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五)
柏拉图主义者的立场出现了两个问题。首先,认知者如何熟悉这些命题?其次,如何解释命题如何以某种方式表示事物?柏拉图主义者似乎对认识论问题没有答案,并且大概接受表征作为命题的原始特征。然而,类型理论家将认知器与命题之间的关系简单地解释为类型与标记之间一般关系的实例。正如 Dummett (1996, p. 259) 所做的那样,想象一下一个人在哼着一首曲子。曲调是一种能够在不同时间或地点进行多次表演的音乐表演种类或类型,而它的哼唱则是属于该类型的象征性行为。然后,人们可能会将命题与心理或语言行为的关系视为所执行的行为类型和行为的执行之间的关系。
人们应该将哪种类型的行为等同于主张?对于汉克斯和索姆斯来说,命题都是谓语行为的类型。这里的谓词概念很简单,对于原子命题来说,是一个代理代表一个对象的过程之一。
哦
�
作为拥有财产
F
�
(Hanks (2015, p. 64) 将谓词描述为分类,或者根据规则将事物分组。我们将其视为一种表征形式。)由于表征主要是由认知主体完成的,根据对于汉克斯和索姆斯来说,人们可能想知道命题本身是否具有代表性,因此在类型观点上是否具有真值条件。两位理论家都通过声称命题在次要的、派生的意义上具有代表性来回应这种担忧。有许多继承其标记特征的类型的例子(奏鸣曲(类型)可能会因为其不和谐的表演而变得不和谐;一部电影可能会因为其标记如此而令人恐惧,等等。请参阅有关类型的条目和令牌。)正如一个行为可以被描述为智能的,以表明代理人在执行该行为时是明智的,类型理论家会声称一个命题代表
哦
�
作为
F
�
在类似的派生意义上,其中执行预测行为的任何代理
F
�
的
哦
�
从而将代表
哦
�
作为
F
�
这种观点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命题是否是真正具有真值条件的表征实体,或者命题以某种方式表征事物的主张是否只是间接谈论实际和可能的表征行为的一种方便方式的思想家。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类型观颠倒了关于谓词、表征和真值条件的本质的传统解释顺序。可以这么说,在传统的弗雷格图景中,命题作为客观的、独立于思想的实体而存在,“等待”被接受、判断或断言。在这个观点上,对于主语 S 来谓语
F
�
的
哦
�
S 接受以下命题
哦
�
是
F
�
;用S来表示
哦
�
作为
F
�
在思想或语言中,““”是指以“o是F”为内容等的主要表征性命题的思想或话语。在类型观点上,命题的表征性和谓语属性源自主体的基本表征性和谓语性行为。
对类型视图的一个担忧是是否会存在“缺失的命题”——从未被考虑过的真理或谎言。喜欢类型视图的人可能会允许未实例化类型的存在来解释这些命题的存在。然而,考虑到命题被声称是从它们的标记中导出其表征特征的,这种未实例化的类型将缺乏表征特征,因此缺乏真值条件。汉克斯建议反事实地处理此类命题。即使没有人曾经断言过克林顿的口才,那么“克林顿是口才”的命题就是真的,当且仅当克林顿是雄辩的,因为如果有人断言克林顿的口才,那么当且仅当克林顿是雄辩的,该令牌就是真的。然后,谓词类型从其实际和可能的标记继承其表示特征。然而,这种回答给我们留下了真理的问题,对于真理来说,甚至没有任何可能的标记——例如,数学真理对于任何有限的头脑来说都太复杂而无法理解。什么(如果有的话)提供了这些命题的真值条件?
Hanks (2015, p. 27) 允许命题是独立于思想的客观实体,其存在不依赖于任何标记,就像人们可能会想到一种从未进行过的困难类型的潜水一样。因此,虽然汉克斯的观点似乎是对关于命题的传统柏拉图主义的拒绝,但它似乎仍然接受关于类型的柏拉图主义,将它们的存在与它们的标记分开。 (与 Dodd (2007) 对柏拉图主义关于类型的辩护相比。)Soames (2014a,b) 也允许未标记的类型,但仅限于那些其成分已在其他命题中被提及或谓词的类型。对于索姆斯来说,一个提议
p
�
可能存在于
w
�
即使没有令牌
p
�
已执行于
w
�
。 对于索米斯来说,如果在
w
�
发生了一个谓词事件,其中代理谓词
n
�
-地点属性
右
�
的
n
�
对象,并且在
w
�
提及或思考物体的事件
哦
1
,
……
,
哦
n
�
1
,
……
,
�
�
已经发生,那么这个命题就是谓语行为的类型
右
�
的
哦
1
,
……
,
哦
n
�
1
,
……
,
�
�
存在(即使
右
�
从未被断言过
哦
1
,
……
,
哦
n
�
1
,
……
,
�
�
在
w
)
�
)
尽管如此,在一个世界中似乎可能存在关于从未在该世界中被思考或提及过的物体的真理。对此,索姆斯声称,一个命题不一定存在于一个世界中。
w
�
为了真实地
w
�
为了支持这一点,索姆斯引用了其他尽管有争议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一个对象尽管不存在但仍可以拥有属性。例如,苏格拉底尽管不再存在,但仍然可以具有被提及或被钦佩的属性。因此,索米斯对我们从未思考过的命题的直觉的迁就似乎意味着对现实主义的拒绝。
人们认为类型视图为命题思维的几个传统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包括弗雷格难题、第一人称信念、克里普克关于信念的难题以及空名问题。在回应这些问题时,索姆斯援引了“米勒的表现模式”,或者说在思想中认知对象的方式,不影响行为的表征内容,以保留名称和自然的语义内容的非弗雷格式米勒观点。友善的术语,同时将命题精细地个体化,足以解决语言哲学中的传统问题。相比之下,汉克斯援引不同类型的指称和表达行为作为命题的组成部分。根据这种观点,名称的每次使用都属于几种不同的引用类型,这些引用类型的粒度不同,每种引用类型都与不同的命题相关。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类型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认为需要解释命题如何以某种方式表示事物,因为接受原始表征命题的观点是令人反感的神秘。然而,有人质疑命题的表征属性是否可以(或需要)得到解释(McGlone 2012,Caplan 等人 2013,Merricks 2015)。例如,梅里克斯认为,我们应该接受从根本上存在表征实体,但我们没有理由偏爱心理状态(例如信念)而不是作为表征属性的基本承载者的命题。例如,如果信念从根本上来说是表征性的,那么它要么是关于它们的一个原始事实,即它们代表了它们所做的事情,要么是一个能够解释的特征。如果这是关于它们的原始事实,那么这种观点就显得与接受命题本质上是表征性的观点一样神秘。如果它是一个能够解释的事实,正如类型理论家所主张的那样,那么它可能是根据主体预测对象属性的能力来解释的。但是,除非对主体如何进行预测有某种解释,否则预测本身必定是一种原始的表征能力,而该理论在要解释的问题上还没有取得任何真正的进展。
现阶段值得考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命题是否是表征实体。例如,Richard (2013) 和 Speaks (2014) 都提出了否认自己命题的观点。考虑一下理查德所捍卫的观点。句子、信念等以某种方式表示事物——例如,雪是白色的。换句话说,“雪是白的”这句话代表雪是白的,这只是事物存在的一种方式——一种被实例化或未被实例化的事物或属性的状态(但不代表事物以任何方式存在,正如属性一般不具有代表性一样)。在这种方法中,句子所表达的命题被认为是事物被表示为存在的方式,而不是原始地具有表征属性或需要通过更基本的谓词行为来解释的事物。如果沿着这些思路的方法是正确的,那么类型视图似乎就失去了它的核心动机之一。
8.命题的个性化
一些哲学家,尤其是 W.V.O.蒯因至少部分基于对身份条件的关注,认识到某些抽象实体的存在,但不承认其他抽象实体的存在。蒯因承认集合的存在,部分原因是它们遵循外延性公理:当且仅当它们具有相同的成员时,集合是相同的。然而,当涉及到属性、关系和命题时,他却没有发现如此明确的同一性标准。他指出,作为具有心脏的生物的属性与作为具有肾脏的生物的属性是不同的,即使所有相同的事物都体现了这两种属性。
奎因要求如此严格的身份标准作为接受一类实体的条件是否正确,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然而,即使蒯因要求太多,任何好的命题理论都应该对命题何时相同和何时不同有所说明。发展以一种与有关命题态度归因的直观数据非常吻合的方式给出此类说明的理论,将增强我们接受命题的理由。
命题的同一性条件问题与命题是否是结构化实体的问题有重要关系。如果命题在某种广义上具有成分,那么它们就是结构化的,并且成分的顺序很重要。只有当两个结构化命题共享所有相同的成分,但由于这些成分在命题中“统一”的方式不同而不同时,顺序才重要。例如,如果这个命题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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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乙
�
是有序的三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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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
一个
,
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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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与以下命题不同:
乙
�
爱
一个
�
,这将是有序的三元组
<
<
爱,
乙
,
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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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如果命题是结构化实体,那么成分的相同性和顺序的相同性将带来同一性。当然,将命题视为结构化的也存在危险。乍一看,人们宁愿不声称这一命题
x
�
是三角形与命题相同
x
�
是三边的,因为主体可能相信其中一个而不相信另一个。因此,重要的是不要过于粗略地将命题个体化。但是,人们可能会担心在相反的方向上担心命题的过度个性。约翰爱玛丽的主张与约翰所爱的玛丽所爱的主张不同吗?有关结构化命题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结构化命题的条目。[10]
任何将命题视为结构化实体的理论似乎都面临着命题统一的问题。说出这个问题或一组问题并不是完全直接的。但是至少,这里至少有两个问题。有一个问题是说明为什么一种结构化的整体,一种命题,是真实的,或者是错误的,而其成分的集合不是。列表不是真的,或者是相同成分的命题;这是为什么?其次,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即解释两个不同的东西如何具有所有相同的成分。为了详尽讨论有关句子和命题的哲学工作历史,读者应咨询Gaskin(2008)。
有些人认为命题完全缺乏成分,因此非结构化。如果命题是非结构化的,则它们是集合的,它们将继承集合的身份条件:成员的相同性。因此,如果一个命题是真实的世界集(如Stalnaker 1976),那么
磷
=
问
�
=
�
当且仅当
磷
�
和
问
�
与成员IFF具有相同的世界
磷
�
和
问
�
在同一世界中是正确的。众所周知,该理论导致对命题的非常粗略的个性化,可以说是处理命题态度。 (有关该理论的讨论以及命题理论,请参见Soames(1987),作为具体情况或事实的集合。
如果命题是非结构化的,并且与集合不同,则有几种可能解释其身份条件的可能性。首先,可以根据可能的态度指定身份条件。一种可能性是:
磷
=
问
�
=
�
如果一定是谁相信(断言,否认等)
磷
�
相信(断言,否认等)
问
�
,反之亦然。其次,以Myhill(1963)和Zalta(1983)的方式,命题身份可以降低为财产认同。因此,Zalta(1983,72)提供了以下命题身份的定义:
<
p
>
=
<
q
>
<
�
>
=
<
�
>
当且仅当存在这样的财产时
p
�
与如此财产相同
q
�
。第三个提议,与第二个提案不兼容,是用某些非属性实体的股票的“自由产生”来解释命题身份,例如,通过代数运营,例如个人,财产和关系(Bealer 1982) ,Menzel 1986,Zalta 1983和1989)。[11]尽管对这种方法的命题是无组织的,但每个命题都可以由其“构造序列”表示。避免识别
<
<
hesperus很漂亮
>
>
和
<
<
磷很漂亮
>
>
,相关的输入不能简单地是hesperus(磷)和美丽的特性。由于弗雷格(Frege),应对这一问题的众所周知的策略是吸引与不同名称相关的不同演示方式,每种方式都与所表达的命题不同。但是,这些模式不必被理解为复杂的属性,以该名称的指称为独特地体现。例如,Bealer(1998)援引了他所谓的“非platonic”演示模式。这些非质量演示模式是否被理解为单词,是单词使用的因果链,还是以其他方式,重要的一点是,与“ hesperus”相关的模式将与与“磷”相关的模式不同。 Zalta(1989)引入了具有抽象成分的命题,以完成这些模式的工作。从Zalta的角度来看,此类单数命题是由编码名称认知内容的抽象个体构建的。由于这些抽象的个人编码了这种认知内容,因此无需该名称的引用来实例化,因此Fortiori无需该内容是该指南唯一实例化的属性。有关编码与实例化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存在条目》第6节。因此,这些理论家希望使用这些代数账户的形而上学工具来容纳一些关于表达的命题差异的关键直觉,同时避免了弗雷格·弗莱格(Fregean)的理解学说的困难。
有关最近对命题选区概念的批评,请参见Keller(2013);有关命题选区的积极描述,请参见Gilmore(2014)。
9。命题,事实和事务状态
弗雷格(Frege)著名地写道:“‘事实,事实,事实’如果他想带回科学基础的必要性,就哭了。什么是事实?事实是事实。” (1918年,第25页)
事实只是一个真正的主张吗?相反,有形而上学和语言论点。这是一个标准的形而上论点。如果雪不是白雪,那雪是白人就不存在的事实,但真正的主张是(只有是错误的)。因此,事实不是真正的主张(请参阅Moore 1953,第308页)。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身份主张失败,事实仍然可能是从真实命题中衍生的。继Moore(1953,pp。261-2)和Slote(1974,p。99)之后,Kit Fine(1982,pp。52-3)表明,事实可能被认为是真正命题的具体化。因此,事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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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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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理解事实使他们成为真相制造者的候选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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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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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反对以真实命题来确定事实的一种著名的语言论点与第5.4节中考虑的替代问题的歧义响应密切相关。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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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正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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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之亦然,或者产生了诸如“约翰相信奥巴马是总统的事实”之类的特殊性,或者哈曼(Harman)(2003年)“真正的火灾的真正主张使火灾很热”。因此,如果事实是真实的命题,则有人认为,人们会期望替代可以保留真理。
尽管如此,“事实”的其他用途支持标识:
雪是白色的。因此,某些事实可能不是事实。
以这种方式使用的是,“事实”似乎适用于类似于命题的实体,因为它们具有两种形式:存在和类似于真理的东西(例如,获得)(参见McGrath 2003)。[12]
面对“事实”显然相互冲突的使用,一种选择是提出歧义。 (Fine 1982,p。54)有两种与“事实”不同用途相关的实体:一种具有一种存在模式(仅存在),另一种是存在两种模式(它可能存在而没有获得)“双相情感性”事实与某些哲学家所说的可能的状态大致相对应。
但是,一些哲学家也希望将这种躁郁症事实与命题区分开。论点是,双极事实是事态的状态,而不是真实的命题。显然,并非所有命题都可能是可能的事态状态,因为有些命题可能不可能,而可能的事态状态必须至少在某些可能的世界中获得。我们可能希望将事务状态的概念扩展到包括不可能的事务。在这种扩展的意义上理解的事态是否是否显然取决于对其身份条件问题的答案。有关最近的观点,请参见事务状态的条目,以及理查德(Richard,2013),以识别事务状态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