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中央机构与职官
官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历史上阶级与国家产生的具体道路,以及较长时期内的存在形式,都有着独自的特点,即血缘性的家族组织较长时期作为社会基层单位存在着。生活在黄河流域的三代先民,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在以木石为标志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阶级,创造了一定的剩余产品,在此基础上,社会内部逐渐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分工不发达,所以在代表少数贵族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建立时,氏族社会的血缘纽带并没有被财产的力量炸毁,血缘性的家族组织仍然作为社会的基层单位存在着,再加上商周时期统治阶级利用既存的血缘关系作为巩固统治的手段,从而使血缘家族组织存在的合理性得到强化。血缘家族组织较长时期作为社会基层单位存在,构成了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的特点。与之相适应,在先秦较长时期内,国家政权与血缘家族组织是紧密结合的,官制具有浓郁的宗法血缘性,担任各级官吏的,往往是贵族家族的族长。“亲贵合一”是商周奴隶社会官制的显著特点之一,西周的世官制正是这一特点的典型体现。
在春秋战国时期,官制发生巨大变革,商周奴隶社会官制的宗法血缘色彩日趋褪变,宗教神职官吏的地位大为下降,设官分职也逐渐固定、明确,封建中央集权制的职官制度在变革中得以初步形成,为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官制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中央机构与职官
夏朝(前21一前16世纪)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探索、了解中国的官史制度,应当从夏朝开始,但是迄今尚未发现夏代的文字和一件确普无疑是属于夏朝的文物,而文献记载的夏朝史又零星寥寥。关于夏朝官吏,虽有“六卿”、车正、牧正、庖正、普臣、仆夫等记载,但是,好多职官名称后人附会显然不少。所以夏朝的职官制度同夏朝的其他问题一样,要勾画出较为清晰可靠的概貌,尚待地下发现和对夏文化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因此,中国职官制度史的撰写只好从商代开始。
一、殷商西周
商朝(前16-前11世纪)是我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代甲骨文的辨识,再辅以其他一些较为可信的文献记载,为我们窥探其官吏制度提供了条件。
周武王灭商,建立了西周王朝(前11世纪一前771年)。“周因于殷礼”,西周统治者承袭商朝各种政治制度并加以发展,致使统治机构比商王朝更为完备。研究、了解西周官制,虽有《周礼》一书,但书中后世增添、理想的成分不少。所以往往将《周礼》与金文、《尚书》、《左传》、《诗经》等互相参照,作为探索西周官制的基本资料。从出土的甲骨文与铜器铭文可以看到,商朝的商王已经有众多的官名。据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有臣正、尹、多尹、卜、多卜、巫、作册、作册右史、多马、多服、宰、宗、子等众多官名。这些官名有的属于王朝外廷政务官,有的属于王朝内延事务官,有的是史官,有的是卜官。特别是卜官,是商王朝重要职官。商王在进行重大活动时,都要通过卜辞来决定是否可以进行。
商朝的最高统治者是王,西周的最高统治者称“王”或者“天子”,商王、周天子以下由奴隶主贵族担任的僚属,按其司取,大致可分为王朝外廷辅政官、王朝外廷一般政务官、王朝外廷事务官和内延事务官四类。
(一)王朝外廷辅政机构及职官
关于商王的辅佐官,《股域卜辞综述》与铜器铭文以及《尚书·君奭》记载有尹、保、臣、巫等官名。在官名后(或前)连以族(私)名,是商代的习惯用法【1】,甲骨文较多见。
中国历代官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