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九章 司法
司法国的边境检查站像个巨型档案室。入境者不仅要填写三十七页的申请表,还要通过《基本法条》笔试。
我答错第三题时(题目是“紧急避险时能否踩踏国家三级保护草本植物”),签证官立刻用红笔在我档案上画了个叉。
“根据《入境管理法》第1245条,”他推了推眼镜:“答错三题需接受八小时法制教育。”
教育室里,我见到了第一批司法国国民,那二十多个昏昏欲睡的违规者,正听着录音带播放《法典诵读》。
窗外,夕阳把法典形状的国会大厦映得通红,楼顶的巨型天平雕塑微微倾斜,象征“司法至上”。
“他们真相信这套?”
小青龙终于听得不耐烦,在我袖子里喷着气。
我指了指墙上的标语:法律如铁,条文如血。
千相镜显示,司法国的主意识体是台生锈的印刷机,不断吐出写满法条的纸张,而国民的意识体则像被这些纸张裹住的木乃伊。
八小时后,我终于拿到了临时通行证。
刚进城我就目睹了一场荒诞的审判:广场中央的“即时法庭”正在审理“寡妇丧服违规案”。
被告是个佝偻老妇,她亡夫的忌日恰逢“国花节”,按规定必须穿喜庆服饰祭奠。
“被告明知故犯!”
法官敲着法槌,板着脸宣判道:“《哀悼礼仪法》第87条规定...”
老妇的儿子,一个缺了右臂的退伍兵,突然冲上台阶:“我爹是为国战死的!娘为他守了三十年寡!”
“藐视法庭!”
法官厉喝道:“加判三个月!”
围观的市民大部分表情麻木。
不过还是能听到有人在小声议论:“上周李裁缝因为给女儿做孝服,已经被吊销执照了...”
我跟着人群来到司法图书馆,想查查这些荒唐法条的来源。
馆内空气陈腐,书架高得需要梯子,每本典籍都锁着铁链。
最常用的《司法国法典大全》有三百二十卷,每年还新增十卷补充条款。
“找什么?”图书管理员头也不抬问道。
“关于丧葬的法律沿革。”
她递给我D-127号钥匙:“D区第42排,注意别碰掉书签,上次有个学生因此被罚抄了《图书馆守则》一百遍。”
在积灰的角落里,我发现本《判例辑要》,落款是“怀仁、守源、明达合编”。
翻开泛黄的书页,里面记录着历代法官的灵活判决案例,包括三起类似“寡妇案”却被判无罪的先例。
书页边缘密密麻麻的批注显示,曾有人认真研究过这些判例。
“这三位学者还在世吗?”
管理员突然紧张起来:“那是禁书!”
她环顾四周后,才压低声音道:“怀仁法官去年被贬去管交通罚款了...快还给我!”
当晚,我在城郊的“思过斋”找到怀仁。
这位前大法官正在给流浪猫包扎伤口,院子里堆满了被司法系统抛弃的“问题案件”档案。
他五十出头,头发灰白,右眼因长期熬夜阅读判例而半盲。
“宁议长?”
见到我他并不意外:“我读过您的《任期法案》辩论稿。”
他用没沾血的手与我相握:“您知道吗,在司法国,引用外国法律判案是违法的?”
他的两位同伴很快闻讯而来。
守源是个精瘦老头,背驼得几乎对折,怀里永远抱着本发霉的《古代判例集》;明达最年轻,才三十出头,却因坚持“法律应随时代演进”被剥夺律师资格,现在靠给商人写合同维生。
“我们被称为'判例派'。”
怀仁苦笑着倒茶,为我解释道:“主张法官应参考历史判例和社会效应判案。”
他指向窗外灯火通明的国会大厦:“而他们,认为法律是数学公式,输入事实,输出判决。”
“结果呢?”
我翻开他们收集的案例集,看了起来。
明达抢答道:“去年有农夫因踩死珍稀蚂蚁被判十年,而贪污三百万的大臣只判社区服务!只是因为《反腐败法》第45条的条文写得太模糊!”
守源颤巍巍地展开卷轴:“看这个,二百年前类似案件,法官考虑蚂蚁对农田的危害,判农夫无罪...”
他们三人你一言我一语,讲述司法国如何沦为条文奴隶:医生因抢救未签同意书的病人被告;消防员破门救火被控毁坏财物;甚至有人因在“禁止叹息日”打哈欠被罚款。
最可怕的是教育系统,孩子们从小学背诵法条,却不准问“为什么”。
“法律死了,”怀仁叹了口气总结道:“它本该是活的生命,会呼吸、会成长、会适应新环境,但他们把它做成了标本。”
“来宁国吧,”我合了案例集邀请道:“我们需要你们这样的法官。”
三人愣住了。
怀仁的独眼闪烁;守源抓紧他的古旧判例集;明达则直接跳了起来。
“您是说...建立判例法体系?”
“宁国的法律太年轻,缺乏历史纵深。”
宁国的司法虽然比司法国灵活,但同样过分依赖成文法。
我认真地看着他们:“我们需要判例法的智慧,让法律能随时代呼吸。”
第二天,我请求旁听最高法院的辩论。
凭借宁国议长身份,我获准进入那座法典形状的大厦。
内部比想象的更压抑,走廊两侧是历代大法官的雕像,每座雕像脚下都堆着他们参与制定的法条石刻,却相互矛盾。
辩论主题正是“寡妇案”的申诉。
五位大法官高坐审判台,像五尊石像。
首席大法官莫岩是司法国的活法典,据说能倒背七万条法律。
他额头突出,眼睛深陷,说话时像在宣读墓志铭:
“情感不能凌驾法律,《哀悼礼仪法》第87条明确规定国花节期间...”
“法官大人,”我突然站起来:“请问这条法律的立法初衷是什么?”
全场哗然。
莫岩的眉头皱成法典的装订线:“外宾请保持肃静,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初衷'。”
“那么,”我继续问他:“如果法律违背天理人情,是否应该调整?”
“荒谬!”莫岩气愤敲槌:“《法庭秩序法》第34条规定...”
怀仁不知何时出现在旁听席:“首席大人,根据《司法国判例辑要》第721页,先君时代曾有类似案例,当时大法官援引'天理高于条文'原则判被告无罪。”
“叛徒!”莫岩暴怒:“法警!把他...”
我亮出千相镜:“可否让国民看看,法律僵化的后果?”
镜光扫过法庭,显示出惊人的未来图景:十年后,司法国因法律过于僵化,经济停滞,民怨沸腾,最终爆发大规模暴动。
暴民们焚烧法典,推倒法官雕像,连莫岩自己都被流放...
“幻术!”莫岩脸色发白:“《反迷信法》第...”
“不是幻术,是逻辑推演。”
我收起镜子:“法律若不能随社会演进,就会成为绞索而非护栏。”
辩论不了了之。
但当晚,司法国三位年轻法官秘密拜访我的住处。
他们受千相镜展示的未来震撼,想了解判例法如何运作。
我们谈到凌晨,怀仁展示了他珍藏的“衡平判例”,守源讲解了“遵循先例”原则,明达则设计出“成文法与判例法互补”的混合体系。
“宁国真的会采纳这些吗?”
临走时,这个年轻的法官忐忑问我。
“法律不是圣经,”我送他们到门口:“而是不断进化的智慧。”
一周后,怀仁、守源、明达辞去司法国职务,随我前往宁国。
他们的行李很简单:几箱判例集,几本笔记,还有满腔被压抑多年的司法理想。
司法国官方松了口气,认为三个麻烦制造者终于走了。
回到宁国,我立即推动司法改革,怀仁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顾问,守源负责建立判例档案馆,明达则牵头起草《判例援引规则》。
阻力比预期小,经历过“政府实验室”的公民代表们立刻理解判例法的价值:它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血有肉的生命。
第一个测试案例是起医疗纠纷。
按旧法,医生未完全按规程操作就是全责,怀仁引入“最佳判断原则”判例,考虑当时紧急情况,部分免除医生责任。
判决书公布后,医疗协会送来“司法明镜”匾额。
明达更激进。
他主持的商业法庭直接引用外国判例,判决某垄断企业赔偿消费者。
当企业上诉称“无此成文法”时,明达在判决书中写下名言:“法律活在行动中,而非典籍里。”
守源的工作则更为低调,八十岁的他每天埋首故纸堆,找出宁国历史上被遗忘的智慧判例。
不过某次土地纠纷中,他引用三百年前某村长调解案例,创造性地提出“共耕权”概念,完美解决争端,获得民众的认可。
任期最后三个月,我着手准备权力交接,根据《任期法案》,我不再连任已成定局。
议会推选出继任者,出乎意料,是当年“政府实验室”的林女士,那位曾滥用权力又幡然醒悟的小学教师。
“您真的要走?”她不安地问我:“宁国需要您...”
“宁国需要的是制度,不是明君圣主。”
我笑着对她解释道:“一个健康的国家,不该有不可替代的领袖。”
离任仪式定在冬至日。
我拒绝了盛大的欢送会,只要求做三件事:第一,签署最后一份法案,将判例法原则写入宪法;第二,为怀仁等三人颁发“司法先锋”勋章;第三,在议会大厅发表简短告别演说。
“一年前,我提出用防贼的方法防政府。”
演讲台上,我看着熟悉的穹顶鹿雕:“今天,这只鹿终于长出了犄角。”
台下的前实验室参与者们会心一笑。
我又道:“宁国不再需要保姆式的领袖,因为它有了更强大的守护者:警觉的公民,和会呼吸的法律。”
卸任后的清晨,我独自离开议长官邸。
晨雾中,有个熟悉的身影在等我,是阿黄,那只曾把马车当自己跑的狗。
它现在戴着“公民监督员”的徽章,负责巡查市政厅的垃圾分类。
“汪!”
它骄傲地展示项圈上的新铭牌:公民阿黄。
我蹲下来挠挠它的耳根:“想跟我去旅行吗?”
阿黄犹豫片刻,突然奔向不远处的林荫道。
那里站着群举牌抗议的市民:他们在监督新修的地铁预算。
狗回头看我一眼,尾巴摇得像在说:我的岗位在这里。
“好样的。”
我轻声道别,转身走向城门。
背包里,怀仁送的《判例精要》沉甸甸的。扉页上,老法官的赠言墨迹未干:
给宁远——愿判例之光,照亮更多法典之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