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这个书名是后人取的,因为它原是书写在竹简上,又是纪年的。又由于它是从汲冢中发现的,所以又有人称之为《汲冢纪年》或《汲冢书》。这书自从发现以后,就经常为人所引用,如《水经注》、《史记索隐》、《史记·正义》、《史通》等书都有引证。但唐以后就不见于著录了,可知这书已佚。这就是古本《竹书纪年》。
到了明朝,忽然又出现一本《竹书纪年》,内容从黄帝讲起,共二卷,近人称为《今本竹书纪年》,许多事实古本有而本书却不载。经过清人考订,证明今本乃是明朝一些无聊文人拼凑成的一部伪书,其内容几乎无一不是袭用《史记》等书,所增加者不过年月而已。
今本和古本的不同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纪年方式:古本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分别采用了东周纪年、晋国纪年、魏国纪年三种纪年方式;而今本则统一采用了帝王或天子纪年方式。
二是关于舜继尧位和益启之争的记载:古本的记载完全颠覆了传统上《尚书》《史记》等经典古籍的记载,而今本则与《尚书》《史记》的记载完全相同。
三是现在看到的古本辑订本中没有出现帝“陟”的表述,而今本则明确指出“帝王之崩皆曰陟”,而且几乎所有帝王之崩均用“陟”来表述。
当然,这本书还有其他谜团,关于出土时间,也就是被发现的时间上。
一是咸宁五年(279年)说。此说法以《晋书·武帝纪》为代表。《晋书·武帝纪》记载:“(咸宁)五年……冬十月戊寅,匈奴余渠都督独雍等帅部落归化。汲郡人不准掘魏襄王冢,得竹简小篆古书十余万言,藏于秘府。十一月,大举伐吴。 ”唐人张怀瓘《书断》、宋人郭忠恕《汗简·略叙》等文献也持此说。
二是太康元年(280年)说。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西晋著名学者杜预,其《春秋经传集解后序》记载:“太康元年三月,吴寇始平,余自江陵还襄阳,解甲休兵,乃申抒旧意,修成《春秋释例》及《经传集解》。始讫,会汲郡汲县有发其界内旧冢者,大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晋书·卫恒传》《晋书·律历志》《隋书·经籍志》及唐代学者孔颖达等也持这种观点。
三是太康二年(281年)说。主持整理《汲冢书》的西晋史官荀勖在为另一本在汲冢出土的文化典籍《穆天子传》所作的序文中提出这种看法。他说:“序古文《穆天子传》者,太康二年,汲县民不準盗发古冢所得书也。”另外,房玄龄等所著《晋书·束皙传》、太康十年汲县令卢无忌的《齐太公吕望表》也对这种观点表示强有力的支持。《晋书·束皙传》载:“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武帝以其书付秘书校缀次第,寻考指归,而以今文写之。”
这本书还在出土地点上存在疑惑。
在各种文献资料中所采用的最普遍的说法是汲冢,在河南省卫辉市(原汲县)西南10公里孙杏村镇娘娘庙村南。因墓地在汲县而得名,为战国时墓冢,共七处(自东至西按天、地、五行编号)。
西晋太康二年(281年),汲郡人不準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3号“金”字墓,得竹书数十车。(存疑)
经束皙整理编辑的《竹书纪年》一书,是中国最早的一部纪年体史书,曾为中国文化史四大发现之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种说法主要是依据西晋太康十年汲县令卢无忌所立《齐太公吕望表》所言“太康二年,汲之西偏,有盗发冢,得竹策之书”而立论的。
民国23年编订的《获嘉县志》却认为,“(大梁冢村)古之汲冢也(晋属汲郡),或为魏安釐王冢。”新编《辉县市志》“文物篇”古墓葬栏目也认为,魏安釐王冢位于辉县市占城乡大梁冢村北的“大梁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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