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说文》:“尹,治也...…握事者也。”即尹含治理之意,以尹称人则指握事、治事之人,也就是一种官称。尹作为一种古老的纯粹的官名,本身并无职位高低之别,从商王的辅佐到各级官吏都有称尹的。就尹的职掌来看,与后代的相近似。商汤时的伊尹本来是有辛氏陪嫁的奴隶,因为炒得一手好菜,深得商汤的喜欢,被商汤任命为尹,主持国政。伊尹不但辅佐商汤,而且在商汤去世之后又立商汤的孙子太甲为王。当太甲违背商汤的法度时,伊尹果断将其放逐,三年之后,看到太甲已经悔悟,将其接回,“授之政”。尹作为一种官职,有大有小,大就是伊尹之大,可以为相,小,则是普通职官,专管具体事务,如小尹。就像臣这种官职一样,有等级不同之臣。从出土的甲骨文中可以看到,尹是出现最多的官职,有束尹、右尹、多尹、族尹、三尹等(见***《甲骨文合编》,中华书局1982年版)。《尔雅.释言》说:“尹,正也。”由此看来,“尹”作为官名,当是一种泛称,各级握事、治事的官吏之正长均可称尹。
以大量的“臣”字作为官称,是商朝职官制度的一个特点。从甲骨金文的有关记载来看,臣并不是纯粹的官名,其身份很复杂,称谓有臣、小臣、多臣、臣某等多种,其中有相当部分确属管理王室事务人员的官称【2】,但是甲骨金文资料所反映的事实是,臣主要作为分管王室某方面具体事务的一般官吏官称,作为辅佐大臣的不多。严格意义上讲,作为辅佐官史称“臣某”或“臣”,并不表明臣是辅佐的官称,而是表明其为辅佐,是由商王的近世臣官提升而来。成汤时代的伊尹本为有辛氏的媵臣,得到商王赏识,被“汤举,任以国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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