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人兮
一场小规模遭遇战刚刚结束,战况激烈,辰荣军死伤却不重。
厮杀过后,浓郁的血腥气弥漫四周,相柳靠在山壁凸出的巨石上,擦拭着弯刀。不远处藏着一群跃跃欲试的狼,这群狼跟了军队很久,不怕人,很狡猾,常常趁着打扫战场的时候抢些断肢和内脏。
冬季的荒原没什么食物,除了兔子就是鼠类,在饿极了的野兽眼中,人神妖也没什么不同,死了都是一堆肉。
经过数年历练,新兵柱子因作战勇猛,立了功,已经荣升为护旗兵,不过他没去休息,依然去帮忙打扫战场。
阅尸无数后,他终于能面不改色,搬起西炎兵的尸体一具具堆叠在柴火上,时间紧急,没空挖坑安葬这些敌军的亡魂了。
双手插入混着泥水的血浆中,不小心还能摸到圆滚滚滑溜溜的东西,柱子绷住呼吸,又拔出一具尸体,没有头,身形挺拔结实,应该很年青,军服浸透了,可铠甲仍旧闪亮如新。
他兴高采烈拆下铠甲,这东西可是宝贝,连洪江大将军还在穿旧甲,军师干脆不穿护甲,普通士兵中也就人族甲胄较多,可也不全。
柱子在银白的甲片上摸了又摸,丝毫没注意到那群伺机而动的饿狼。狼群潜伏了整整三日,早已饥肠辘辘,眼前这满脸的血污的人威胁性不强,头狼压低身体,低吼一声,十多匹同时出击。
本能抽刀出鞘,然而双拳难敌四手,柱子太阳穴突突地跳,血涌上天灵盖,手起刀落,杀了两匹,却远落下风。一眨眼地功夫小腿已经被撕下来一块肉了。
娘的,老子没死在战场上反倒要填了这些畜生的肚腹?柱子咬紧牙根,用力劈砍。战友都在远处,火葬的篝火已经点燃,无人能注意到黑暗角落里的厮杀。由于失血,体力很快见底,他有些绝望,可多年训练出战斗身形竟没走样。
一道罡风乍然刮过,几声清亮啼鸣,大鸟从天而降,利爪如钢刀刺入几只野狼的脊背。
“毛球,可以了。”这声音低醇,随风飘来,柱子高高提起的一颗心落回腔子里,是军师,他又救了自己一命。
“你很不错,来先锋营吧,还是护旗。”白衣白发纤尘不染,那人留下伤药和绷带,踩着满地碎骨残渣走向篝火。
点燃尸体的火焰冲天而起,冷冰冰的背影镀上了一圈温暖的光。
相柳站在人群之外,望着那团火,火灵翻滚,能够湮灭一切杀戮、仇恨和离别。他曾经无数次点燃火把,亲手送走每个同袍和敌人,这次走出东海,心境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他渐渐不愿再主持这种仪式,只想安静地等待烈火从升空到熄灭,在缕缕青烟中回想记忆的鲜活面孔。
战场无情,并非每个牺牲的军人都能有全尸,相比较这些被点燃的肢体,辰荣军阵亡的将士的遗物更多是随身的物品,几枚留给母亲的贝币、染血的绝笔、几句和着血沫子的话,甚至还有的来不及闭上眼睛就不舍地死去了。
关系好的士兵们在大战前会相互嘱托,若自己身死,便由活下来的人将遗物带回家乡。栉风沐雨六百年,这个不成文的约定也持续了六百年,慢慢地,那个在战场上无往不利的军师成了士兵们的委托人。
所有人都相信,除了洪江将军,只有他能活到最后,他太强悍了。
橘黄色的火焰慢慢缩小,相柳准备离开,余光一瞥,半枚平安符躺在灰烬边缘,是北方最常见的款式——同心结穿钱币,这是女子送给情郎的。
向来冷清的大妖蹲下身来,拾起那块残破的符咒,端详片刻,抬手抹过,一层浮光出现又消失,朱红丝线来回穿梭,相柳依照记忆里他收到的平安符的样子将手中这枚补全了。
妖瞳扫了眼灰烬,火焰再燃,雪白衣袖一甩,崭新的平安符跃入炽热暖光中,消失了。
青黛色的夜空中无月无星,灰白色的云影渗出冰凉的月光,陆地上映出一个又一个大大小小的“湖泊”。九命有洁癖,在夜色中小心避开每个反光的斑驳,向营地走去,身后有零星雪光慢慢飘落,如同凝固的眼泪融化在片片闪着幽暗光芒的血池中。
“哥哥,你在忙吗?”同心蛊的翅膀倏地一颤,相柳下垂的眼睑用力一眨,瞳孔微微放大。
初冬冷风凝结的血液突然流动起来,相柳抚上心口,仿佛这样能够触摸到欢悦跳跃的蛊虫,让它不要过分激动。
“我在。”冰蓝色的灵力柔和流转,他又补了一句,“不忙。”
“你在忙吗?”好蠢的问题!九命暗自唾弃自己。
对面停顿了一下,意映声音悠然传来:“我在忙。”
九命迟疑了,她在忙,那还有时间聊天吗?
“这里下了雪,很快又化了,外面有些泥泞,我就懒得出门了。”
“我今儿特别棒!又盘点完了一批税收账册,原来一个国家的事务比一个州要多那——么多,丝帛堆在一起像一座小山。”
“早膳的糕很硬,不好吃,晚膳是艾叶糍粑,不合时令,但我就是想吃,你上次被我逼着吃这个是不是差点吐了?哈哈哈哈哈……”
她的声音如同火苗,越来越暖,越来越旺,跃动着、燃烧着,在他的经脉中游动揉散积压良久的淤血,在他的灵魂中涤荡着驱不散的血腥。
“我的阿映真厉害。”这几个字在他的舌尖辗转,浸透了甜,又一粒粒滑向心间。
“可哥哥却不忙,每日只需要做两件事。”
“思卿朝与暮,百死求一生。”
意映听到蛊虫传来的声音时,人是傻掉的。这个家伙怎么能这样讲话啊,太过分了。
心脏痒痒的,有些忍不住了,她丢开画笔,站起来,打开窗子,让夜风给燥热的脸颊降降温,眼圈却红了,不知在为谁委屈。
她用手掌感受紊乱的心跳,瓮声瓮气道:“我特别特别忙,外面下月了,我还没来得及给你做冬衣,上次寄给你的靴子还合脚吗?”
“合适,万一不合适也是因为我的脚长得有问题。”
“你嘴太坏了,我讨厌你!”
“嗯,可阿映人美心甜,我却不讨厌。”
……
相柳曾经长住百黎,凭着兽王骨令,求得巫王传授绝学,只为了救活一只极普通的蛊。
这是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姑娘偷偷种给他的,种了也不敢用,后来岁月蹉跎,她被自己伤到心碎,心离蛊亡,独留他在如同泪海一样的潭水中一寸寸摸索,才寻得针尖一样的蛊。
这不起眼的小东西十分娇贵,热了不行,冷了也不行,日日喂食海底妖王的鲜血,它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常常毫无预兆地休眠,害得相柳每日进门先迈哪只脚都要斟酌一番。
或许这就是女孩子的心,悉心呵护尚且易受损伤,何况反复蹂躏过又怎能轻易复原呢?
百黎民风开放,青年男女为了不留遗憾,在为奴前与情人尽情欢乐,在有限的日子中缠绵相伴,只求分别前不留遗憾,也有白发老人坐在寨子大路旁,努力辨认每一个过路之人的形貌,只为能与伴侣重逢。
某日他在集市上看到了一把熟悉的弓,弓身装饰的宝石已经全数被扣掉,防风氏的徽记暗淡模糊,摊主是个盲眼的婆婆,告诉了他修复的方法。
只有一颗永远养不活两只蛊,所谓同心,是要两颗心心意相通。
“这蛊没什么用处,只是养得好了,能省却不少相思之苦。百黎有很多比这个更厉害的蛊,客官不想看看吗?老身最近搜寻到了传说中的情人蛊,同生共死,一旦种上,她的心和人永远都属于你。”
相柳想买那把旧弓,却被婆婆开了个天价,看来这自负聪明的傻丫头也被这老太太骗了,相柳挥挥衣袖,洒然远去。
此后如何再寻得意映,又如何骗她再次种蛊,不再赘述。
“阿映,过往种种,或许只为了今日今时我能亲口说出我的心意。”
九命撩起衣摆,厚实的靴子纤尘未染,淡紫色的滚边嵌着朵朵丁香,过分精致,穿在脚上总感觉踩在云端。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
p.s.啧啧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