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褪色的蓝布衫

周明礼的旧衣柜里,始终叠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领口磨出了毛边,袖口缝着两块浅灰色补丁,衣角还沾着一点洗不掉的麦秸秆黄——那是1978年麦收时节,林秀兰最后一次给他洗衣时留下的痕迹。

那年周明礼二十岁,是村里唯一读过高中的“文化人”,被安排在大队部记工分。林秀兰比他小两岁,扎着两条粗辫子,一笑就露出两颗浅浅的梨涡,每天天不亮就挎着篮子去田埂上割猪草,路过大队部时,总会悄悄往窗台上放一个还热乎的玉米窝头。

他们的心意是在麦收时挑明的。那天周明礼帮着拉麦捆,不慎摔进了田埂边的泥沟,新买的的确良衬衫沾满了泥水。林秀兰正好路过,二话不说就蹲下来,把自己的蓝布衫脱下来递给他:“你先换上,我帮你洗。”她穿着里面的碎花小褂,衬得脖颈又细又白,周明礼接过布衫时,指尖碰到她的手背,两个人都红了脸。

后来林秀兰就常帮周明礼洗衣。她总把衣服洗得格外干净,领口袖口会用肥皂反复搓揉,晾在院子里的晾衣绳上,蓝布衫和的确良衬衫并排挂着,风一吹就轻轻碰在一起,像极了偷偷拉手的两个人。周明礼也会趁她割猪草时,提前在她常去的田埂边,把最嫩的猪草挑出来捆好,再藏一个裹着糖纸的水果糖——那是他托去县城的供销社主任带的,一毛钱能买三颗。

他们约定好,等秋收结束就托媒人说亲。林秀兰说要给周明礼做一件新的蓝布衫,用最新的细棉布,再绣上他名字的缩写;周明礼则攒了半个月的工分,买了一块上海产的手表,藏在枕头下,想在定亲那天给她戴上。

变故发生在秋收前的一个雨天。村里的水库堤坝被雨水冲开了一道口子,眼看就要淹了下游的麦田。队长喊人去抢险时,周明礼正在帮林秀兰修补漏雨的屋顶,林秀兰拉着他的手不让走:“雨太大了,太危险。”周明礼却掰开她的手,把自己的蓑衣脱给她:“我是男人,得去。你在家等着,我回来给你煮红薯粥。”

他走的时候,雨已经下得像瓢泼一样。林秀兰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雨幕里,手里攥着那件还没绣完的蓝布衫——她前一晚熬到半夜,刚绣好一个“明”字的偏旁。

抢险队在堤坝上忙到后半夜,缺口终于堵住了。可清点人数时,却发现少了周明礼。有人说看到他被冲走的木头砸中了腿,掉进了洪水里。林秀兰听到消息时,正在灶房里煮红薯粥,粥锅“哐当”一声摔在地上,滚烫的粥溅在她的脚上,她却像没感觉到疼,疯了一样往水库跑。

村民们找了三天三夜,最后在下游的芦苇荡里,找到了周明礼的蓑衣和那只没送出去的手表。手表的表盘碎了,指针停在晚上十点十七分——正是他掉进水里的时间。林秀兰抱着蓑衣坐在河边,眼泪一滴滴砸在手表上,把表盘上的泥点都冲干净了。她没哭出声,只是一遍遍地摸着手表的表带,那是周明礼亲手磨光滑的,怕硌着她的手腕。

后来林秀兰留在了村里,没再嫁人。她接过了周明礼的活,在大队部记工分,每天路过窗台上曾经放玉米窝头的地方,都会停下来愣一会儿。她把那件没绣完的蓝布衫接着绣完,“明礼”两个字绣得格外工整,只是绣线的颜色,比原来浅了许多——那是她哭着绣的,眼泪落在布上,晕开了绣线。

每年麦收时节,林秀兰都会把那件蓝布衫拿出来晒一晒。阳光落在布衫上,浅灰色的补丁泛着淡淡的光,衣角的麦秸秆黄,像一颗永远不会褪色的痣。她会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一边晒布衫,一边跟路过的孩子讲:“这是明礼的衣服,他以前最喜欢穿蓝布衫了。”

2023年的秋天,林秀兰走了,享年六十六岁。邻居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衣柜最深处,叠着那件蓝布衫和那只碎了表盘的手表,旁边还放着一沓泛黄的信纸,上面写满了周明礼的名字,却没有一封写完的信。

有人说,林秀兰走的那天,村里的老槐树落了满地的叶子,像极了1978年麦收时,周明礼帮她挑猪草的那个下午。风一吹,叶子落在蓝布衫上,轻轻打着转,仿佛在说:“秀兰,明礼来接你了,你们终于能一起看秋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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