系统化的,他认为知道谁,了解哪些,了解为什么,了解为什么,了解在哪里,了解,并且了解了知道Wh-的所有品种,因为他们称之为只有不同形式的知识。 例如,要知道谁是f只是知道一个特定的人是f.要知道为什么p只是知道特定的东西是p的原因。 要知道如何知道特定的行为是一种方法是对F的一种方式。这一观点是由斯坦利和威廉姆斯2001年以大量细节详细阐述的,然后由许多后续作家挑战或精致(例如,孟森中的论文和2011年摩尔特2011年,也是帕夫勒斯2015年和2017年)。

2.3了解事实

每当Knower(S)知道某些事实(P)时,必须获得若干条件。 一个命令甚至不相信的命题是不可能的,也不是表达的事实。 因此,知识需要信念。[14] 虚假命题不能,或表达事实,所以不能知道。 因此,知识需要真理。 最后,在相信p可能只是运气的问题时,s是正确的。 例如,如果哈尔认为他有致命的疾病,不是因为他被医生告诉他,但只有因为作为一个次闭症,他无法帮助相信它,事实上,他有一个致命的疾病,哈尔对此只是意外:运气的问题(运气不好,在这种情况下)。[15] 因此,知识需要第三个元素,一个排除上述运气,因此涉及S的信仰,在某种意义上,合理或适当地举行。 如果我们拿到这三个关于知识的条件不仅仅是必要的,而且还知道P如果P是真实的,并且只有在真实的情况下,也可以相信p。 根据本帐户,三个条件 - 真理,信仰和理由 - 是单独必要的,并共同足以了解事实的知识。[16]

回想一下,介绍了理由条件,以确保S的信仰不仅仅是因为运气而真正。 但是,如果它可以确保这一点,必须是合理的? 可能是认为,S的信念不仅仅是因为运气是合理的或合理的,从S自己的角度来看,拿到p才能实现。 或者可能认为S的信仰不仅仅是因为如果这种信念具有高客观的真理概率,那就是通过可靠的认知过程或院系形成或维持。 但是,正如我们将在下一部分中看到的那样,如果在这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理由理解,则无法确保运气。

事实证明,正如Edmund Gettier所显示的那样,有没有知识的JTB的情况。 因此,JTB不足以提供知识。 如同鉴于Gettier案例[17]的情况 - 既不是拥有足够的证据,也不是可靠的院系,也不是这些条件的结合,也没有成为确保信仰不仅仅是因为运气而不是真实。 考虑到众所周知的谷仓外观:亨利驾驶通过一个似乎谷仓的农村地区,除了只有一个谷仓外观。 从路上奔车,这些外墙看起来就像真正的谷仓一样。 亨利碰巧正在看着该地区的唯一真正的谷仓,并相信那里有一个谷仓。 所以亨利的信念是真实的,此外,他的视觉体验从他的角度来看,这是合理的,从他的角度来看,坚持这种信念。 最后,他的信仰起源于可靠的认知过程:普通,可识别物体的正常愿景,良好的照明。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亨利的信念只是因为运气:亨利注意到了一个谷仓门面,他的信仰是假的。 因此,亨利的信仰的认识论家中有广泛的一致性,亨利的信念没有资格作为知识。[18]

要与知识共同充分的状态,必须将进一步的元素添加到JTB中? 这被称为GetTier问题。 一些哲学家试图通过在上述三个条件下添加第四种条件来解决收集问题,而其他哲学家则尝试通过替换或改进理由条件来解决它。 我们如何理解替换辩护条件和改进它的对比,当然,我们如何理解正义条件本身,这是下一节的主题。

一些哲学家完全拒绝了Gettier问题:他们拒绝通过尝试添加到JTB来了解知识的愿望。 一些这样的哲学家试图在美德方面解释知识:他们说要知道一个事实是为了一个人对表现出来的认识的真相(见Zagzebski 1996和Sosa 1997)。 其他这样的哲学家试图通过将其识别为许多熟悉的物种的属性来解释知识:他们说知识是最普遍的派世病状态运营商(见Williamson 2002)。 还有其他这样的哲学家通过在其他一些活动中解释其独特作用来试图解释知识。 根据一些,要知道一个事实是为了使这个事实成为一个人可以做或想到的原因。[19] 据他人介绍,要知道一个事实是有权断言这一事实(见unger 1975,威廉姆斯2002,派生2002年的防守;看看Brown 2008b和2010的异议)。 根据其他人的说法,要知道一个事实是有权在推理中使用它(参见Hawthorne&Stanley 2008为辩护这个观点;请参阅2009年Neta和Brown 2008A的意见)。 根据其他人的说法,要知道一个事实是有关这一事实是否获得的值得信赖的信息。 最后,有些人认为这个问题“是什么要了解事实?” 是误导:动词“要知道”并没有做任何东西的工作,但是,这是一个不同的工作,例如,确保一个人的听众有关某些事实或其他的工作,或指示一个特定人是一个人的观众的工作有关某些事情的可信度信息(参见Lawlor 2013,阐明了保证观点,并为令人信赖的Informant Power的阐明)。

3.有关的理由是什么?

无论什么精确地参与了解事实,我们普遍认识到,我们的一些认知成功缺乏知识,例如,代理人可以以智力无法浮动的方式行导,但仍然最终相信一个虚假的命题。 朱莉娅拥有各种理由相信她的生日是7月15日:它在她的出生证明和她的所有医疗记录上说,她的家庭中的每个人都坚持为7月15日。尽管如此,如果所有这一证据都是在她出生时进行一些时间留下的结果尽管存在如此彻底合理,但她对她的生日的信念可能是假的。 关于理由性质的辩论可以理解为有关此类非知识保障认知成功的性质,作为朱莉娅在此示例中所享有的人的性质的辩论。[21]

3.1外语和非外语理由

普通语言中使用的术语“理由”是如何? 这是一个例子:汤姆问玛莎一个问题,玛莎回应了一个谎言。 她是合理的躺着吗? 简觉得她是,因为汤姆的疑问是一个不合适的问题,答案是汤姆的业务。 Jane可能意味着当她认为Martha在谎言回应时是合理的? 自然答案是这样的:她意味着玛莎没有义务避免撒谎。 由于汤姆的疑问,不是玛莎判断真相的责任。 这种对理由的理解,通常标记的外语,可以定义如下:如果X且才有才能禁止执行x,则S是合理的。[22]

如果,当我们应用单词的理由而不是行动而是对信仰,我们的意思是类似的东西,那么以下持有:

故事正义(DJ)

在相信P如果没有义务不得不相信p。[23]

当我们希望评估信仰,而不是行动,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有什么样的义务? 鉴于我们评估行动时,我们有兴趣在信仰方面评估道德或审慎观点的行动,事情可能是别的东西,[24]例如,追求真理,理解或知识。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在追求某种如此明显的认识目标方面做什么? 根据一个答案,一人由证据主义者青睐,我们应该遵守我们的证据。[25] 为了这个答案有用,我们需要一个账户,我们的证据包括什么,以及它意味着遵守它。 其他哲学家可能会否认这位证据主义者答案,但仍然说追求明显的认识目标,需要遵循正确的认识规范。 如果这个答案将帮助我们弄清楚义务义务对我们强加的义务,我们需要考虑到正确的认知规范是什么。] [26]

对理由概念的外语理解是德斯科,洛克,摩尔和Chisholm等哲学家的思考的思考。 然而,最近,两次主要反对意见被提出了在语言上的主题怀孕。 首先,有人认为DJ假设我们可以对我们的信仰进行足够高的控制。 但信仰 - 这种反对意见 - 不适用于行动,而是诸如消化过程,打喷嚏或不自主眨眼之间的事情。 这个想法是,信仰只是在我们身上发生或发生在我们身上。 因此,信仰不适合外语评估(见1985年和1988年的Alston;也见Chrisman 2008)。 对这种反对意见,DJ的一些倡导者答复了缺乏对我们信仰的控制,这不是思考理由作为外语状况的障碍(见R. Feldman 2001a)。 DJ的其他倡导者认为,我们对我们的信仰不那么控制,而不是我们对有意的行动(见Ryan 2003; SOSA 2015; SOSA 2000,2008,2012,2017;和Rinard 2019b)。

根据对DJ的第二个反对意见,故事的理由不能足以让代理人有理由的信念。 通常通过描述涉及具有认知缺陷的脱脂,文化的孤立的社会或受试者的案件来支持这一索赔。 这种情况涉及对认知局限性的主题,其认知局限性使他们没有义务避免相信他们的义务,但迄今为止,他们无法形成合理的信念(以答复对此反对的反应,见Steup 1999)。

那些拒绝DJ的人在语言上想到了理由,而是作为一个信仰在某种意义上有足够可能是真实的。[27] 然后,我们可以定义正当理由如下:

足够的可能性理由(SLJ)

S是合理的,相信P如果S·才认为P以一种使她的信念充分地认为是真实的。

如果我们希望将问题的可能性放在欠款,我们将不得不处理各种棘手的问题。[28] 现在,让我们只关注要点。 那些更喜欢SLJ的人致DJ会说,真理和外语理由的足够可能性可以分歧:这是可能的一种信念,在没有充分可能是真实的情况下在没有充分的情况下做出语言理解。 这只是涉及脱脂文化或认知缺乏主体的案件旨在展示(用于阐述非外界理由的概念,参见Alston 1988)。

3.2信仰是什么证明的?

是什么让人相信,这是什么时候? 信仰是否有理由或不合理,有一些东西可以实现。 让我们称之为使信仰或不合理的J因素的事情。 信仰的特征是J因素?

据“证据主义者”称,信徒藏有证据。 但是,它是什么证据? 一些证据主义者(虽然不是全部)会说它是一个呈现为真实的经验。 根据这些证据主义者,如果你杯子里的咖啡味道甜蜜,那么你有证据表明咖啡很甜。 如果你脑子里悸动悸动,你有证据表明你有头疼。 如果您有早餐有谷物的纪念,那么您有关于您早餐所拥有的证据。 当你清楚地“看到”或“Intuit”这个命题“如果杰克有四杯咖啡,那么杰克有三杯咖啡”是真的,那么你有证据。 在这种观点上,证据包括感知,内省,纪念和直觉体验,并具有证据是有这种经验。 因此,根据这种“体验主义者”版本的证据主义,是什么让你有理由相信P是你的拥有代表p为真实的经验(参见Conee和Feldman 2008和Mccain 2014,因为这种观点的防御)。 其他版本的证据主义可能会识别其他因素作为您的证据,但仍然是希望这些因素是J因素。

证据主义往往与可靠性呈现,这是一个可靠的来源所产生的信仰是合理的,因为它往往会导致主要是真正的信仰,来源是可靠的。 当然,可靠性主义者也可以批准前一段中提到的经验可能对您的信仰的理由有关。 然而,他们否认理由基本上是具有合适体验的问题。 相反,他们说,那些经历对你的信仰的理由而言,这不仅仅是通过证据支持这些信仰的证据,而是通过成为这些信仰的可靠来源的一部分。 不同版本的可靠性是辩护的:一些哲学家声称,一种信念是,信仰是由一个可靠的过程产生的(例如,参见高盛1986年),其他人声称,信仰是令人恢复事会,这是对理由的原因是什么与这种信念的真相可靠的科尔真实,其他声称证明了一种信念,即它是由能力的良性行使而形成的。

3.3内部与外部

考虑一个关于人类大脑的科学小说情景从其头骨中除去,在营养流体的增值税中保持活力,并且电化学刺激才能精确地具有你所拥有的相同系列经验。 称之为一个“生物”:一个比维奇会相信你所相信的一切,而且(通常认为)在相信这些事情相信相信它们的情况下相同的程度恰当地说明。 因此,理由是由您和您的常规脑多普尔戈格股份的那些内部因素确定。 这个观点是关于理由所叫做“内部主义”的。[29]

外部主义只是否认的内部主义。 外科家们说,我们想要的正当理由是知识所需的可能性,以及您与BIV Doppelganger分享的内部条件不会产生如此可能的真理可能性。 因此,理由涉及外部条件。[30]

在那些认为理由是内部的人中,如何理解内部的概念,与您与BIV Doppelganger分享的因素没有一致,这是什么,这使得这些因素与理由相关。 我们可以区分两种方法。 根据第一个,理由是内部的,因为我们享受对J因素的特殊访问:它们总是在反射上识别。[31] 因此,假设某些进一步的房屋(将暂时提到),致力于反射始终可识别。[32] 根据第二种方法,正常理由是内部,因为J因素始终是精神状态(见Conee和Feldman 2001)。 让我们称之为前可达性的内部主义和后一种心理学家的内部主义。

证据主义通常与这两个品种中至少一个的内部主义相关联,以及与外部中药的可靠症。[33] 让我们了解为什么。 证据表明,至少有两件事:

E1。是什么让人在相信p的情况下是一无所获的,而不是一个拥有的证据。

E2。拥有的证据是由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固定的。

E2似乎宣证是一种心理学家内部主义的版本。 但是,我应该注意,E1和E2的结合并不总是内心的。 Williamson(2002)捍卫了一系列证据中的证据,证据不是由您和您的相应生物分享的证据。 证据是无障碍的一个例子是内部主义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 E1和E2本身的结合意味着对理由的可访问性无关。 但是,支持下面的第一个原则的心理学家家庭主义者也将致力于讨论的无障碍内部主义,也致力于下面的第二个原则的证据主义者将致力于理由的可行性:

光度

一个人自己的思想是认知的:每当一个人处于特定的精神状态时,人们总是可以识别出一种精神状态,特别是一个人可以始终认识到反射一个证据拥有的证据是什么。[34]

必要性

确定有用证据是什么是先验识别的原则。[35] 依靠先验的洞察力,因此可以始终识别反映特定证据是p的特定证据的反映。[36]

虽然E1和E2本身并不意味着获得内部主义,但它们与光度和必要性的结合可能意味着获得内部主义。[37]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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