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17)——野餐
到达湿地公园后,管家远远跟着,像个沉默的影子。阿姐坐在铺在草坪上的藕荷色野餐垫上,林晚正往她手里塞颗石榴红的糖,阳光落在她揉蓝的裙摆上,漾开一圈圈光晕。她忽然低头笑起来,抬手按住胸口,那里跳动着我的心脏,节奏轻快得像我小时候在孤儿院追着蝴蝶跑的模样。
“阿依,你今天好亮啊。”林晚托着腮看她,“像把彩虹披在身上了。感觉自从生日宴之后,你还没穿过这么艳的衣裳呢。真好看,很配你呢!”
阿姐指尖摩挲着领口的石榴红,轻声说:“以前总觉得太艳,现在才发现……亮一点也挺好的。”
“对啊,对啊,你就应该多穿这些亮色!好看的很!欸!你看,那边有放风筝的!来吧,来吧,我们一起去放风筝!”林晚一边兴奋地说,一边将阿姐拉起来,“好好好,都依你。”阿姐一边顺势起身一边无奈又宠溺地附和道。两个女孩向远方跑去。
我飘在阿姐身后,看着风掀起她的裙摆,揉蓝的布料与天青色的天空连成一片。原来我们终究是分不开的,她带着我的心跳,穿着我没能穿够的亮色,在我向往的阳光下慢慢舒展——就像两株并蒂的花,终于在同一片土壤里,开出了最像样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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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餐结束后,阿姐的书包里多了支石榴红的钢笔,是林晚送的,头发上插着两根嫩绿的狗尾草,和莺黄色的发带相呼应着。她回到家没像往常那样直接进书房,反而坐在客厅的地毯上,对着那支笔看了很久。
叶母端来切好的水果,瞥到钢笔时眉峰动了动:“这种廉价东西别往家里带。”阿姐没抬头,指尖抚过那抹鲜亮的红:“同学送的,很实用。”
我看着她把钢笔插进笔袋,和里面那支天青色的旧钢笔挨在一起——那是我刚到叶家时,攥在手里不肯放的宝贝,笔身被磨得发亮,还是孤儿院的石老师用攒了半年的津贴买的,在孤儿院里,只有她最疼我了。从前她总笑话这支笔寒酸,现在却让它们在同一个笔袋里安歇。
后日,早读时,阿姐用那支石榴红钢笔划重点,阳光透过窗棂落在笔尖,在笔记本上投下小小的光斑。林晚凑过来小声说:“你用这支笔写字都变好看了。”她嘴角弯了弯,笔锋在纸上顿了顿,写下的字迹比往常轻快许多。
体育课自由活动时,女生们在树荫下跳皮筋,林晚拉着阿姐加入。她穿着新买的揉蓝色运动服,跑动时像只掠过草坪的青鸟。轮到她跳时,脚踝突然崴了一下,下意识按住胸口的动作让我心头一紧——那里是我的心跳,此刻正随着她的紧张加速。
“没事吧?”林晚扶她坐下,从包里翻出一瓶明黄色的喷雾,“我妈说这个治崴脚超管用。”阿姐看着那抹鲜亮的黄,忽然笑了:“你好像总带着些五颜六色的东西。”“生活嘛,就得亮堂点。”林晚边帮她揉脚踝边说,“你看你,穿亮色多好看,以前不是白的就是黑的,要不就是灰的,跟奔丧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有人去世了。”“你!”阿姐听闻做实要去打她,林晚一边躲一边哄到,“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咱们上药,上药。”听闻阿姐也就不再闹了,顺着台阶往下走,看着林晚帮她上药,心里思考着她说的话,奔丧吗?确实啊,确实是奔丧啊…
我飘在她们头顶,看着阿姐低头时,颈间露出的月白色项链——那是用我留在孤儿院的藕荷色纽扣改的,她不知什么时候戴在了身上。风穿过操场,吹动她揉蓝色的衣角,也吹动了我没能说出口的惦念。
原来有些告别不是终点,就像我的心脏在她胸腔里跳动,我的喜好慢慢融进她的日子。那些曾让我们针锋相对的过往,终究在阳光里化成了彼此的一部分,亮得像她此刻眼里的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