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好处(完结)

11.社会正义和共同的好处

共同的好处的概念与社会正义有关,但它超出了正义的要求,因为(1)描述了内心动机的模式,而不仅仅是外部行为的模式,而且(2)它可能包含非法要求的设施和利益。

考虑友谊的情况。 友谊是一种社会关系,需要那些站在关系中的人,以实现特定形式的共同关注的方式。 相关形式的关注形式纳入了道德 - 即的基本要求 - 即,斯坎伦(1998)呼叫“正确与错误”的道德 - 也不是彼此撒谎,互相攻击,或者彼此不公平的优势。 但即使是陌生人也需要符合这些基本的道德标准。 友谊的区别是,它涉及相互关注的形式超越基本的道德,需要朋友维护这些模式的某些行为模式,这些模式为某些共同利益服务。

政治社区的成员处于社会关系中,这种关系也要求他们以体现某种形式的共同关注的方式思考和行动。 共同的好处定义这种关注的形式。 共同的善良融入了社会正义的某些基本要求,因为公民必须以基本权利和自由提供彼此,并且他们不能互相利用。 但常见的好处超出了正义的基本要求,因为它要求公民维持这些模式的某些行为模式,这些模式为某些共同利益服务。

与友谊的比喻应该明确表示共同的良好是不同的,但仍与社会正义密切相关。 根据大多数主要传统观点,政治界成员的设施和利益有义务关心的义务部分在社会正义方面界定。 例如,Rousseau(1762B),黑格尔(1821年)和罗尔斯(1971年)所有人都认为,私人财产的基本制度都是司法的要求和共同的善利素。

另一个强调共同点的传统是天主教社会思想。 自中世纪以来,当圣托马斯·阿奎那注册了亚里士多德的常见良好时,该概念支持了社会应促进社会生活条件,使个人成员和团体蓬勃发展。 在这个想法上,法国哲学家Jacques Maritain认为,人权在自然法中基于自然的基础,而是通过对共同的善意来实现。 这种方向需要对多元化,普遍尊严和少数群体的权利承诺,其思想和兴趣可能被忽视(见Jaques Maritain的条目)。 同样,在自然法和自然权利中,芬尼斯持有尊重人权的要求是司法的要求,“人权维持是共同良好的基本要素”(1980,218)。

12.结论:多元和共同的好处

该概念的突出人员减少为社会科学家和哲学家建议,一个普遍的良好的概念与现代社会的多元化不相容(曼萨里奇和靴子2022)。 没有共同的神学或形而上学的基础,证明道德义务有挑战性。 为应对这一问题,理论家提出了可以促进共同的善意,作为审议,争议和批评的主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关于其含义的不确定性和分歧是展开社会学习过程的一部分,因为群体成员试图解释和推进共同的好(Sluga 2014:2)。 通过这种方式理解,共同的好处可以避免综合倾向,同时仍在挑战新的自由主义的人们鼓励公民占据私有化视角的重要作用。 在类似的静脉中,Michael Sandel描述了共同益处的公民观念,作为反思公民偏好的过程,通过与同胞的审议来改善他们。 根据Sandel的说法,公民文化是一个提供培养公民美德和机会的空间,了解我们要创造的政治社区(Sandel 2020:236)。

所有这些都让我们带来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许多当代的社会问题对公民可能占用私有视角时的观点以及从共同利益的角度来看,他们必须推理。 社会正义往往沉默这些问题,因为人们原则上可以作为司法要求,无论它们是由私人激励计划的计划还是关注共同利益。 这些社会问题最好明白为关于政治关系的性质的分歧以及它所需的共同关心的形式。 哲学反思在这种关系中发挥光线的重要作用以及我们所要求的东西超出了我们互相欠款的原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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