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似相识》

——“我吻过你,在无人知晓的春夜;天亮后,你把我留在露水之中。”

一、

我第一次见到沈朝露,是在1936年的上海。

法租界里,梧桐叶刚刚转青,她撑着一把黑绸伞,从洋行的台阶上走下来。伞沿滴下一串雨珠,像一串碎掉的珍珠。

我那时在街对面卖烟,十五岁,口袋里只有两包哈德门和一把零钱。她买烟,顺手给了我一块银元:“小先生,找零自己留着。”

她的手指很凉,指尖沾着茉莉香。我抬头,看见她眼角有一颗褐色的泪痣,像一粒不小心滴落的墨。

二、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沈朝露,是沈家三小姐。沈家做丝绸生意,在苏州河边有一整座仓库。

她常来洋行,有时买烟,有时什么也不买,只是站在柜台边听留声机。我偷偷给她留最好的烟,她笑一笑,把烟盒放进手袋,像收藏一件秘密。

有一次,她来得晚了,洋行关门。我站在巷口,雨下得很大。她走过来,把伞递给我:“一起走走。”

我们沿着霞飞路走,雨声淹没了一切。她忽然停下来,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陆夜莺。”我说。

她笑了:“夜莺应该唱歌,不该卖烟。”

那一夜,她没有回家。我带她去我租的亭子间,屋子很小,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只煤炉。她脱下旗袍,身上只剩一件月白衬裙,像一截月光。

我吻她的时候,她微微发抖,却没有躲。她的皮肤像新雪,一触即化。我在她耳边说:“我会娶你。”

她没有回答,只是抱紧我,眼泪落在我的颈窝里,烫得惊人。

三、

我们的秘密持续了半年。

她教我读书,教我写字,教我如何在舞会上与人周旋。我教她抽烟,教她如何在天亮前悄悄离开。

沈家开始给她议亲,对方是银行家的儿子。她不肯,被关在家里。我翻墙去看她,她站在窗前,穿着一件旧旗袍,像一朵即将凋谢的茉莉。

“带我走。”她说。

我们计划私奔,去香港。我攒了半年的钱,买了两张船票。

出发前一晚,我在码头等她。雨下得很大,像那一夜。她没有来。

第二天,报纸上说,沈家三小姐突发急病,送往香港治疗。

我知道,她不会回来了。

四、

我再见到她,是1945年。

战争结束,上海满目疮痍。我在一家报社做记者,跑前线,跑废墟,跑人间地狱。

那天,我去采访一家临时医院。病房里,她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如纸。护士说她是从香港回来的,病了,没人认领。

我走过去,她睁开眼,笑了:“陆夜莺,你老了。”

我握住她的手,瘦得只剩骨头。她的泪痣还在,像一粒不肯褪色的墨。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

“我父亲死了,沈家没了。”她轻声说,“我丈夫也死了。”

我没有问她的丈夫是谁。我只是俯身,吻她的额头。她的嘴唇干裂,我用自己的血润湿它。

“我来带你回家。”我说。

五、

我们搬去了苏州河边的一间阁楼。

她病得很重,咳血,夜里疼得睡不着。我抱着她,像抱着一捧随时会碎掉的雪。

有一天,她忽然精神好了些,让我推她去河边。

春日的阳光很暖,柳絮像雪。她靠在我肩上,声音轻得像风:

“陆夜莺,你唱首歌吧。”

我唱了,是那一夜她教我的《夜来香》。

她闭上眼睛,嘴角带着笑:“真好听。”

那天夜里,她走了。

她最后的话是:“别哭,露水留不住太阳。”

六、

我独自活了四十年。

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每年春天,我都会去苏州河边,放一盏莲花灯。

灯上写着:

“沈朝露,我来迟了。”

七、

我死的时候,是1986年。

邻居说,老先生走得安详,手里攥着一张旧船票,背面有一行小字:

“沈朝露,等我。”

八、

后来的人,在苏州河边的老阁楼里,发现了一本日记。

最后一页写着:

“我吻过她,在无人知晓的春夜;天亮后,她把我留在露水之中。

朝露易逝,夜莺长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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