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吏的管理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先秦时期,随着国家机器的逐步完善和官吏的不断增加,对众多官吏进行有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初步形成。
鉴于资料有限,还无法了解、探索商代的职官管理制度,所以,本书涉及的先秦官吏管理制度只好从西周开始。
一、官吏选任制
(一)西周的世官制
世官制就是贵族世代为官,它是西周政权选任官吏的基本制度。《诗·大雅·文王》说:“文王孙子,本枝百世,凡周之士,不(丕)显亦世。”《诗》的这种记载,正概括地反映了周代贵族累世为官不衰的事实。《史记》、《诗经》等古文献也具体反映出周、召二公及其后世为王官。金文中反映世官制的材料有四十余条。周原出土的铜器铭文反映井氏、虢季氏、史氏、华氏、中氏等皆历世为王朝重臣。西周器铭屡见诸王每每以王朝旧臣毕身服役于王家之典范,勉励其后代子孙,尤重用先王旧老臣之后,使世世继承其先祖考做王官,此已成为历代王朝政治传统。铭文习见王官新旧更替之际,或在新王登基时,仍要由王以册命形式加以法权上的认可,表明世官确为习见之事,并且已制度化。
在世官制下,王朝官吏和地方诸侯虽然都具有世袭官职的特权,但二者在世袭官职上的差别也是明显的。封国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军事、政治制度,独立性相当强,由此决定了诸侯世袭罔替。王官虽然也有土地附庸,但其领地毕竟不像诸侯国那样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周王朝对王官的控制更紧,管理更为直接。因此,周王的个人意志,王朝贵族间争权夺利等因素,都可以造成王官职位的变动。所以,一般而言,在王朝为官的贵族,虽然可以世代做官,但世袭的职位却并非固定不变。虽然如此,官职的任何变动,都是局限在贵族范围内,平民、庶人则决无突然跃为王官之可能。
西周王朝以世袭官职作为选任官吏的基本制度,是为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决定。周初,为了扩大和固定姬姓家天下,周天子以大分封的形式将统治权力、土地、人民封赐给同姓、姻亲、功臣,受封的卿大夫、诸侯便成为王朝统治的政治基础。被层层分割的统治权力的继承,即各级官吏的选任,是涉及王朝统治稳定与否的重大问题,而当时西周王朝在任官制度上可供选择的,只能是世官。因为大分封所造就的宗法血缘关系政治化,已致使宗法血缘关系在巩固王朝统治上成为一种不可逾越的客观存在。要继续巩固姬姓家天下,唯其仍使宗法血缘关系政治化,即以受封者世袭官爵、封土作为重要手段。从文献金文反映的情况看,在整个西周王朝统治时期先后发挥过重要作用的诸世族,如周、召、毕、荣、毛、南宫等,绝大多数属于姬姓。这既充分体现了王朝最高统治者利用宗法血缘关系政治化来巩固统治的一贯思想,也充分证明了血缘关系政治化在巩固王朝统治中的重要作用。正是这种“一贯思想”和“重要作用”,成为西周实行世官制的内在根据。世官制的实行,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当时文化教育状况的限制。当时“学在官府”,教育文化为奴隶主贵族所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包括统治经验在内的一切书籍,只有贵族才有机会学习阅读。因此,统治经验的累积和传承,当然也只局限在贵族范围之内,以世官制让贵族世代为官,才有利于王朝统治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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