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和故意(二)
进入上述意图的每个门的每个大门 - 指导性;满意条件;内容 - 可以打开统一现象。其中一些联系已经暗示。但是,在该领域的意图概念中存在相当多的分裂,刚才提到的复杂性不容忽视。也许“意图”一词仅大致表示了一个询问领域,涵盖了多种有趣的(但不确定)相互关联的思想,信仰,欲望,想象力,感知和符号使用现象。在这里,无论如何,我们对如何解释该概念的持开放态度是为了进行广泛包容的调查,该调查旨在阐明与意识相关的“意图”所用的不同方式。为了这种普遍广度的利益,对思考意图的近乎思考的概述将是有用的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左右,人们被称为思想哲学。
在讲这个故事时,我们必须承认(并穿越)二十世纪西方哲学的鸿沟在所谓的“分析”和“大陆”传统之间。然而,这种区别是误导的,部分是因为将现象学家归类为“大陆”的趋势错误地表明,他们都像该班级中的所有其他人一样,都比他们(也像(也非常异质))“分析哲学家”中的任何人都更像。 ”。然而,影响力和对话的历史将现象学运动中的数字联系在一起,并统一分析传统,产生了很大不同的叙述。这与方法,词汇和背景假设的差异一起,使两者不可避免地进行了一些不相交的待遇。但是,尝试在一篇文章中涵盖这两者似乎很合适。因为,如您所见,这两个历史之间存在着重要的主题共同点,并且在每个历史中如何处理这些主题的差异和相似之处可能在揭示和智力上刺激。
3。现象学中的意识和故意性
关于意识和意识的想法的历史可以轻易地使我们进入过去的历史,而不是本文所涵盖的。弗朗兹·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的哲学将是一个方便,相对较新的起点。他比其他任何一个思想家都多于在上个世纪半左右的哲学讨论中保持“故意”一词,并以当前的使用为类似,并且非常关注其与意识的关系(Brentano [1874年[1874年) ] 1973)。布伦塔诺本人非常意识到他的意图观念的深刻历史背景:他通过学术讨论回顾(对于笛卡尔的发展至关重要),最终以亚里士多德为主题(Brentano [1867 [1867] ] 1977)。一个人很可能会返回柏拉图的讨论(在Sophist和Theaetetus中),这是关于使人相信虚假信念的困难,而进一步的人仍然是西方哲学的曙光,以及Parmenides'试图从据称中造成巨大后果的尝试发现不可能思考或谈论不是什么。在本节中,我们将回顾布伦塔诺如何想象意识和意识及其关系,以及如何在他的学生husserl的思想中转变这一构想 - 他的名字是与现象学运动最密切相关的 - 在他中的一些受到了强烈影响。这将使我们能够通过引言中提到的三个主题(可靠性,基本形式和反思性),这可能会统一大约上个世纪的意识和意识的不同讨论。
对于布伦塔诺来说,至少对于意图而言,似乎至关重要的是思想参考或针对可能只存在的对象的能力,即他所说的“精神或故意不存在”。在一段著名的段落中,他以这种方式介绍了这个概念。
每种心理现象的特征都是中世纪的学者称为故意(或心理)对象的有意(或精神),我们可能会称呼它的内容,尽管不是完全明确地指向内容,而是指向对象的方向(这不应该被理解为现实)或内在的客观性。每种心理现象都包含在本身内部的对象,尽管它们并非都以相同的方式这样做。在演讲中,某件事是在审判中提出的,在审判中得到了肯定或否认,以爱,仇恨,仇恨,渴望等等。 (Brentano [1874] 1973:88)
这并不是布伦塔诺(Brentano)说的心理现象在自己内包含对象,或者不认为这是一个内在的对象被认为不是“现实”的对象。他抱怨被学生误解了,随着思想的发展,他修改了自己的位置。专家在如何解释他的观点方面继续存在很大差异。但是,很明显,他对意图的概念,也可以说是他影响的整个现象学传统的观念,它是由第2节中提到的第一条思想束主导的(按照对物体的指示或引用对象的意识,以及带来火车上的任何困难。
比布伦塔诺(Brentano)早期的意图概念更清楚地解决了他对他最基本形式的看法(在上面的引文中提到)。布伦塔诺(Brentano)的哲学计划是为有意状态,其组成和相互依存的类型学(他称为“描述性心理学”)的类型学,旨在为实验性询问因果心理学定律以及逻辑(包括知识理论)提供实验性调查的框架。 ,美学和道德。
他认为,所有意图都涉及一个对象的演示(Vorstellung)(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外观)(包括对象的想象或想象)。对于这种中性的物体外观,一个人可能会对判断或“情感”(Gemüt)提出一种承诺的态度,而这些态度则具有正面和消极的形式。在判断中:一个人要么确认(接受)或拒绝(拒绝)提出的对象。在Gemüt中,一个人喜欢(爱或价值)或不喜欢(讨厌或贬低)。呈现的对象的单纯肯定(或喜欢)不需要根据一般概念对其进行分类,将其与类似实例或康德“综合”顺序分组在一起。
Brentano如何将意识与意图联系起来?他首先坚持这样做,即在有意的意义上,每个心理现象都是“对象的”。其次,他认为每种心理行为实际上都是有意识的,他认为这是有意意识的,而这反过来又将其解释为一种“内在的感知” - 所有意识的心理行为本身是呈现的,并被判断(接受)。布伦塔诺(Brentano)并不认为认为有无意识的(对他来说,毫无意义)的心理行为是荒谬的。但是他发现自己的出现时间不足的原因不足。在他看来,无论这是基于解释性有用性提出的任何地方,非会儿主义(例如,生理)的解释也是如此。在这方面,他还认真对待,如果我们(像他一样)认为所有心理行为都是有意识的,并且所有有意识的行为都是意识的对象,那么无限的回归就会爆发。但是他认为自己的理论可以处理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到,由于内在的看法与意识到的对象并非分开,因此没有回归开始。
布伦塔诺(Brentano)在维也纳的演讲吸引了并激发了1870年代中欧知识分子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各种各样的群体。在这些中,是胡塞尔对二十世纪的欧洲大陆产生最广泛的哲学影响,这主要是因为他受到他对思想家的影响,受到他的现象学启发的影响,以探索存在主义主题 - 玛蒂·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让·帕尔·萨特(Jean-Paul Sartre)和莫里斯·梅洛(Maurice Merleau) -ponty。尽管这些是布伦塔诺(Brentano)和胡塞尔(Husserl)的继承人,我们将重点介绍这些继承人,但对意识和意识的现象学观念的全面处理将需要更广泛地投射其网络,例如:阿伦·古尔维奇(Aron Gurwitsch),罗马·英格登(Roman Ingarden),安东·马蒂(Anton Marty),安东·马蒂(Anton Marty,Anton Marty),安东·玛蒂(Anton Marty,Anton Marty), Alexius Meinong,Adolph Reinach,Max Scheler,Edith Stein,Carl Stumpf和Kasimir Twardowski。
侯赛尔([1900] 1970)从主题的角度理解“描述性地”采用了布伦塔诺的关注,从对象指导的经验,重新诠释了布伦塔诺的“描述性心理学”为“现象学”,并赋予这一类似的基础作用。哲学。但是,胡塞尔对意识和意识的基本观念受到他对布伦塔诺的批评的显着塑造。首先,考虑他对意图的反应。胡塞尔(Husserl)早期对待意图的主要出发点之一(在逻辑调查[1900] 1970,v§§§9–11,14)是对他的批评 - 构造的 - 刻在布伦塔诺(Brentano ”思想和感知的对象。胡塞尔认为,假设思想,判断力,欲望等的对象(故意对象)是一个特殊的思想,思想家,审判者或渴望者的一种基本错误。因为我们应该认识到,人们的心理思维,判断等对象通常是“超越”的普通对象,并享受针对他们的行为(心态)的某种独立性(用胡塞尔的话,“打算”它们。至少,如果我不幻觉,我的视觉体验的对象并不是我的思想,它们的存在来与经验相伴,而是(例如,一个盒子)超越或超越任何(必要是透视)我可能拥有的经验,因为相对位置,照明或注意力会改变。与Burge相比,前面提到的感知恒定的现象学的“客观参考”的“客观参考”的概念是基于感知恒定的现象。
但是,没有一个人的经验来针对的,没有一个超越物体的案例,而似乎有一个,就像幻觉中可能发生的那样?在这里,我们应该说,从胡塞尔的角度来看,不是一个人脑海中存在的参考对象,而是根本不存在的对象。这并不能消除这种经验的定向性,因为即使没有蛇或匕首,一个人的经历仍然是真实的(蛇,匕首),即要说一个人在想金山或宙斯,尽管没有这样的山或上帝可以想到。 (根据逻辑调查v§§§16–17,20)足以使这种“意识到”陈述的正确性,以至于体验具有一些“物质” - 心理行为的问题与通过它的问题相对应,被解释为。这个因素(作为“解释性意义”)可能在具有相同对象的行为之间有所不同(以侯赛尔为例,一个人可能会想到一个和同一对象(kaiser)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子,或者是弗里德里希三世的儿子)。它也可能独立于他所谓的“行为品质”,例如,一个法官,怀疑,奇迹,希望,想象或感知。胡塞尔认为,每一个故意行为都必须具有物质和质量。在评估后,他就他所说的话(在思想[1913] 1983中)重新解释了这些概念,这对于独特的特定行为可能是常见的。但是,这些基本图片似乎已经幸存了下来:有意的定向不是被理解为对特殊物体(“想到”)对象的指向,而是物质/质量(或以后的,公平的)结构的占有。这可以被视为第2节中描述的内容概念的一种版本,因为Husserl会接受,从某种意义上说,ACT的问题(后来,其“ Nodematic Sense”)与其内容相同,内容在“方面”上有差异,即使没有引用的对象,这种行为也可以具有内容。
但是,要说这么多的问题留下了有关胡塞尔的观点的基本问题。一个人担心感知经验或从什么意义上构成与所经历的对象的关系。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开始宣布的三个大主题中的第一个:意识或故意性的“外部”“世俗”对象的“可拆卸性”问题。除了世界上居住的世界外,其本质上可理解的有意识的有意识的主题(如果有的话)是什么(如果有的话)?
显然,胡塞尔认为幻觉仍然是故意的,尽管没有与该主题相关的经验的对象(精神上的或其他人)。尽管如此,这仍然是公开的这种体验实质上是与(例如)这种非常扭曲的,肉和血的生物的关系,可以打击和咬您。在这种解释中,如果您具有主观上难以区分的蛇愈合,那么在其他方面,您可能会像相同的Noema那样,减去蛇组成。另外,我们可能会解释胡塞尔(Husserl)认为,体验本身以及其整个问题或notagication的意义始终可以与它所拥有的任何“外部对象”基本上分离。 (有关讨论,请参见Crowell 2013; Drummond 1990; Erhard 2022; A.D. Smith 2008; D.W. Smith 2007; Zahavi 2003年。)
对胡塞尔的解释分歧,部分原因是很难清楚地解释他从“质量/物质”到“诺玛”术语,他的内在/超越对比以及他哲学的紧密相关的方面的转变 - 他非常重视 - 他的“先验 - 验证降低”方法。胡塞尔(Husserl)声称,现象学作为一种先验学科的实践至关重要的是,与心理学不同),这是一个人以某种方式遵守有关时空细节的某些承诺的方式来调查意识。胡塞尔认为,使对承诺的相关暂停的可能性是,鉴于对象的感知经验的本质上(用他的角度看,明显的是不完整或“不足”)的性质,在任何情况下,对实际课程的实际情况都不明显您对F的经验完全排除了实际上没有超越对象的可能性,然后是F的经历。 ,胡瑟尔(Husserl)认为,故意的经验总是可以与实际上所指向的任何世俗(“外部”)对象分离。
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外部主义”(或者更好,“关系主义者”) - 诠释,胡塞尔并没有否认(有时)(有时)与经验转移的对象的关系,或者它的内容包括这些成分。方法论目的是仅仅限制了适当的现象学对象的关注范围(因此是相关证据):一个人在正在研究的任何经验中都特别考虑它们(即,即解释)。为此,没有必要接受经验的本体论,即即使完全脱离了此类物体,它们始终可以保持基本相同。
另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胡瑟尔如何看待他的意义上的内容之间的一般关系(无论是行动或雄辩的意义)和普通语言句子的这种语义相关性(“命题”),某些人会认同心理状态的内容在他们里面。在逻辑研究VI中,Husserl关于感知和判断的意图之间的关系的讨论。胡塞尔坚持认为,感知使我们能够通过非概念性的,“非当地”的感觉表达诸如“ this”(他所谓的“本质上是偶尔”的术语)之类的示威者(他所谓的“本质上是偶尔”的术语),以及在感知到的事物中体验的特征(例如,体验颜色的颜色或形式中的形式),与我们鉴定其相关特征的能力不同。 (请参阅Mulligan 1995; Hopp 2011;和Kidd 2019有关相关问题的讨论。)Husserl在经验和判断中的讨论也很重要[1939] 1973年他所谓的“预言”经验。胡塞尔认为,我们以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表达的那种判断是建立在预言经验的意图之上,并且至关重要的是要阐明这种经验构成判断的基础的方式。虽然胡塞尔拒绝布伦塔诺(Brentano)的一般判断概念,因为对物体提出了对物体的肯定,但他认可了一个相关的观念,即在感知中发现的一种意图形式,与之不同,与之不同,使我们成为可能的物体 - 我们将物体带到一般情况下。概念。在这里,我们在Husserl中遇到了最初宣布的第二个主题,即意识或故意的基本形式。
有争议的是,最著名的哲学家受到对胡塞尔(Husserl)的研究(Heidegger,Sartre和Merleau-Ponty)的强烈影响,以他们的观点陷入困境。部分原因是刚刚提到的解释性困难(关于经验经验转移对象的可拆卸性以及意图或内容的基本形式)。首先,关于关系和降低:关于海德格尔的观点([1927] 1962,1982,1982,1985)和Merleau-Ponty([[1945] 2012),至少是故意的(或Heidegger偏爱,Verhaltung,“ atmportment”),本质上涉及“ atmportment”)与世界无法避免判决无法取消的世界的订婚。如果侯赛尔的减少否认了这一点,那么他们对胡塞尔的反应将与他大幅度休息。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对减少的解释是有争议的。当我们尝试准确考虑对所有这一切的意识态度如何态度时,还有一个额外的并发症。如果正如一种解释性方法所暗示的那样,胡塞尔具有意识(或者,通常涉及感知恒定的那种经验)本质上是关系和故意的,那么我们所享有的那种意识将在本质上不再可以脱离其超凡对象。而不是我们的故意。海德格尔(Heidegger)对此不得不说的将部分取决于我们对他放弃意识术语的究竟是什么,因为他的“展示”和“不可思议/发现”的独特词汇。我们可能认为他仍在谈论意识,但只有其他据称是理论上的名字却不太理论的名字?还是我们应该将海德格尔(与克罗威尔2013一致)解释为(反对胡塞尔),意识本身(即使是普通人所享受的)不足以进行计数/意图?我们如何决定看待这种情况无疑将与我们自己理解“意识”的理解。
萨特([1943] 1956)意识的概念除了其对象之外,也可以将其解释为一种关系主义观点(参见McCollough 1994)。至少在Merleau-Ponty中,我们显然有一个关于感知体验的“脱节主义”的版本:对他而言,烟灰缸的视觉意识(他的例子)是真正地看到烟灰缸,或者否则(在虚幻和幻觉的情况下)就像看到烟灰缸一样。在第一种情况下,一旦减去烟灰缸,就没有任何具体的经验,以构成烟灰缸幻觉。通常,在Merleau-Ponty的帐户上,当您看到烟灰缸(椅子,树木等)时,您的视觉体验既有意图又依赖于对象。我们对缺陷,虚幻和幻觉案例的理解是基于与普通的视觉意识案例的类比,从本质上讲是相关的方式。这并不能阻止他同意胡塞尔的同意,鉴于感知的观点,在某种意义上,在某种情况下,人们永远无法排除一个人的经历毕竟与毕竟没有关系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使所有人的经验都是不统一的,或者使理性的笛卡尔成为曾经揭示了世界的全球性怀疑。 (Merleau-Ponty [1945] 2012:308–311,359–360,393–396)
当涉及到普通看法和行动是否涉及与概念判断不同的意图性的问题时,关于海德格尔(Heidegger)和梅洛(Merleau) - 庞蒂(Merleau)的意图是公平的。他们采用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判决主题,并使其涉及对象的特性和谓词属性所涉及的那种,他们以他自己的方式给出了这一点,这是一个非常务实的演员。海德格尔描述了一种对“展示自己”或“被发现”为“现成”或“可用”(Zuhanden)的实体的理解 - 在其功能中被理解为(作为锤子,门作为门) ,作为钢笔等)相对于我们的目标:我们理解它们是将它们用于某些东西的。这是一种属于我们与周围环境的日常实践互动的定向性。他认为这与众不同,并使他们对自己表现为“目前的”或(仅仅)“发生”(Vorhanden)的实体有可能理解 - 就像我们在更独立或更独立的情况下理解它们时所做的那样理论方式,仅是具有某些特性的对象(Heidegger [1927] 1962,1982)。 (有关海德格尔对近期解释性争议敏感的理解分类法的一般描述,请参见Wrathall 2013a。)Merleau-Ponty [1945] 2012年提出了一种相关的观点,不仅受胡瑟尔和海德格尔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对Gestalt Psychologics的研究的影响(他们本身受到布伦塔诺学校和胡塞尔的影响),其中他捍卫了一种感知意识的概念,作为一种身体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