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的道德哲学(二)

对于一件事,这个过程看起来很像数学推理。 对于洛克,道德规则建立在一系列基本的原则上,就像数学公理一样。 可以合理地推导出基本原则,它是从这些中推导出我们的所有道德职责。 因此,道德是可以证明的,这是指示数学样式的证据,其中结论来自公理基础。 然后通过比较我们对这些证明的规则的行为来确定任何行动的道德状况。 但是,我们可能会问,有什么想法是道德思想,以及什么样的理性主义者可能是洛克? 洛克是一个着名的经验主义者; 对于洛克,心灵是一个空白的板岩,其内容仅来自感官或反射体验。 洛克闻名地支持论文中的经验主义师范景观,但也很清楚地持有本质规律的论文。 然而,事实上,洛克的道德理性主义将这种经验主义的思想理论作为其起点。 对于洛克的道德思想,是根本的经验主义原产地。 当然,他们不是直接的,因为我们不会直接察觉就像正义或诚实。 道德思想是体验性的,在特殊的洛克感觉中,他们是从其简单的直接实验内容形成复杂结构的能力的复杂思想 - 产品。 对于洛克,理性和感觉的相互作用如下:

原因是......采取意味着心灵的话语,从事事物所知的事情的进步,并以明确和固定的命令从一件事中争论......但是,基础,靠在哪个理由构建的知识中的整个知识......是一种感觉的对象 - 经验; 对于感官来说主要提供整体以及主要主题的话语,并将其引入心灵的深层凹陷。 (洛克1663-64,101)

从感知的简单想法,我们可以产生复杂的道德主张。 这似乎是一个高大的秩序,洛克在他的任何作品中都非常少,因为实际上将这种道德推理过程努力工作。 然而,这并不是说洛克在这方面沉默。 他的着作中有一个地方,洛克通过一些道德演示。

例如,在对自然定律的论文中,洛克声称基于感官体验,我们可以断言可察觉的物体的智能存在和所有可察觉的品质。 所有这些品质都可以通过提及运动中的物质来解释。 洛克辩称也清楚了,这是移动物体的世界呈现着鉴别规律,还是洛克把它展示了一个“精彩的艺术和规律”(洛克1663-64,103)。 这种规律和美丽引领着沉思的思想,以考虑这样的世界是如何实现的。 这种沉思将导致任何理性的是,结论是世界不能成为机会的结果,因此必须是创意意志的产物。 请注意,Locke在这里试图为我们展示,只是感觉和理性一起工作。 心灵从感觉的想法移动到洛克认为关于我们经历的世界背后的创造力的逻辑结论。 但是,我们对自然法的理解并不完全在感官体验中创立。 通过反思,这是一种对洛克的内省感知体验,人类可以获得自己的性质和院系的想法,这些能力有助于完成我们的理解上帝和上帝的创造性意志。 这个推理如下 - 创造性的,感觉表明必须存在,不能不太完美,也不能是人类的,因为我们的反思思想告诉我们人类不是,也不能成为自我造成的。 理由必须得出结论,那时世界是由神圣的意志创造的 - 一个卓越的力量,这可以让我们成为存在,维护我们,或者带我们离开,让我们非常快乐或以巨大的痛苦使我们造成巨大的快乐。 洛克结束如下:

有着感知感知表明方式,理性可以引导我们了解他必须主题的立法者或一些优越的力量。 (洛克1663-4,104)

从这笔扣除有关神圣的目的和权威,人类可以得出结论,他们有义务向上帝提供“赞美,荣誉和荣耀”。 除此之外,理性代理人可以通过对自己的宪法和院系的反思推导,她的自然冲动保护和保存她的生命,并与他人进入社会,是她被上帝唯一装备的院系,她被认为是她被认为是专门的人类。 这些必须构成他们的行为的原则和职责的基础,她的“职能似乎是大自然已经准备好了...... [她]执行”(洛克1663-64,105)。 因此,由一系列措施来推理这种感知经验,我们是洛克的结论,能够界定我们的道德责任并相应地规范我们的行为。

在论文中,洛克在些比我们在论文法则中找到的更成熟和连贯性的思想理论的背景下,将其略微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自然法的理性扣除了这一理念。 在论文中,道德思想由于他们在洛克的思想中的一般分类中而受到特殊意义。 对于洛克,心灵的所有基本内容都是简单的想法。 这些是由头脑形成的洛克术语复杂的想法,这些想法是在额外精神世界中对东西的看法中的简单思想的组合,或者根据独自创造的模式。 道德思想落入了第二类复杂的想法,落在技术标题复杂的模式下。 模式是一种特殊的复杂想法,由心灵从感觉或反思的简单思想创造,而是指没有精神现实。 它们并不是作为自然种类的,而是单独的思想的产品,指的是纯粹的概念原型。 他们最好地理解对由思想产生的物质的想法,但旨在瞄准超出精神事事的真正精华 - 例如,想法猫旨在捕捉世界上具有特定可感知特征的一件事情。 然而,物质的想法失败了镜像现实,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完全在心中以外的世界所陈述。 另一方面,模态想法是一种特殊的洛克的想法,实际上坚持真实知识的承诺。 模态想法是我们完全掌握了事物真正本质的想法,因为心灵在某种意义上是他们的发起人(我将在下一段返回这一段)。 三角形的想法是一个模态的想法,由理性制作,并以完全的准确性为其本质。 三角形的想法是思想的产品,并不引用Mind-i.e之外的任何内容。,任何外部原型。 属于这一类别的想法是上帝,数学概念的想法,最重要的是我们目前的宗旨,道德概念。 洛克写道,

我很高兴想到,道德能够证明,以及数学:因为事物的精确真正的宗教言论,可能是完全所知的; 因此,本身的一致性或厄克确性肯定被发现,其中包括完美的知识。 (论文,3.11.16)

对于洛克的道德规则,具有与“欧几里德的任何示范相同的肯定”(论文,4.3.18)。

当考虑信念产生的争议时,这似乎似乎是一个很大的秩序,但洛克清楚地认为,道德规则可以具有正确的心理努力,产生无可争辩的普遍法。 Locke提供了一个例子,其中通过分析没有财产的道德主张,没有不公正。 为了看到这一索赔的可明确的确定性,我们必须检查综合思想以及这些思想方式以及如何彼此同意或不同意。 财产的想法,首先是对某事的权利。 不公正的想法被认为是接下来的,是违反那种权利。 鉴于这些定义,通过仔细关注定义,洛克认为这是一个洛克认为,如果没有违反财产,就无法存在的合理扣除。 不公正和财产必须通过定义同意。 根据洛克的说法,这是一个清晰明显的规则,从清晰和充分构思的想法中推断出来。 唯一的其他示例洛克优惠是这个命题,没有政府允许绝对自由。 据洛克的说法,政府是在某些法律上建立社会,需要一致。 绝对自由允许任何人在拜托他们。 根据洛克的说法,这些是模态想法,因此已知完全充分率。 因此,理性个人可以清楚地看到绝对自由和政府的思想不能同意。 当然,大多数人都会争辩说,这些合理的扣除依赖于争议的定义。 这一事实似乎不会有所帮助,因为洛克,模态想法,如所有复杂的想法,都是由思想组成的; 虽然物质的复杂思想是在可爱的物体的模式上构建的,但是模态想法是洛克解释的,“在没有任何真正的模式的情况下放在一起的思想,”(论文,4.4.12),“漫步在我们的思想中。 根据哪种道德法,这可能似乎对洛克的道德理论构成了问题,这是必要的作为数学原则。 然而,洛克并不担心任何相对论的影响。 对于Locke,关于财产,正义或谋杀等概念定义的任何分歧,这是由于构成了我们道德思想的简单思想以及偏见,偏见和其他不合理影响的简单思想不足。 对于洛克,正是因为这些想法在心灵之外的任何内容都表示,它们可以普遍构思和充分理解。 正如三角形的概念完美所知,因为它不依赖于心灵之外的三角形的存在,所以正义被理解,因为它没有使用一些镇静型作为其灵感。 他写道,

男子生活中道德致辞摘要的真实性和确定性,以及他们对待的世界中的那些谱的存在。 (论文,4.4.8)

数学概念不受偏见,偏见或其他特异性定义以及他们的相对属性对任何理解它们完美的人都很清楚。 虽然许多人会争辩说,道德思想只是争议的争议太争议,以适应一个原始数学图片,洛克会响应他们似乎只是因为我们许多人没有考虑在客观和分析光中考虑道德思想的争议。 如果我们这样做,他争辩,我们可以确定地了解道德规则。

事实上,洛克通过建议作为理性的人们为我们的“适当的部署”来思考道德,为这一认识论添加了一个荟萃道德维度。 在本文的书籍IV中,在洛克得出结论,道德就像数学,人类科学(以及妥善讲话,知识)一样,洛克吸引了一个目的课 - 因为我们明确地适应了挑剔道德义务的能力,那么是我们应该做的:“我想我可以得出结论,道德是人类的适当科学和业务。” (论文,4.12.11)人类必须,他争辩,在追求“它们最适应的情况下,追随大自然的方向,似乎指出了我们的方式”(论文,4.12.11)。 事实上,许多人没有或不能投入沉思的日子,他们的道德责任是洛克将在他的道德动机中考虑的话,然而,这里的关键是人类有一个目的地化妆,允许在神道教法方面进行理性的确定性。

已经拥有这种程度的知识,足以激励人类相应行动 - 即纯粹的职责是在一个人的实际审议中有任何摇摆吗?

3.道德动机1:奖励和惩罚

Locke的Hedonism在洛克的道德理论中具有双重功能。 它陈述我们如何获得道德良好和邪恶的思想,这些良好和邪恶的思想呈现道德法的根源,并遵守道德规则的动机。 洛克道德法律主义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他认为法律需要承担制裁的威胁,以便它具有规范力量。 洛克在他的河南人类动机理论的基础上抓住了这个观点。

3.1洛克的一般动机理论

洛克在论文中最广泛地开发他的Hedonistic账户。 根据这一账户,快乐和痛苦是所有人类行动和人类思想的主要动机因素。 我们所有的想法都伴随着洛克的乐趣和痛苦的感觉,促使我们以回应我们的感知经验,并在思想中从一个想法到另一个想法。 如果我们没有伴随着令人愉快的感觉或痛苦的感觉,我们会被某些刺激感到无理,我们会被发现创造音乐,饥饿时吃,甚至将我们的注意力从一个想法转移到任何其他人 - 雨中的感知会在我们没有不同的响应中筹集比阳光灿烂的日子,一个人的想法孩子们会激发任何关于家庭或家庭的相关想法,也没有任何辨别识的不同的响应,从儿童的想法不知道。 洛克写道,

我们应该没有理由首选[SIC]一个思想或行动,对另一个人; 疏忽,注意; 或运动,休息。 所以我们既不应该搅拌我们的身体,也不雇用我们的思想; 但是,让我们的想法(如果我可能是这样的话)运行漂移,没有任何方向或设计; 并遭受我们思想的想法,如未被交作的阴影,在那里出现在那里,因为它发生了,没有参加他们。 (论文,2.7.3)

快乐和痛苦是制定决策,思想和行动的发动机。 这不仅仅是忘记洛克的巧合,而且是上帝神圣设计的另一个例子。 上帝对我们的想法附加了愉悦和痛苦的感受,因此人类赋予的自然院系“可能不会完全闲置,由美国肆无忌惮地摇晃”(论文,2.7.3)。

3.2洛克的道德动机理论

快乐和痛苦形成洛克一般的动机理论的基础,但它们也是我们道德思想的基石,以及对道德善良的动机出现。 善与恶,为洛克减少,“只不过是愉悦或痛苦,或者那场休息或令我们利用痛苦”(论文,2.28.5)。 一朵花很好,因为它的美丽提高了我们的感情或愉悦的感情。 另一方面,疾病是一种邪恶,因为它提出了在任何形式中经历疾病的人中厌恶的感情。 一个好的是在我们身上产生的乐趣,或者减少邪恶,邪恶是一种产生痛苦或减少的乐趣。 通过这种方式,对于洛克,善恶的想法来自对我们各种想法的自然情感反应。 现在,这些不是道德商品和邪恶,但对于洛克道德的想法,建立在我们自然乐趣和痛苦的一般思想中。 洛克指定没有特别的教师,我们获得了善恶的基本道德概念,因为这些只是对我们自然善与恶思想的修改; 道德善与恶从考虑在特定环境中的快乐和痛苦的思想来获得他们的特殊意义。

因此,我们的道德良好和邪恶的思想并没有与自然善或邪绌的定性不同。 然而,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人们可能会问令人闻到玫瑰不同的是帮助有需要的人。 对于洛克来说,答案位于不同的背景下,以欣赏自然的道德的乐趣和痛苦。 虽然自然的好好涉及从玫瑰的气味产生的身体乐趣,但道德益处是一种乐趣,符合道德要求的乐趣,道德邪恶是由于未能遵守而引起的痛苦。 在这些案例中,愉悦和痛苦并不具有定性截然不同,但由于提出了他们的考虑因素,他们采取了特殊意义。 洛克解释了这篇文章中的这一点,确保强调道德和自然情绪之间的纯粹语境区分:

道德善恶随后,只是我们对某种法律的自愿行动的符合性或分歧,从法律制造者的意志和权力中汲取了善恶的善恶; 在法律制造商的法令中,我们呼吁奖励或惩罚的善恶,快乐或痛苦,参加我们的遵守或违反法律。 (论文,2.28.5)

奖励和惩罚是一种独特的快乐和痛苦的物种,指明参加参加合法立法者的法令的结果。 通过这种方式,洛克是道德善与恶概念的直接法律法律。 当我们对这些法律进行比较时,德法法的实际力量产生了决定他们所做或不符合法律的程度,并考虑痛苦的乐趣我们将私下经验。 事实上,对于洛克来说,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上具有正确的立法权力的想法是预测前者可以有效地对后者产生制裁的程度:

一个聪明的人来说,一个聪明的人来说,如果他没有掌权,那么将规则设定为另一个人的行为,以奖励遵守和惩罚他的统治,惩罚一些善恶,这不是行动本身的自然产品和后果。 (论文,2.28.6)

根据洛克的说法,上帝只是如此可行的优越

善良和智慧将我们的行为指导到最佳:他有权通过奖励和惩罚,在另一个生命中通过奖励和惩罚来实施。 (论文,2.28.8)

Locke明确致力于纪念纪念系制约的结果是任何法律制度和立法权益本身的必要条件。 在这方面,洛克的观点在整个语料库中是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Locke在早期工作中持续相同的观点,是对自然法则的论文,因为他在上面引用的更成熟的作品中。 在对自然法则的论文中,论文v,洛克断言,如果存在自然法,必须预设上帝和灵魂的不朽“(洛克1663-64,113)。 纳入灵魂的不朽似乎暗示了来世的奖励和惩罚的中心。 洛克继续断言“法律是没有惩罚的宗旨”(洛克1663-64,113)。 对于洛克,那么,一个代理商可能很了解道德法,并且他们有义务义务到一个优越的权威,而是强制性的力量 - 即,给予代理人的作用的原因 - 是制度内置的奖励和惩罚的结构。

困扰洛克奖学金的问题是如何与他的理性账户协调洛克道德哲学的eDonistic元素,这表明理性可以辨别道德的固有的正义,并相应地激励。 一些学者们已经结束,洛克通过写作论文时,洛克有效地吸引了他早期着作的理性主义,并且在其中发现的任何这样的因素都仅仅是较早的职位的持有期。 von Leyden在写时表达了这个观点,

在以后的几年里,他的发展[洛克]河口主义和他持有的某些其他观点使他确实很难全心全意地坚持他的自然法则。 (Von Leyden,1954,14)

但是吗? 根据洛克的赫内斯主义并未取代自然法律和道德义务的理性账户,我早些时候被称为兼容兼职者论文的众所周知道德法的励志力量。 通过这种方式,这两个观点共同努力,为一个完整的道德图。 Darwall在写时,识别合理衍生的与合理源性的道德义务之间的区别

是什么让上帝的命令道德义务[即,上帝的权威]出现了......与他们合理令人信服的原因有没有任何关系。 (Darwall 1995,37)

科曼制作类似的观点:

右是洛克自然法则中的中央概念,但法律可能没有对人类进行购买,除非这样做是正确的,否则有些方式有所良好。 “好”是他道德心理学中的核心概念。 (Colman 1983,49)

Darwall和Colman都会在奖励和惩罚等同于道德善恶的洛克,使得善恶是将道德规则转变为理性代理人的道德要求的操作概念。 代理人没有有理事的理由,直到他们意识到自然法的奖励和惩罚。 在这种解释上,有关道德正义的理性洞察力不能自己,人们可以激励人类来行动。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神圣的制裁是洛克的道德哲学的常量特征,兼容性主义的解释比捕获洛克道德哲学中的细微差别的不兼容主义的解释走得不多。 但是,洛克工作中有段落,表明道德规则承载了可能激励理性代理的强制性力量,而不论奖励和惩罚如何。 当考虑到洛克观点的这一进一步方面时,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洛克,奖励和惩罚不会耗尽我们遵守神道德规范的原因。

道德动机2:道德正义

在关于自然法律的论文中,洛克认为,卓越权威的法律有两种不同的服从,这些都是基于两种不同的义务。 该示例如下:

任何人都很容易......认为他的服从是他被俘虏的时候,他被限制为海盗的服务,并且当作为一个主题时,他就会成为一个责任的主题; 他会以一种方式来判断对国王效忠的方式判断,另一个关于违反海盗或强盗的命令。 (洛克1663-64,118)

此时,洛克可能被理解为区分由有合理的权威和法律支持的法律,其中目的是盗版的根本只是义务,因为他根本不是严格的法律对洛克对这个词的定义。 但是,洛克继续这段经文如下:

在后一种情况下[受海盗或抢劫案],伴随着良心的批准,他只考虑了他的幸福,但在前者[经过国王],虽然良心谴责他,但他会违反另一个人。 (洛克1663-64,118)

洛克识别出两个不同的服从理由。 认识到,他对王权的义务产生了合法权威,为服从海盗的情况提供了不良的理由。 我遵守海盗的原因是夏因主义,但我遵守国王的原因涉及我对其合法权威的认可。 进一步在同一文章中,洛克解释说

我们不应该遵守恐惧的国王,因为更强大的是,他可以限制(这实际上是牢固地建立暴君,劫匪和海盗的权威),但为了良心,因为国王右手有指挥机指挥; 也就是说,因为自然法则法则法治王子和一个立法者,或者是你叫他的任何名字的优势,应该服从。 (洛克1663-64,120)

因此,制裁不是洛克的唯一动力因子。 对比度洛克在这里绘制是一个重要的,但通常被征得的一个; 这是,表现为“良心”的缘故“与表现出”恐惧“,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服从理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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