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伊尹为商王辅佐之前,曾是商王的厨子,或以其聪明才智而受宠升任管理厨子的一般近侍臣官,所以担任辅佐之后,其官称或“尹”,或“臣”。古文献中称他为“小臣”【4】,意当同金文。辅佐的伊尹称“尹”,可能表明伊尹为辅佐官之正长,称小臣则当表明其由近侍臣官跃升而来。商王大戍时的辅佐“臣扈 ”当与伊尹同样是以近侍臣官的身份辅佐商王。
巫是专门的神职官吏。卜巫类神职官员是神的体现者,他们负责沟通神与人的联系,宣示神意,同时他们也是上层社会不可多得的“文化人”。神职的重要地位及丰富的知识才能,使卜巫类神职官吏容易被启用为辅佐。
保作为官名,在甲骨文中没有发现,但甲骨文中有“奭”字,据学者们考证,奭、保、傅、姆、辅、弼 等字声意相近【5】,周初召公任“太保”,又尊称为“君奭”,和伊尹为商王辅佐而被后世尊称为“保衡”、“伊奭”、“黄奭”是一致的。学者认为师保类官职是由长老监护制度发展而来的【6】。根据金文、文献能确证在西周,保是周天子辅佐重臣的官称,这种职官的源头,当在商代。商王朝时期,“保”已由长者监督制中的“保”发展为辅佐职官。不过当时官至辅可以称“保”的,仅限于辅佐幼主的重臣、老臣。伊尹在成汤时是辅佐,但还不能称“保”,此后持续辅佐几代幼主,至太甲时对这位辅佐、监护几代幼主的重臣才称“保衡”、“阿衡”【7】。
关于商王朝的辅政官,后世文献记载还有“相”【8】、“冢宰”【9】等,但史学界已基本认定相和冢宰远非商代官名,甲骨文中有“宰”的官名,但绝不是辅佐官【10】。所以,对相、冢宰等后世附会的辅佐职官即搁置不议。
从以上反映商王朝辅佐职官的资料可以看出,这一系统的职官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其一,商王的辅佐官均赋有神职。辅佐重臣中,不仅有专职神事人员巫,而且尹、保、臣等也都赋有神职。在殷商时代,神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殷商诸王每事必卜,每日必祭。现已发现的殷墟甲骨文约有十五万片,就是殷人神权崇拜的真实记录。在这种神权统治的时代,作为商王辅佐重臣均赋有神职是很自然的。“神权”既然是商代社会意识形态的最高权威,作为商王辅佐重臣即便不是专职卜巫官吏,也必然精通神职事务。其二,尚未形成固定的辅佐官专职职官及机构。辅佐重臣的官名,除资历深、威望高,并辅佐和监护幼主的老臣称保外,其他“尹”、“臣”、“巫”等官名皆非辅佐官专称。这就从名称上反映了官无常职,临事而设的实际。再从辅佐官的来源来看,神职人员的长官和商王的近侍臣官中因种种原因受宠者,当是辅佐官的基本来源,而这些人跃升为辅佐,往往根据商王的意志而定,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设官分职随意性强,缺乏明确地机构和固定分职,正是早期官制中的必然现象。商朝虽然是奴隶社会,但是在官员的任用上并没有严格的身份界限。像伊尹只是有辛氏的媵臣,但因为有治国的才能,就被商汤任用为尹,委以治国重任。所以,奴隶社会虽然落后,但不像后世那样,进入统治阶级的行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在商代,对于妇女参政做官也不像后代那样予以歧视。武丁的妻子妇好不但被封侯,与其他诸侯一起朝觐商王,并且还可以带兵打仗。
西周最高行政长官为“三公”,辅佐周天子。在周成王时,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史记·燕召公世家》说:“其在成王时,召公为三公。”从三公看来,他们都是为西周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德高望重,权势很大的王佐重臣,为百官之首。正因为三公有辅佐天子之责,所以,太保、太傅、太师职官为历代所沿袭设立。由于三公是天子身边的重臣,不但为百官所妒,也为天子所忌。周公尽管对周成王忠心耿耿,但后期不得不“奔楚”避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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