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文王仁德

姬昌继位后,首先面临的是“社会秩序重构”的难题——商周之际,奴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部分奴隶因不堪商朝与部落贵族的压迫,时常逃亡,不仅导致贵族财产受损,更引发了“藏匿逃亡奴隶”的纠纷(部分小部落为扩充劳动力,暗中收留逃亡奴隶),成为周族内部及与周边部落矛盾的导火索。为解决这一问题,姬昌颁布了著名的“有亡荒阅”律令,以法律形式明确奴隶的归属与管理规则。

“有亡荒阅”并非简单的“追捕奴隶”,而是一套完整的“奴隶管理与纠纷解决体系”:

律令规定,若奴隶逃亡,主人需先向周族官府报备“奴隶的姓名、特征、逃亡时间”,官府则会联合周边部落的“司正”(负责治安的官员)展开“协同搜捕”,避免因私自追捕引发部落冲突。

搜捕到逃亡奴隶后,官府会核查奴隶主人的“契书”(证明奴隶归属的凭证),若奴隶主人确为周族或归附周族的贵族,奴隶将被归还;若奴隶来自商朝或敌对部落,且因“受虐逃亡”,则会被编入周族的“平民户籍”,不再归还原主人。

严禁任何部落或个人“私自藏匿逃亡奴隶”,若查实藏匿行为,藏匿者需向奴隶原主人赔偿“双倍奴隶价值的财物”,情节严重者将被剥夺部分土地。

这一律令的推行,产生了双重效果:对周族及归附贵族而言,“奴隶归属有保障”,稳定了他们的财产与生产秩序,赢得了上层阶层的支持;对普通民众与逃亡奴隶而言,“严禁虐待奴隶”“部分奴隶可获自由”的规定,体现了姬昌的“仁德”,让周族成为“避祸之地”。很快,周边部落的贵族纷纷摆脱商纣王的压迫(商朝常以“征用奴隶”为由压榨诸侯),转而投奔姬昌——据《竹书纪年》记载,仅“有亡荒阅”颁布后的三年里,就有“芮、虞、虢”等八个小诸侯国归附周族,周族的势力范围首次突破岐周核心区,向东部渭水流域扩展。

姬昌的治理理念,始终以“传承先祖功业”为核心。他谨遵后稷(周族始祖,教民耕种)、公刘(带领周族迁豳,发展农业)的“重农传统”,延续古公亶父“迁都岐周、安居乐业”的规划,继承季历“练兵强国、结盟诸侯”的策略,同时进一步提出“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的十二字方针,将“德治”融入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在部落内部,设立“乡老”职位,由德高望重的长者负责调解邻里纠纷、教化民众;在贵族与平民之间,规定“贵族不得无故欺压平民”,若平民受冤,可直接向姬昌申诉;对前来投奔的贤士,更是以“卿大夫之礼”相待,让周族形成了“上下和睦、贤才汇聚”的社会风气,为经济发展扫清了障碍。

在岐周治理期间,姬昌将“发展农业、保障民生”作为核心任务,深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只有让百姓吃饱穿暖,周族才能真正强大。他围绕农业生产推行了一系列“精准施策”,其中“九一而助”的井田制改革,堪称商周时期农业政策的“里程碑”。

“九一而助”并非简单的“税收制度”,而是一套“土地分配与生产管理结合”的体系。

姬昌将岐周的耕地按照“井田制”模式划分,每“九块田”为一井,呈“井”字形排列,中间一块为“公田”,周边八块为“私田”。

私田分配给八户农民,每户耕种一块,私田的收成归农民所有,用于维持家庭生计;公田由八户农民“共同助耕”,所有收成归周族官府,作为“部落公共开支”(如军费、祭祀、官员俸禄)。

官府会为农民提供“种子、农具”支持,还会组织农民修建“灌溉水渠”,确保每块田都能得到水源;同时,设立“农正”官职,专门指导农民选育良种、防治病虫害,甚至根据季节变化制定“耕作时间表”,确保农业生产的科学性。

“九一而助”的核心优势在于“税负轻、保障全”——农民只需将“九分之一的收成”(公田产出)上交,远低于商朝“什税五”(收成的一半上交)的沉重税负,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据《诗经·大雅·公刘》记载,推行“九一而助”后,岐周的农田“禾苗茁壮,仓廪充盈”,粮食产量较季历时期提升了近五成,不仅满足了周族的口粮需求,还出现了“粮食盈余”,姬昌趁机设立“常平仓”,在丰年囤积粮食,灾年平价出售,进一步稳定了民生。

除了农业政策,姬昌还推行了一系列“裕民”政策,全方位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

对往来岐周的商人“不征收关税”,仅在都城集市设立“市官”,负责维持交易秩序,不额外征税;同时,允许商人“与农民以物易物”(如用布匹交换粮食),打通了“农业与手工业”的流通渠道,让岐周成为西部的“贸易中心”,吸引了来自关中、山西等地的商人,带动了手工业(如制陶、纺织)的发展。

改革商朝“连坐制度”,规定“犯罪者仅自身受罚,妻子、子女不连坐”,避免了“一人犯罪,全家遭殃”的悲剧;同时,简化诉讼流程,对“轻微犯罪”(如小偷小摸)采取“罚物代刑”的方式,而非直接施以酷刑,既维护了社会秩序,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推行“裕民政治”,明确“租税征收有节制”——除了“九一而助”的农业税,不再额外征收“人头税”“劳役税”;如需征调民力(如修建水利、城池),需避开农忙季节,且每日给予“粮食补贴”,确保农民“劳而不亏”。

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岐周的社会经济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景象:耕地面积从姬昌继位初的“数千亩”扩展到“数万亩”,人口数量增长了三倍;都城岐周从“部落聚居地”发展为“有城墙、集市、宗庙”的城邦,城内工匠云集,商铺林立;周边部落的民众纷纷“携家带口投奔岐周”,周族的“人口红利”与“土地红利”形成良性循环,国力日渐强大,为后续“东进灭商”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姬昌的“德治”,不仅体现在政策层面,更体现在他的“个人言行”中。作为周族的首领,他始终秉持“勤俭为本”的理念,以身作则,成为百姓心中的“亲民君主”。

姬昌的生活极为简朴,虽身居“西伯”之位,却从不追求奢华:他的服饰与普通贵族不同,没有“锦绣纹饰”,仅用“粗布缝制”,颜色以“黑、白”为主,与平民服饰差异不大;他的居所也极为简陋,宗庙与议事堂虽庄重,却无“雕梁画栋”,日常居住的房屋仅“三间瓦房”,与普通乡老的住所相当;在饮食上,他“食不兼味”,每日三餐以“粟米、蔬菜”为主,仅在祭祀或招待贤士时才会准备肉类,且严禁“铺张浪费”,规定“宴席剩余食物需分予平民”。

更难得的是,姬昌始终保持“亲力亲为”的作风,时常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民一同劳作。每到农忙时节(春耕、夏耘、秋收),他都会放下政务,带着大臣前往农田,与农民一起“耕地、播种、收割”——据《史记·周本纪》记载,有一年夏天,岐周遭遇干旱,姬昌亲自带领百姓“开凿水渠”,连续十余天住在田间,脚被水泡肿、手被工具磨破也不休息,最终成功引来渭水支流,缓解了旱情。百姓见首领如此“与民同甘共苦”,纷纷感叹“西伯视我们如家人,我们必当尽力耕作,报答西伯”,周族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姬昌的“仁德”,不仅限于周族内部,更延伸到“天下苍生”,其中“献地废炮烙”的举措,成为他“仁泽天下”的标志性事件。商纣王统治后期,为满足自己的残暴私欲,发明了“炮烙之刑”——这种酷刑以“铜柱为架,外涂油脂,下燃炭火”,命令犯人赤脚在铜柱上行走,犯人一旦滑倒,便会坠入火坑,瞬间被烧死,场面极为惨烈。更令人发指的是,商纣王的宠妃妲己竟以“观看犯人受刑”为乐,每当看到犯人惨叫坠落,便开怀大笑,纣王为博妲己欢心,竟将炮烙之刑作为“日常娱乐”,无数无辜百姓与诸侯臣子惨死在这种酷刑之下。

姬昌听闻“炮烙之刑”的暴行后,悲愤交加,他对大臣们说:“纣王以百姓之命为戏,以酷刑为乐,此乃天怒人怨之举!我虽为西部诸侯,却不能坐视苍生受难。”为废除这一酷刑,姬昌做出了巨大让步——他决定向商纣王献上“洛河西岸的千里土地”(这片土地是周族近年来新征服的肥沃平原,战略地位重要),唯一的条件是“纣王废除炮烙之刑”。

商纣王见姬昌“主动献地”,以为周族畏惧商朝势力,又贪图这片土地的财富,便欣然答应了姬昌的要求,正式下令废除炮烙之刑。消息传出后,天下百姓无不欢呼雀跃,诸侯们也对姬昌的“大义之举”深感敬佩——原本持观望态度的“江汉流域诸侯”(如楚、随、唐等国),纷纷派遣使者前往岐周,表示愿意归附姬昌;甚至商朝内部的部分贵族与大臣,也暗中与周族联系,希望姬昌能“拯救商朝百姓”。

此时的姬昌,已被商纣王封为“三公”(商朝最高官职,辅佐商王治理天下),拥有了“雍州之域”(今陕西、甘肃东部)的统治权,势力范围向东延伸至“黄河中游”,向南覆盖“丹江汉水流域”,归附的诸侯国多达“六州之众”(据《逸周书》记载,当时天下分为“九州”,周族已掌控六州)。周族的崛起,不再是“部落的兴盛”,而是“取代商朝、统一天下”的历史潮流,姬昌以“德治”为核心的治理模式,不仅让周族强大,更赢得了“天下民心”,为后来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西周王朝,铺平了道路。

(本章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