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的伦理(三)

4。文化占用

4.1什么是文化占用?

“文化局外人”通常将文化占用被理解为“文化内部人士”的文化产品的使用或使用(Young 2005:136)。文化产品可以广泛范围,包括故事,样式,图案,文物,艺术品,传统知识,以及特定文化成员的代表(Young 2008:4; 2005:136; Scafidi 2005)。因此,关于文化占用的问题通常是在各种各样的艺术背景(尤其是但不限于音乐和时尚)以及其他非艺术背景下出现的,例如服装,发型,美食和传统知识(Young&Young& Brunk 2012)。

文化占用的概念可以以描述性或规范性的意义使用,因此,要注意在特定背景下如何使用它很重要。相比之下,请考虑“剥削”如何具有描述性或规范性的意义(Valdman 2009:2):当食品卡车意外地到达而没有这意味着不法行为时,您可以利用机会来获取小吃。同样,一些作家以一种描述性的意义援引文化占用,这是否是不法行为的(Young 2008:18),而其他人则采用规范意义来挑选一种特定的不法行为(Todd 1990:Todd 1990: 24)。

关于文化占用的争议通常具有重要的种族维度,就像围绕蓝调或嘻哈音乐的讨论中(Rudinow 1994; Taylor 1995; Taylor 2005)。但是,情况并非如此。例如,可以认为文化占用(无论是否不当)是关于跨越多个种族化群体的文化群体的出现的由单个种族化类别限制的文化群体(Matthes 2016a:356)。在任何情况下,通常都认识到,不法拨款中的基本要素是文化内部人士和文化外部人之间社会不平等的背景(Ziff&Rao 1997:5; Hurka 1999:184; Hladki 1994)。的确,鉴于主导文化群体倾向于吸收少数群体文化的方式,谈论边缘化文化群体“占主导地位”的成员甚至是一个类别的错误(Rogers 2006:480-1)。话虽这么说,一些评论员主张为边缘化群体提供概念空间来占用对象或实践,尽管与有害的光相反,但有益地解释了(Walsh&Lopes 2012)。

1992年,加拿大理事会临时委员会的建议在其关于艺术授予奖励的决定中考虑了文化占用,这是对文化占用的学术和流行讨论的实质性催化剂(尤其是在加拿大)的建议(Rowell 1995:138 )。关于政府对非团体成员所建立的文化边缘化人民的工作的担忧在理论上与发现文化占用在自己的优点市场上取得成功,这是一致的(Rowell 1995:141)。但是,在近年来,公众和学术讨论已经超越了这个关于政府资金的狭窄问题,朝着关于文化占用是否不当的更一般性讨论。

4.2文化占用可能是什么问题?

4.2.1进攻

文化拨款不法行为的潜在来源是,它可能对文化群体成员感到冒犯。如果这是对不法文化占用的唯一解释,那么案件相对较弱:认为拨款是错误的表面上的理由很容易被许多道德上重要的反击因素击败。虽然可能有一个普遍的推定反对不必要的冒犯他人,但大多数人可能会冒犯某人的事实,这一事实使犯罪犯罪似乎相对容易证明是合理的。

文化占用的表面上的不法行为会变得更加重量,如果我们认为除了造成犯罪之外,可能会导致乔尔·费恩伯格(Joel Feinberg)所说的深刻罪行:“对人的道德敏感性的犯罪……[这是对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或自我意识的打击, (Young 2005:135)。然而,即使文化占地极为令人反感,因此有一个表面上的理由认为这是不法行为的,人们可能仍然认为,由于该行为的其他道德上相关的特征,例如它在道德上可以允许所有事物,例如社会价值,表达自由的价值,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小组成员容忍的程度以及犯罪的合理程度(Young 2005)。鉴于价值观和敏感性的多样性,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中,深刻犯罪的潜力是巨大的。虽然在哪些情况下,上述特征在哪些情况下会有争议,但击败表面上的表面理由认为深刻的冒犯性拨款是错误的,但经常认为深刻的犯罪范围被其他价值观所表明的是文化占用通常会表明经常是在道德上允许的,所有考虑的事物(Young 2005:138)。确实,人们可能会认为文化占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方面,实际上是文化创造力和交流的有益方面(Young 2008; Rogers 2006; Heyd 2003)。

4.2.2伤害

与犯罪方面的解释相比(或补充)解释,人们可能还认为文化占用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它可能造成伤害。类似于关于有害言论的辩论,如果文化占用有害,这将提高标准以抵消票数的考虑,这足以使其在道德上允许:虽然在道德上可以证明危害是合理的,但仍有强有力的假设,危害危害(造成伤害)(请参阅有关言论自由的条目)。

那么,是什么可能会使文化占有有害呢?首先,可能被认为是错误的剥削,例如

在没有实质性互惠,许可和/或补偿的情况下,通过主导文化来占据下属文化的要素。 (Rogers 2006:477)

例如,人们可能会认为,当文化局外人从内部人士的文化成就中获利时,由于文化边缘化和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他们本身被排除在这种机会之外时,他们会不公平地做到这一点(Keeshig-tobias 1990; Root 1996; Brown 1996; Brown 1996; Brown 2005; 。文化占地是否在经济上对文化群体成员有害是一个困难的经验问题,某些案例可能表明这可能是经济上的福音(Young 2008:114-18; Cowen 2002; Shelby 2007:194)。但是,即使我们为了争论说,文化占用增加了群体成员的经济机会,但它仍然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相互有利的剥削形式:即使在网上存在的情况下,上述剥削的特征也可以持续存在获得经济机会。例如,一个普遍的论点是,文化占地是殖民主义的一个例子和扩展,在其剥削性地提取劳动力和资源中,从具有较低相对权力的人那里分享,因此不会以认识其平等和平等和平等的方式对待文化群体成员自治:文化可以与欧洲殖民者所占的土地相同(Todd 1992,1990; Coombe 1993; Rogers 2006;尽管与土地和自然的相似之处资源,Shelby 2007:193-4;有关殖民主义的错误,请参见YPI 2013;此外,鉴于殖民力量经常强制消除文化实践的方式,尤其是对于土著人民,例如,通过取缔仪式和语言,并通过居住学校强迫同化,同时从这些同一文化产品中受益的前景似乎可以特别是不正当的(Coleman,Coombe和Macarailt 2012:178; Child 1998)。

现在,人们可能会认为,文化占用是否符合这些方式剥削的资格将取决于文化财产概念的可行性,正如我们在第3节中所看到的那样,这种概念仍然存在争议。思想是,文化群体成员无权获得文化产品(也不是对他们的观众,以及它可能拥有的任何经济恩惠),没有对其文化财产等产品的主张(Young 2008:Ch。4) 。因此,使用或从文化产品中获利比使用数学或从数学上获利不再是剥削性的:没有人拥有独家权利。另一方面,即使没有关于文化财产的主张,也可能会认为剥削的主张也适合。以殖民地叙事为基础,例如,如果城市外生的利润从纳瓦霍(Navajo)的销售中获利,而纳瓦霍(Navajo)国家人民应对贫困及其相关的不公正现象(2012年持续出现的案件),然后我们可能将这种关系描述为甚至没有文化财产主张的剥削性(尽管注意到,实际上,纳瓦霍名称是商标)。这是因为这种关系似乎具有两个通常被称为合理剥削的特征:从无法合理同意的弱势群体中获得不公平或机会主义的收益(Liberto 2014; Valdman 2009)。当然,关于剥削框架的应用仍然存在问题。例如,我们可能会想知道一个小组可以合理同意使用文化产品的条件(尽管请参见Lackey 2017),或者上述情况是否正确解释为适用剥削费用的交易类型(一个可能会声称,城市服装者根本没有正确地描述为与纳瓦霍人的交易)。

在文化占用的讨论中,经常援引一系列危害是虚假陈述和沉默的危害。虚假陈述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它可以以虚假或误导性的光展示文化。它可以以偏见和刻板印象来交通。它还可以呈现一种文化的一小部分(即使是准确)作为整体代表,创建漫画或在其含义的情况下提出文化实践(Coleman,Coombe和Macarailt 2012)。文化占用还可以通过使公众对文化专业知识的理解偏向于小组成员,并否认小组成员的机会和平台的文化表达(Keeshig-tobias 1990; Todd 1990; Hladki 1990; Hladki 1994; Coombe 1993; Coombe 1993),从而使边缘化文化群体的成员保持沉默。这些影响会累积地导致文化形式的侵蚀和群体成员的文化同化(Coleman 2001)。确实,鉴于这些影响,一些人认为,为了文化保护,文化群体可能有政治​​义务从事文化实践(Jeffers 2015)。

虚假陈述和沉默的相关危害可以从关于认知不公正和认知暴力的哲学工作来康复(Fricker 2007; Dotson 2011; Dotson 2011; Matthes 2016a; Nicholas&Wylie 2013)。在社会边缘化的更广泛的背景下,文化占地可以抑制或否认小组成员代表自己并代表自己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支持洛雷塔·多德(Loretta Dodd)对文化占用的定义,这是文化自治的相反(Todd 1990)。例如,基于这种理解,残疾权利的口号“没有我们无所作为”可以解释为反对通过代表权分配的反对意见。

但是,这些关于有害拨款的说法受到哲学异议。例如,我们可能会批准错误陈述可能是有害的,但是否认这种危害与拨款本身有关:文化内部人士颁布的虚假陈述也可能有害(Young 2008:Ch。4)。因此,关于虚假陈述是有害的论点并不能确定文化占用本身是有害的。作为回答,有人可能会注意到,尽管歪曲了自己并被他人歪曲可能同样有害,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构成了相同的类型或程度的错误。此外,我们可能会质疑是否重要的​​是要证明文化占用是一种错误的错误:的确,鉴于有害的文化占用似乎取决于社会不平等的背景条件,我们可能认为,如果一个合适的解释,这是不足为奇的它的不法质与依赖社会不平等的其他错误的解释大大重叠(Matthes 2016a)。

4.2.3文化本质主义的问题

对上述不法文化专用的进一步反对,涉及文化本质主义的问题,即可以根据一组特定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来定义文化群体成员身份的观念(Young 2005)。出现问题是因为文化占用的概念似乎是基于将文化群体与非会员区分开来的:

在大多数关于拨款实践的说法中,要描述一个内部人和局外人的社区的需求是隐含的……在讨论文化占用的讨论中似乎需要对群体归属的某些考验。 (Ziff&Rao 1997:3)

对本质主义的反对可以采取认知/形而上学的形式,也可以在文化占用的背景下采用道德形式。

首先,人们可能会认为,本质主义的文化定义在经验上是错误的:文化没有僵化的边界(Patten 2014:Ch。2)。

即使我们为了争论而承认文化群体可以在接合处被划分,我们也可能会怀疑我们是否有能力知道正确的文化群体边界是什么(Young 2005:136-7)。如果这些反对意见中的任何一个成立,那么文化挪用的想法似乎在最好的情况下在实践中不适用,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在概念上是混乱的。

在道德方面,人们可能担心反对文化挪用会以一种排除不稳定或边缘化群体成员的方式具体化文化群体边界,或者构建漫画甚至压迫性的文化真实性概念(Killmister 2011;Rogers 2006;Shelby 2002:249) –54)。这可能会产生与文化挪用本身相同的有害文化误认(Matthes 2016a:355-358)。

艾伦·彭定康(Alan Patten)关于多元文化主义的“本质主义困境”恰如其分地概括了这两套反对意见:

这两种文化都以“本质主义”的方式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多元文化主义在经验和道德上都是有缺陷的;或文化被以非本质主义的方式理解,但这个概念不再为多元文化主义提供对其重要的经验判断和规范主张的手段。 (彭定康 2014:39)

文化本质主义给文化挪用带来了类似的困境。如何最好地解决这一困境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答案将部分取决于如何最好地解决有关文化本质主义和更广泛的概念类别的本​​质主义的更普遍的问题(参见有关本质属性与偶然属性的条目)。此外,考虑到文化范畴在许多日常情境中的使用,我们应该犹豫是否从对本质主义的担忧中推断出文化范畴不存在或不应该被使用,就像反对种族本质主义并不一定会导致我们忽视所有文化范畴一样。谈论种族化类别,特别是作为准确描述种族主义影响的工具(参见种族条目)。事实上,这样的假设可能会产生自己的危害,例如,通过以“本质化”为由驳回对文化身份和自治的主张(Todd 1992)。但似乎对文化群体成员资格的某种理论上可行的理解能够克服上述形而上学、认识论和道德上的反对意见,对于强有力地捍卫文化挪用概念至关重要。一种可能的选择是通过将我们的注意力从确定谁算作文化局外人转移到导致文化挪用有害的社会边缘化和不平等的背景条件来回避文化群体成员资格问题(Matthes 2016a:362-366)。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法可能不够充分,因为识别特定的文化挪用行为本身在道德上就很重要。

5. 遗产与环境保护

无论人们是否赞成区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见上文第 1.5 节),遗产的概念在最近关于环境保护的思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人们可能认为自然有价值的众多原因包括这样一种观念,即自然事物具有某种历史,特别是独立于人类干预的历史(Elliot 1982)。这种信念得出这样的结论:至少就这种特殊的自然价值而言,环境恢复是不可能的:人们无法通过人类干预来恢复没有人类干预的历史。因此,如果我们想保留这种价值,我们需要推行环境保护政策,以保护承载这种价值的自然空间(Elliot 1982)。

这种观点所代表的自然与文化之间的鲜明区别受到了多方面的批评,原因包括对环境价值过于狭隘的视角以及最小化人类对环境影响的实际历史和目前的程度(Cronon 1995;O '尼尔 2002;斯科维尔 2013;海德 2005)。话虽这么说,我们可能会承认艾略特确定了一种重要的环境价值,前提是我们不会错误地认为它是唯一的(Matthes 2016b)。这当然会大大削弱艾略特关于环境恢复承诺的规范性结论的力量。但是,对自然与文化之间区别的更细致的理解,即承认更广泛的范围而不是严格的二分法,仍然可以为培养对自然的自我导向性或“自发性”的尊重以及保存和保护的理由提供理由。这种自然遗产(Heyd 2005:345)。其他环境保护方法也利用环境的遗产价值,但强调该遗产的文化层面以及“自然”层面。

例如,人们可能认为,认识到环境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可以为保护环境提供独特的理由或义务(Thompson 2000a)。例如,将环境的各个方面视为我们祖先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可能会为保护环境提供理由,将其作为代际社会契约的一部分(Thompson 2000a,b);或者,因为“特定的地方因其历史和文化特征而对个人和社区都很重要”(O'Neill, Holland, & Light 2008: 2-3),我们可能认为我们的环境保护和决策方法应该部分由以下问题引导:“从过去的情况来看,什么才是最合适的轨迹?” (奥尼尔、霍兰德和莱特 2008:156);或者,我们可能会认识到

土著人民长期以来主张,保护和恢复本土物种、种植原始食物以及维持精神实践,都需要具有特定遗传血统的植物和动物的存在,它们的生活与具有生态、经济和文化意义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知识和记忆。 (怀特 2017)

根据这些观点,尽管存在差异,但认识到环境的遗产维度就是将其价值视为至少部分地包含在其叙事意义中,以及它在将我们与过去联系起来并贡献独特的故事中的作用。对我们生活的意义(Holland 2011;Thompson 2000a;Scoville 2013)。因此,将环境保护视为以保护叙事价值为指导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例如,保护叙事价值实际上可能需要改变自然景观,以保护意义而不是物质连续性或真实性(O'Neill,Holland, & 光 2008:157;阿恩岑 2008)。

如何在实践中最好地捕捉这种叙事价值是一个难题。例如,在具有不同用途历史的地方(有些人称之为“分层景观”),我们如何在相互竞争的叙述中做出裁决(Hourdequin & Havlick 2011,2016)?与生态恢复的传统“基线问题”不同,根据该问题,任何将空间恢复到“自然”状态的特定历史基准似乎都是任意的(Lee,Hermans,&Hale 2014),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决定如何多种历史价值应该影响修复和保护工作。因此,为了了解如何最好地保存叙事价值,我们似乎需要独立的标准来裁决相互竞争的叙事的价值(McShane 2012)。鉴于在制作和传播历史叙事方面权力分配不平等,这一点尤其重要,这很容易导致许多地方叙事不为人知或闻所未闻(McShane 2012:60;Palmer 2011:355-6)。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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