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综合的区别(四)

最近安大略最高法院审理的一个案件提供了一个特别生动的方式来感受蒯因挑战的力量,该案件涉及限制异性恋夫妇结婚的法律是否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见Halpern等人,2001)。这个问题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婚姻”一词的含义,争论双方都向哲学家征求了宣誓书,其中一位声称该词的含义与异性恋有关,另一位则声称与异性恋无关。撇开复杂的道德政治问题不谈,蒯因的挑战可以被视为一种合理的怀疑性请求,即了解任何严肃的世界理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仅仅基于常见的“陈词滥调”来断言婚姻是/不一定是异性恋当然是不够的,更不用说基于“对命题内容本身的理性洞察行为”;或者因为演讲者发现从婚姻到异性恋的推论“原始地令人信服”并且无法想象同性恋者结婚![17]

事实上,一些哲学家提供了一些经验证据,对分析数据的稳健性提出了质疑。 “实验哲学”运动已经指出,对于分析主张的哲学辩护通常依赖的标准类型的思想实验,主体的“直觉”具有相当大的可塑性。因此,Weinberg、Nichols 和 Stich (2001) 发现亚洲和西方学生的反应之间存在显着的文化差异,即某人是否算作拥有偶然合理的真实信念的标准“Gettier”(1963) 示例中的知识; Knobe (2003) 发现,非哲学家对某个行为是否有意的判断取决于该行为的(尤其是消极的)道德品质,而不是像大多数哲学家所假设的那样,取决于该行为是否仅仅是该行为的意图。当然,可以对这些实验结果提出疑问(受试者对评估直觉的项目了解程度如何?实验是否充分控制了普遍存在的众多“实用”效应)投票程序在多大程度上只是目标术语的多义性——参见补充,§3——允许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不同的用法?)但是,结果确实表明了如何将意义和分析真理的确定视为一种这比哲学家传统上想象的要困难得多(参见 Bishop 和 Trout,2005;Alexander 和 Weinberg,2007,进一步讨论)。

4.2 外在主义意义理论

发展上述§3.3C的策略,外在主义意义(或“内容”)理论试图通过考虑意义问题如何不需要依赖于认知来至少应对蒯因的部分挑战。或者实际上是思想或信仰之间的任何内部联系,就像许多哲学家传统上假设的那样,但主要涉及词语的使用与他们所指出的世界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和社会关系。这一建议逐渐出现在 Putnam (1962 [1975]、1965 [1975] 和 1975)、Kripke (1972 [1980]) 和 Burge (1979, 1986) 的著作中,但它采取了实证理论的形式,例如: Devitt (1981, 2015)、Dretske (1988) 和Fodor (1990b),试图将意义建立在精神/大脑状态与外部现象之间的各种实际或共变因果关系中(参见指标语义学;以及 Millikan 的“远程语义学”工作,1984),Papineau ,1987 年,以及 Neander,1995 年、2017 年,他们着眼于自然选择机制;参见心理内容的目的论理论)。

例如,考虑一下福多的提议。 Fodor (1990b) 稍微简化了一下,声称

符号 S 表示 p 如果

(我)

在某些条件下,C,当且仅当 p 表示 S 是一个规律,并且

(二)

S 的任何其他标记同步取决于 (i),但反之则不然。

因此,“马”的标记意味着马,因为存在(例如,最佳观看)条件,“马”的标记与马共同变化,而由牛引起的“马”的标记不对称取决于这一事实。这里的直观想法是,“马”之所以意味着马,是因为在没有马的情况下“马”的错误和其他象征(例如,梦见马)取决于能否把事情做好,但反之则不然:事情的正确并不取决于做错了。可以说,(i) 中的法律“管辖”(ii) 中的标记。 (请注意,这个条件是形而上学的,诉诸于实际的代代法则,而不是依赖于我们在第 3.6.2 节中讨论的福多在为普特南辩护时提出的认知标准之间的不对称依赖关系。)

Fodor 和相关的提议并非没有问题(参见 Loewer, 1996, Rey, 2009 和心理内容的因果理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些理论能够成功地提供他们所渴望的那种对意向性的充分解释、非循环的解释,那么它们至少会在某种程度上拯救意向心理学免受蒯因的攻击,并至少提供一种表面上看似合理的自然主义策略,用于区分关于意义的事实和关于纯粹信念的事实。这些建议与卡尔纳普或新笛卡尔学派的传统中的建议不同,至少具有严肃答复的形式。

然而,即使这种外在主义策略,无论是福多的策略还是目的论的策略,要拯救意向性和意义,它们也只能通过放弃我们在§2中注意到的哲学家对分析抱有的厚望来实现这一点。因为外在主义者通常致力于将表达式视为“同义”,如果它们碰巧以正确的方式与相同的外部现象联系在一起,即使思想家无法先验地意识到它们是“同义的”(或者,无论如何,“扶手椅”)独自反思。至少根据弗雷格替代标准(第 1.2 节),他们似乎致力于将许多明显经验性的句子算作“分析”,例如“水是 H2O”、“盐是 NaCl”或“马克·吐温是塞缪尔·克莱门斯”,因为在每种情况下,当且仅当它与另一侧的表达式的标记共同变化时,某些事物可能以相关方式与身份一侧的表达式的标记共同变化(远程语义学也出现类似的问题和其他问题;参见 Fodor 1990b,第 72-73 页)。

当然,沿着我们在§3.6.3中注意到的世俗转向的思路,外在主义者可能会高兴地允许某些句子,例如“水是H20”,实际上是分析性的,即使它们是“外在的”和主题的经验(反)证实。这种观点实际上很符合古老的哲学传统,这种传统对我们的词语和概念的含义不太感兴趣,而对它们所指出的世俗现象的“本质”更感兴趣。例如,洛克(1690 [1975],II,31,vi)提出了事物的“真实”本质,而不是沿着普特南(1975)和克里普克(1972 [1980])复兴的路线,真正的本质是事物的条件这个世界独立于我们的思想,使某些事物成为它的样子。因此,水可能是水的组成部分,而(以 Putnam, 1962 [1975] 指出的疾病的惊人例子为例)某种病毒的激活可能是脊髓灰质炎的组成部分。但是,当然,这样的外部观点仍然会破灭哲学家寻求分析来解释先验知识的希望(但请参阅 Bealer 1987 和 Jackson 1998,了解将此类经验案例同化为先验的、纸上谈兵的分析的策略)。然而,这样的结果可能不会让福多(Fodor,1998)这样的外在主义者感到困惑,他只关心拯救意向心理学,否则可能会分享奎因对分析和先验的怀疑论。

然而,最后两个问题笼罩着任何此类外部主义策略。一是如何为“依赖响应”的术语提供内容,例如“有趣”、“有趣”、“性感”、“令人担忧”,其扩展名因用户和场合而异。对于这些术语的内容来说,似乎至关重要的并不是他们可能指出的任何外在因素,而只是思想家的一些内部反应,即使在所有条件下,这些反应也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在含义上没有差异。无论如何,没有理由假设存在任何类型的法则将相同的现象与发现不同事物“有趣”、“有趣”甚至“绿色”的不同人联系起来(参见 Russell,1912;Hardin,2008)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区分那些必然是空洞的术语,这些术语旨在指称(可以说)不可能的现象,例如完全平坦的表面、欧几里得图形、虚构人物或不朽的灵魂。外在主义者似乎致力于将所有这些术语视为同义词,尽管事实上对它们的想法显然应该加以区分(见 Rey,2009)。

4.3 内部依赖

Paul Horwich (1998, 2005) 的提案中可以找到一个很有前途的策略,可以回答后面这些问题,并以一种甚至可能开始提供新笛卡尔想要的东西的方式来应对奎因的挑战。他强调术语的含义属性如何在术语的一般使用中发挥“基本解释作用”,最终凭借术语以该含义使用。例如,用“红色”来指代血、玫瑰、停车标志等的颜色。可以说,它的用途是指良好光线下的某些明显颜色,但反之则不然:后一种用途对于所有其他用途来说是“基本”的。类似地,“and”的使用解释性地取决于它在对它所连接的句子进行推论中的基本用法,以及对尊重皮亚诺公理的序列中的项目进行编号(Horwich,1998:45,129;另请参见 Devitt 1996,2002)提议)。

尽管通过允许纯粹的内部解释条件,该策略提供了一种处理依赖于响应且必然是空洞的术语的方法,并承诺提供一种将分析性与纯粹信念区分开来的方法,但它仍然面临着一些进一步的潜在问题。首先,仅仅诉诸单词使用的“基本解释”条件并不能区分误用和隐喻与词源、派生习语和“死隐喻”:说“朱丽叶是太阳”可以通过使用来解释“sun”指的是太阳,但是“游说”也可以通过使用“lobby”来解释建筑物的大厅(政治家经常会面的地方),以及“the eye”针”的形状是动物眼睛的形状。在后一种情况下,这些词似乎是“冻结”或“死亡”的隐喻,具有自己的含义。虽然它们是通过原始的“基本”用途来解释的,但它们不再受它们的“支配”。

在这里,可能值得将霍里奇的观点与福多前述的不对称反事实表兄弟建议(§4.2)结合起来,沿着雷伊(2009;2020a,§10.3)建议的思路:成语的新“死”用法或隐喻不再不对称地依赖于解释性的基本用法。 “针眼”仍然意味着针末端的孔,即使“眼睛”不再指动物的眼睛。但是,“眼睛”过去指的是眼睛的画,这会不对称地和解释性地取决于它被用来指代真实的眼睛。将三向对应描述为“三角形”可能会不对称且具有解释性地依赖于将某些几何图形视为三角形,但反之则不然——尽管外部世界中不可能存在任何实际的三角形(参见 Allott 和 Textor, 2022 年,用于制定此建议)。将不对称依赖性视为“内部”解释,减轻了福多给它带来的过度外在主义的负担,同时避免了霍维奇自己的观点所面临的词源和死隐喻。

然而,尽管这样的提议可能为应对蒯因对许多普通术语的挑战提供了一个有前途的策略,但尚不清楚它是否适用于高度理论化的术语。因为如果奎因(1953 [1980a])关于科学术语使用中涉及的有限整体论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可能就不存在足够局部的基本事实来不对称地和解释性地依赖术语的所有其他使用。以蒯因最感兴趣的那种情况为例,似乎不太可能存在一些解释性基本的使用,例如“数”、“正电子”、“空间”或“生物物种”,所有其他用途确实取决于。这些术语通常与大量出现在权利要求中的术语一起出现,可以说是松散的“一揽子交易”,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整体解释充分性而进行的修订可能会触及任何特定的权利要求。涉及信仰表达的术语的使用,无论是在思想还是谈话中,很可能会被同样的整体确认过程所证明和解释,正是这个过程导致蒯因首先对分析持怀疑态度(参见 Gibbard,2008)当然,奎因将科学中的理论术语用来代表人类心理学中的一般术语可能是错误的(参见 Chomsky,2000,上面脚注 10),并且上述建议可能仅限于说话者心理的某些有限部分,例如感知(如 Fodor,1983,2000)。但是,温和地说,对这些问题的判决还没有完全确定(参见补充§§4-5)。

最后,这种策略的第三个(对某些人来说是一个严重的)可能的缺点是,它仍然存在使意义问题远不如哲学家标准假设的“透明”和内省容易理解的风险。没有理由认为,一个人在思想或谈话中使用术语的不对称解释的基本内容是可以进行内省或扶手椅反思的。正如前面提到的“婚姻”的情况一样,但当然就其他哲学上有问题的概念而言,究竟哪些属性(如果有的话)是解释性的基本属性可能根本不是一个容易确定的问题。 “自由”或“灵魂”的不对称解释性基本用法是什么?人们对动物术语的使用是否真的取决于物种的配音——或个体范例的配音——还是更多地取决于从潜在的生物种类角度思考的先天倾向(参见 Keil 2014,第 327-333 页)?他们对数字词和概念的使用真的取决于他们对皮亚诺公理的掌握吗?也许这种用法更多地基于(有限)计数、估计和注意到有限的一对一对应的实践;或者它们可能存在于语言的一般递归特征中(参见 Hauser et al 2002)。同样,人们可能需要一种心理学资源,这种资源比内省或行为表面更深入地研究心灵中复杂的内部因果关系。

4.4 乔姆斯基策略

这种对更深刻、更丰富的内在心理学的兴趣在 20 世纪 50 年代诺姆·乔姆斯基的作品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在他的著作(1957, 1965, 1968 [2006])中,他通过提供大量证据和论据,证明人们大脑中特殊语言能力中存在先天的“生成”语法,他开始彻底改变语言学,他认为这种语法负责他们的潜在能力说和理解自然语言。这开启了回应蒯因(1960)在他自己的自然主义框架内对分析的怀疑论的可能性,只是摆脱了其奇怪的行为主义,乔姆斯基和其他人已经独立地、经验性地驳斥了这一点(参见乔姆斯基 1959,以及格莱特曼、格罗斯和赖斯伯格) 2011 年,第 7 章)。其中一些也与弗里德里希·魏斯曼和后来的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以及最近关于一词多义的重要工作相吻合。但乔姆斯基发起的计划很复杂,而且它与分析的关系也颇有争议,因此对其的讨论只能在本条目的以下补充中进行:

补充:分析性和乔姆斯基语言学。

5.结论

假设,根据补编至少第 3 节的讨论,语言学将成功地描绘出一类基于特殊语言能力限制的分析句子,就像一些乔姆斯基主义者有时似乎建议的那样。这些句子是否能达到我们之前提到的(第 2 节)哲学家使用它们的目的?也许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分析的经验基础可能使我们了解什么构成了一个人使用特定词语和概念(尤其是逻辑或数学概念)的能力。鉴于奎因对分析的怀疑是他对认知状态决定性的怀疑的根源(见上文第 3.5 节),这样的基础对于现实心理学来说可能至关重要,它决定了某人产生具有特定内容的思想的条件。

此外,提出拥有一个概念的构成条件可能会引起哲学家的普遍兴趣,因为他们提出的许多关键问题涉及对普通概念的正确理解,例如物质对象、人、行动、自由、上帝、善。 ,或者美丽的。进一步假设一个领域,比如伦理学或美学,是“依赖于反应的”,由我们的语言和概念的基本规则构成;也就是说,假设这些规则构成了善、有趣或美的本质。如果是这样,那么声称成功的概念分析可以为我们提供这些领域的一些先验知识可能并非难以置信(尽管,整理规则可能需要经验语言学和心理学理论,而“纸上谈兵”无法获得) 。

但是,当然,许多哲学家想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本质上的心理收益。他们希望分析主张可以为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领域的先验知识提供基础,并且不会被我们的概念所穷尽。一个重要的例子似乎就是算术的例子,它首先激发了对分析的大部分讨论。 Crispin Wright (1983) 和其他人最近关于逻辑主义纲领的工作表明,如何通过不诉诸有问题的基本法 V,而仅仅诉诸所谓的“休谟原理”或主张,可以挽救弗雷格纲领的一个版本。 F 的数量等于 G 的数量是为了 F 和 G 之间存在“一一对应”(就像正常人的手指一样)右手和左手),即使在无限的情况下。根据现在所谓的“弗雷格定理”,皮亚诺算术公理可以从标准二阶逻辑中的这一原理推导出来(参见弗雷格定理和算术基础)。

现在,赖特主张休谟原理可以被视为分析性的,也许这一主张可以通过按照补编中阐述的乔姆斯基语言学的思路对语言能力进行检验来支持。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是否就证明了算术可以先验地被知道的建议是正确的?并不明显,因为休谟原理不仅是关于概念 F 和 G 的主张,而且是关于关于 F 的事物的数量和 G 的事物的数量的大概独立于概念的事实,并且我们可以问,什么是否有理由对它们提出任何主张?正如乔治·布洛斯(George Boolos,1997)在回答赖特时问道:

如果数字被认为是相同的,当且仅当它们所代表的概念是等数的时,我们如何保证每个概念都有一个数字? (第 253 页)

事实上,正如爱德华·扎尔塔(Edward Zalta,2013)所观察到的那样,

然而,弗雷格策略的基本问题是,为了让他的逻辑主义项目取得成功,他的系统必须在某个时候包括(作为公理或定理)明确断言某些抽象实体存在的陈述,而且这一点并不明显如何证明我们知道这种明确的存在陈述的说法是正确的。 (2013 年,第 6.2 节)

每个数字都有唯一后继的概念可能是词项“数字”的定义特征,但这本身并不意味着实际上存在无限的数字。含义和概念是一回事。现实是另一个。对这种存在的陈述的理由,并与之合理,休ume的原则似乎不仅要涉及一些概念,而且还需要 - 回忆起Quine的概念(CLT,第121页,第3.3页)声称“优雅假设将法律和数据的身体带来的便利性,即我们对世界上最好的整体经验理论,无论构成哪些限制语言可能强加于什么(请参阅Wright,请参阅Wright, 1999年和霍里奇(Horwich),2000年,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非数学案例中,这里的问题变得更加明显。例如,哲学家一直想声称我们的红色和绿色概念不包括我们认为某些东西都是颜色的可能性,而且对实际颜色,红色和绿色,如果本身(如果这样的)。因此,Bonjour(1998年,第184-5页)对先验知识的辩护毫无意义地求助于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的复苏观点,据此,红色和绿色本身的属性本身就是我们所掌握的命题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仅仅是我们的概念与实际世俗属性之间的一个奇妙的巧合,仅语言语义显然无法确保。

但是,假设实际上确实存在我们的概念与世界之间的对应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可靠的,反事实支持的对应关系,实际上,对于某些构成这些概念的主张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当然,在逻辑和算术的情况下,这不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并且与Boolos对它们的合理怀疑完全兼容(毕竟,总是有可能怀疑实际上是必要的真理)。然后,思想与世界之间的这种必要的对应关系可能是至少在权利主义认识论中对先验知识的主张的基础,在这里,重要的不是信徒的能力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而仅仅是信徒的能力,而只是他们通过这些过程的可靠性到达他们(请参阅“可靠主义认识论”)。的确,在逻辑和算术的情况下,信念可能是通过信徒不一定是可靠的措施来达成的,信徒也可能会以实际上不依赖经验,而且是这样的方式来实现。只有与相关词和概念的能力有关(Kitcher 1980; Rey 1998; Goldman 1999探索了这一策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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