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1668年—1749年),在清代乾隆时被誉为“一代文宗”,桐城派的创始者。他首创的“义法”说,被视为“凡文之愈久而传”的根本法则,是集古今文论之大成”。“义法”说,是方苞文学理论的核心。戴名世在《答赵少宰书》,曾明确指出:“今夫立言之道莫著于《易》,《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戴名世和方苞先后同样说“言有物”,又均以《易》为根据,说明方与戴的文学主张是一脉相承的。方苞的“言有序”,指文章在艺术形式上,要结构井然严谨,行文清真雅洁。戴名世在这方面虽少于论说,但他比方年长15岁,方是在戴长达十年的直接指点、栽培下,才茁壮成长起来。清初文坛的特点是“重道轻文”、无病呻吟和摹拟剽袭,方苞一扫“臭腐”,以“言有物”、“言有序”为主要内容的“义法”说,总结了中国古文创作的历史经验,极大地促进了清初古文的发展。
刘大櫆
刘大櫆(1697年—1779年),桐城派的拓大者。他终生以教书为主要职业,与方苞、姚鼐是承上启下的师生关系,被方苞赞赏为奇才、“国士”,极力推崇,多方提携,故刘对恩师方十分敬慕。刘大櫆的文学主张是“神气”说,他在其文艺理论专著《论文偶记》中说:“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组处也;然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盖音节者,神气之迹也;字句者,音节之矩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他深谙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如此着意以语言艺术来体现文章的“神气”,是刘大櫆的独创,因而是对方苞“义法”说的补充、拓展,也是对戴名世“精、气、神”的继承,从而丰富了桐城派的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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