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二封情书

他送我的第一支钢笔,是在高三毕业典礼那天。他从校服口袋里掏出来时,笔帽还沾着点墨水印,耳朵红得像操场边的石榴花:“以后你写作文,就用它,我会在隔壁市的大学,等你每一封回信。”

那时候我们总写信。他会在信里画歪歪扭扭的笑脸,说图书馆窗外的梧桐树又落了多少叶子;我会把月考的错题抄下来,问他有没有更简单的解法。每次收到信,我都要把信封上他的字迹摸好几遍,再小心翼翼收进铁盒子里,连邮票都舍不得撕。高考结束那晚,他在电话里哭,说怕异地恋熬不过去,我笑着说“我们不会的”,却没发现,后来先放手的人,是我。

大一那年冬天,我急性阑尾炎住院。给他打电话时,他正在参加社团活动,语气里满是犹豫:“我明天还有辩论赛,要不你先让室友陪你?我周末就过去。”我挂了电话,看着输液管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冻住似的慢,突然觉得,原来120公里的距离,能把“我想你”熬成“没关系”。周末他来医院,带了我爱吃的草莓,却一直在刷手机回复消息,我问他辩论赛赢了吗,他才抬头,眼里带着点陌生的兴奋:“赢了!多亏了我们队的学姐,她特别厉害。”

后来他的信越来越少,字迹也从工整变得潦草。有次我翻到他朋友圈,发了张和那个学姐的合照,配文“并肩作战的伙伴”,照片里他笑得比给我写信时还灿烂。我给他寄了最后一封信,问他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却迟迟没收到回信。直到放寒假,我去他学校找他,在图书馆门口看到他给那个学姐拎包,手指不小心碰到她的手时,他没有像以前碰我那样躲开,反而笑了笑。

我没上前,转身回了家,把那盒情书倒在桌上,一封一封数。刚好八十二封,最后一封是我没寄出的那封。我用他送我的钢笔,在信的末尾写“林屿,我们算了吧”,笔尖划破了纸,墨水晕开,像我没忍住的眼泪。

后来我听说,他和那个学姐在一起了,毕业就订了婚。有人问我要不要去参加婚礼,我摇了摇头,把那支钢笔和八十二封情书一起埋在了老家的梧桐树下。春天的时候,梧桐树发了新芽,可我再也没收到过,那个会在信里画笑脸的他,发来的任何消息。原来有些爱情,不是输给了距离,也不是输给了时间,而是输给了,他心里早就没有了你的位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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