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道德哲学(三)

语言类型依赖于关于我们道德直觉的性质和模式的实验证据,并概述了道德理论实验的重要作用。如果类比成立,那么描述的充分道德理论必须基于有效的道德法官的判断(尽管改良主义的道德理论无需,或者至少在同一程度上并不是相同的程度),就像基于判断的语法规则是基于判断的那样有能力的演讲者。紧迫的任务将是系统收集此类判断。该类比还暗示了一种关于道德判断的理性主义,因为它认为我们的判断是由于规则对案件的无意识应用而造成的。最后,类比可能具有元eThital的含义。正如我们只能评估相对于一种语言的语音语法,也许我们只能评估动作相对于特定道德体系的道德。如何个性化的道德以及有多少(假设有多个)是一个进一步的经验研究的问题,在这里,实验证据再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5跨文化实验性道德哲学

在某些判断的变化可能挑战我们对他们的信任的想法的指导下(Machery 2017,第4章),负面计划导致实验哲学家研究道德判断是否在文化和其他人口统计学群体之间是否有所不同(另请参见Graham等,2016年;早期研究的重点是引起危害作为一种手段或副作用之间的区别,并且未能使用人行桥和手推车案的旁观者版本找到任何文化差异(Hauser等,2007; Moore等,2011),,2011),,2011年),,但是有几篇文章观察到美国人,俄罗斯和中文之间的差异(Ahlenius&Tännsjö2012),英语和中文(Gold等人,2014年)和Yali巴布亚的园艺主义者(Sorokowski等,2020)。对45个国家的道德判断的最新研究发现,人们发现使某人的死亡作为预防危害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仅仅是副作用。他们还发现,当死亡是由“个人力量”造成的,即影响受害者的力量起源于特工的肌肉时,导致某人死亡的一种方法是防止更大伤害的手段;但是,在美国观察到的这两个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仅在西方国家发现(Bago等,2022年)。调查造成更大伤害造成伤害的允许性的道德困境也引起了男女的不同判断:在对40项研究的荟萃分析中,男人更有可能发现允许造成损害以防止在这种情况下造成更大的伤害道德困境(Friesdorf等,2015)。 Hannikainen,Machery和Cushman(2018)还表明,千禧一代更有可能发现与Xers and Boomers相比,造成伤害以防止在人行径案例中造成更大的伤害,这表明相关的道德规范可能在文化上进化了。

变化不仅限于牺牲困境(印刷中的史蒂奇和马赫里)。文化因素适应了价对上面讨论的行动意图性判断的影响(Robbins,Shepard和Rochat,2017年):在两种农村传统文化(Samoa和Vanuatu)中,人们比判断良好的副作用更有可能是如果主角的身份很高,则有意为有意的副作用。

另一个调查领域的重点是被认为是道德的规范与不符合规范之间的区别(另请参见Machery and Stich 2022有关道德/常规区别的跨文化工作)。 Buchtel等。 (2015年)表明,“不道德”的普通话翻译适用于与英语中的“不道德”的令人惊讶的不同行为:前者主要适用于被视为不文明的行为,后者通常适用于有害行为(另请参见dranseika,berniūnas,berniūnas,berniūnas &Silius 2018)。 Berniūnas(2020)将这项研究扩展到了蒙古语“道德”的翻译。要求人们将规范归类为道德和非道德,莱文及其同事(2021)也表明,宗教信仰会影响算是道德的东西:宗教犹太人和非信徒的道德领域非常狭窄,而基督徒和穆斯林倾向于却倾向于广泛的道德领域;令人惊讶的是,印度教徒无法将道德与非道德规范区分开来(另请参见Dranseika,Berniūnas&Sousa 2016)。这种发现使Machery(2018)提出道德是一种文化发明,在每种文化中都没有发现(另见Stich 2018)。

与自由意志,控制,责备和惩罚有关的判断也有所不同(Hannikainen等人,2019年;有关自由意志的跨文化研究不同,请参见Sarkissian等人,2010年)。在大多数文化中,人们否认自由意志和控制(因此,当代理人的行动被描述为先决的造成时(责备和惩罚);相比之下,他们分配了自由意志,并控制该诉讼何时起源于代理人自己的意志,即使她不能做其他事情(法兰克福案件说明的情况)。然而,东亚人在对待这两种情况方面有所不同:如果周围的情况降低了代理商的能力,则他们倾向于否认她的自由意志和控制。在解释行为时,东亚人更加关注上下文因素(Choi,Nisbett和Norenzayan 1999)可能会解释这一发现(有关相关研究,请参见Buchtel等人,2018年)。 Berniunas及其同事(2021)甚至认为自由意志的概念是一种特定于文化的概念,在大多数文化中都没有发现。

3。性格,福祉,情感和道德地位

直到1950年代,现代道德哲学主要集中在后果主义或道义上。美德伦理的振兴导致对美德和恶习的重新兴趣(例如,诚实,慷慨,公平,不诚实,sting,s齿,不公平),在Eudaimonia(通常被翻译为“幸福”或“繁荣”),以及情感。最近几十年,心理学,社会学和神经科学领域的实验性工作已被这些领域的哲学观点的经验基础。

3.1角色和美德

美德是一个复杂的倾向,包括以特有的方式注意,解释,思考,欲望和行动。例如,(除其他事项外)要予以注意,以便给予,以慈善的方式来解释模棱两可的社会提示,渴望为人们提供他们想要,需要或欣赏的人,以便对他们的一切充分考虑想要,需要或欣赏并根据这种审议行动。可以观察到这种倾向的表现,因此有经验研究成熟。过去几十年的美德伦理学家有时对人口中的美德分布感到乐观。例如,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声称,“如果不提起正义与不公正,勇气和怯ward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那么几乎没有什么是真正的解释”(1984:199)。朱莉娅·安纳斯(Julia Annas)(2011:8-10)声称:“当我们反思美德时,我们已经有了一些。” Linda Zagzebski(2010)为美德术语提供了一种“典范”语义,只有在实际上有许多善良的人中,这种语义才能使其脱颖而出。

从欧文·弗拉纳根(Owen Flanagan)的道德人格品种(1993)开始,哲学家开始担心社会心理学的经验结果与美德理论所支持的人类机构的结构不一致。在此框架中,人们被认为具有或多或少的固定特征,这些特征是系统地命令自己的感知,认知,情感,推理,决策和行为。例如,一个慷慨的人倾向于注意并寻求机会向他人提供超级逻辑。慷慨的人还倾向于思考潜在的接收者会(也不会)对什么(也不会)赞赏,以感受到给予和满意的渴望,并有效地有效地刻意他们,根据这种审议做出坚定的决定,并在做出这些决定后遵循这些决定。其他特征旨在符合其承载者的相同模式,结构感知,认知,动机和行动。诸如达利和巴特森(Darley and Batson)(1973)的良好撒玛利亚人实验等社会心理学的著名结果似乎反对这种人类道德行为的看法。当某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时,他们可能仅仅是因为他们不在匆忙中,而是因为他们表达了诸如慷慨或同情的固定特征。

在美德理论框架中,不一定假定人们已经是善良的。但是,假定它们至少对良性人通常会注意到并考虑到的考虑有可能反应。 Flanagan(1993),其次是Doris(1998,2002,印刷中),Harman(1999,2000)和Alfano(2013),通过指向社会心理证据,为这个框架带来了麻烦,表明许多人的思维,感觉,感觉,感觉,感觉,感觉,相反,行动是通过似乎根本不算作原因的(响应)情境因素来预测的,甚至不是坏理由或恶习的诱惑。对这些情况因素的早期讨论强调了影响,例如环境感觉(声音,气味,光水平等),看似微不足道的和规范性的诱导者正情绪和负面情绪,刺激的顺序以及各种框架和启动效应,其中许多在Alfano(2013:40-50)中进行了审查。[7]值得强调这些研究似乎构成的问题的深度。他们并不是说大多数人都不是贤惠的(尽管他们也建议这样做)。他们建议他们破坏了人们被认为是认知敏感和动机对理由的整个框架。在美德理论框架中,可以理解一个因诱惑而无法采取行动,因为他们屈服于诱惑。一个人无法采取良好行动,因为他们只是被身体寒冷彩绘,这反过来又与社会寒冷相关,在美德理论框架中没有任何位置。这些效果促使我们改变了我们对代理和人格的全部概念(Doris 2015)。

现在,关于美德伦理学的批评家(例如,社会启动)吹捧的一些最令人惊讶的发现似乎是无法复制的(有关讨论,请参见Alfano 2018),但是这种结果并没有为美德理论家提供太多的安慰。早期估计表明,个体差异变量通常可以解释人们行为差异的10%(Mischel 1968) - 尽管正如Funder and Ozer(1983)指出的那样,情况因素可能会少于16%。[8] [8]最新的汇总证据表明,情境因素解释了人类行为的差异的大约是五个主要特征因素的两倍(Rauthmann等人,2014年)。词典和调查研究的收敛证据表明,至少有五个维度可靠地预测思想,感觉和行为:(1)负价,(2)逆境,(3)义务,(4)复杂性和复杂性和(4) (5)正价(Rauthmann and Sherman 2018)。

根据多丽丝(Doris(Doris)(2002年,印刷中)的说法,对这种缺乏跨词的一致性的最佳解释是,绝大多数人都有本地而不是全球性的特质:他们不是诚实,勇敢或贪婪,但他们可能是诚实的同时,善良,勇敢的勇敢的尾巴,同时又有朋友,以及贪婪的无与伦比的人。相比之下,克里斯蒂安·米勒(Christian Miller,2013,2014)认为证据是通过混合全球特征理论来解释的,例如(除其他事项)有帮助的情况下,因为它可以改善自己的情绪。这种特征是全球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可以解释和预测各种情况的行为(具有这种倾向的人将是平等的,通常会有所帮助,只要它能保持她的情绪),但是从法则上讲,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既不是美德也不是恶习。马克·阿尔法诺(Mark Alfano)(2013)朝着第三方向发展,认为美德和邪恶归因倾向于作为自我实现的预言。人们倾向于按照归因于他们的特征行事,无论这些特征是诸如整洁(Miller,Brickman和Bolen 1975)和生态意识型(Cornelissen等,2006,2007)之类的次要美德,例如主要美德作为慈善机构(Jensen&Moore 1977),合作社(Grusec等,1978)和慷慨(Grusec& Redler 1980),或诸如Cutthroat竞争力之类的恶习(Grusec等,1978)。根据阿尔法诺(Alfano)的看法,当人们按照美德行事时,他们通常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们具有相关特征,而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这样做或因为他们知道其他人认为自己这样做。

他将这种对道德品质的模拟称为人为美德,甚至建议美德的概念应该修改为包括反射性和社会期望。 [9]

激发这些新颖的美德方法的批评似乎没有达到目的。毕竟,美德伦理学家不需要(而且通常也不会)相信几乎每个人都是有美德的。相反,许多人认为美德是道德发展的规范目标,而人们大多以各种方式未能实现这一目标。因此,从大多数人的性格不是美德这一事实出发,反对正统美德伦理学的论点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逻辑的,至少对于这样的观点来说是这样。但对美德伦理的实证主义批评并不止于此。他们对人的性情而不是美德都有积极的看法。据称,这些性格在结构上与美德(传统上理解的)非常不同,以至于将(传统)美德视为一种规范理想在心理上可能是不现实的。那么,重要的是描述性和规范性之间、大多数人拥有的性格(结构)和被视为美德的性格(结构)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针对这种批评,人们提出了三种主要的辩护理由。一些美德伦理学家(Kupperman 2009)承认美德极其罕见,但认为它仍然可能是一种有用的规范理想。其他人(Hurka 2006;Merritt 2000)试图削弱美德的概念,以使更多的人,或至少更多的行为,被视为有美德。还有一些人(Kamtekar 2004;Russell 2009;Snow 2010;Sreenivasan 2002)对情境主义证据或其解释提出了质疑。虽然尚不清楚这些防御是否成功,但应对情境主义挑战已导致美德伦理的捍卫者和挑战者发展出更细致和基于经验的观点。 [10]

3.2 幸福、幸福和美好生活

哲学家一直对人类生活的美好因素感兴趣,但近几十年来,对幸福、福祉以及美好生活的要素的心理学和哲学研究急剧增加。在这里区分“美好生活”和道德上的美好生活是很重要的,“美好的生活”是指对生活在其中的人来说幸福的生活,因为哲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在争论一个道德上不好的人是否可以享受美好的生活。幸福感的实证研究主要关注前一种意义上的美好生活:对拥有这种生活的人来说是好的。其次,我们需要区分享乐性的美好生活和整体的美好生活。快乐的生活是主体体验到的愉快的生活。总体而言美好的生活可能不会包含太多快乐,但可能会因其他原因而变得美好,例如它所取得的成就。经过调查,我们可能会认为总体上的美好生活一定是享乐上的美好生活,但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

考虑到这些区别,我们可以看到实验证据与该领域研究的相关性。首先,也许最明显的是,实验可以调查我们对美好生活构成的直觉,从而使我们深入了解幸福、安康和繁荣的普通概念。为此,Phillips、Nyholm 和 Liao(2014)研究了关于道德与幸福之间关系的直觉。他们的结果表明,普通的幸福概念涉及描述性和规范性成分:具体来说,如果人们正在经历他们应该经历的积极感受,我们就会判断他们是幸福的。因此,用他们的例子来说,一位从实验中获得积极感觉的纳粹医生并不高兴。相比之下,一名因帮助生病的孩子而获得积极感觉的护士是快乐的,而一名因同样的行为而感到痛苦的护士则不快乐。

与这个问题相关的另一组实验结果涉及诺齐克(Nozick,1974:44-45)的经验机器思维实验。针对享乐主义者关于快乐是唯一内在善的主张,诺齐克要求我们考虑以下几点:

假设有一台体验机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体验。超级神经心理学家可以刺激你的大脑,让你思考并感觉自己正在写一本伟大的小说,或结交一个朋友,或阅读一本有趣的书。你将一直漂浮在水箱中,大脑上连接有电极。你是否应该终生插入这台机器,预先编程你的生活经历? [...]当然,在水箱中时,您不会知道自己在那里;你会认为这一切都真实发生了 […] 你愿意插上电源吗?

诺齐克认为,我们对体验机器的反应表明,幸福感并不纯粹是主观的:“通过想象一台体验机器,然后意识到我们不会使用它,我们了解到除了体验之外,还有一些东西对我们很重要。” De Brigard (2010) 报告发现,如果受试者被告知自己已经在这样一台机器中,他们对体验的直觉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选择拔掉插头;他用现状偏见来解释这一点。 Weijers (2014) 更进一步,向受试者询问诺齐克最初的情景,同时要求他们证明自己的反应是合理的。他发现,许多理由都暗示着对这种情况的一种富有想象力的抵制,或者引用了不相关的因素。他还发现,受访者更有可能表示,当他们为别人而不是为自己选择时,“插电生活”会更好。 Löhr(2019)表明,三分之一的哲学家会留在机器中并将其推荐给其他人。 Hindriks 和 Douven(2018)进一步表明,人们更有可能同意在比体验机器更真实的场景中选择令人愉悦但虚幻的体验。

第二种类型的研究涉及调查幸福、幸福和生活满意度的原因和相关性。这些实验着眼于人们报告积极情绪或生活满意度的条件,以及他们判断自己的生活进展顺利的条件。这与第一种类型的研究不同,因为某人报告某种体验令人愉快的事实并不一定告诉我们他们是否会判断该体验对其他人来说是令人愉快的;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评价可能存在不对称。此外,这类研究可以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告诉我们不同的候选人如何为幸福做出贡献,但这并不能解决美好生活概念的问题。我可能会认为我的生活很顺利,但却没有注意到我这样做是因为我心情很好,而事实上我没有实现任何目标;如果面对另一个处于类似情况的人,我可能不会做出同样的判断。这些判断中哪一个最能代表我们的幸福概念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也是一个规范性的问题,因为仅靠实验证据可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事实证明,实验发现了许多影响我们对快乐和幸福的报告和评估的因素。我们将特别讨论两个研究领域:快乐和痛苦的报告以及生活满意度的判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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