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的自然状态的概念已经被评论员以各种方式解释。 乍一看似乎很简单。 洛克写道“想要[缺乏]一个共同的法官,有权威,让所有人处于自然状态”再次,“男人在一起的理由生活在一起,没有地球上的共同优越,有权在他们之间判断,是正确的自然状态。” (两项论文2.19)许多评论员作为洛克的定义,结论是,无论何时没有合法的政治权威,无法判断纠纷以及人们依靠理性境界的合法政治权威。 在这个帐户中,自然状态与政治社会不同,在那里存在合法的政府,以及来自男人未能遵守理性法的战争。
西蒙斯(1993)对这个观点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挑战。 Simmons指出以上陈述是足够的而不是必要的条件。 在自然状态下,两个人可能能够授权三分之一来解决它们之间的纠纷而不留下自然状态,因为第三方没有例如公众立法的权力。 SIMMONS还声称,其他解释往往无法解释,因为有些人在自然状态下仍然存在合法政府的州,他们仍然存在仍然存在的合法政府:访问外国人(2.9分钟),低于多数年龄(2.15,118)的儿童(2.15,118),和有原因的“缺陷”的人(2.60)。 他声称自然状态是一个关系概念,描述了特定人之间存在的特定道德关系,而不是在没有有效控制的政府的特定地理领土的描述中。 自然状态只是描述了在没有同意裁决与同一合法政府纠纷的人之间存在的道德权利和责任的方式。 刚才提到的群体没有或不能同意,因此他们仍处于自然状态。 因此,A可以处于与B的性质中,但不是C.
西蒙斯的账户与斯特劳斯(1953年)的鲜明对比度鲜明对比。 据施特劳斯,洛克将性质呈现出最早的社会的事实描述,这是一个账户,即在密切阅读洛克从基督教教义的情况下迈出。 自然主义理论,他和他的追随者争辩,违背了创世纪的圣经账户,并证明了洛克的教学与霍布斯的教学类似。 如上所述,在斯塔尔斯账户洛克显然基督徒陈述只是一个旨在隐瞒他基本反基督徒观点的外观。 根据西蒙斯的说法,自然状态是道德账户,它与各种各样的社会账户兼容而没有矛盾。 如果我们只知道一群人处于自然状态,我们只知道他们对彼此的权利和责任; 我们对他们是否是富人或贫穷,和平或战争的一无所知。
John Dunn(1969)就洛克自然状况与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关系而作出了互补解释。 邓恩声称,洛克的自然状态较少在历史人类学的运动方面少于人类状况的神学思考。 在邓恩的解释中,洛克的自然思想状态是他的神学立场的表达,该人存在于上帝为上帝的目的而创造的世界,但政府是由男性创造的,以进一步创造,以便进一步旨在进一步的目的。
因此,洛克的自然状态的理论将与他的自然法理论密切相关,因为后者界定了人们的权利及其作为自由和平等的人的地位。 接受Locke对自由,平等和独立的人的表征的理由越强,自然状态变得越有助于代表人的设备。 尽管如此,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些解释都没有声称洛克的自然状态只是一个思想实验,在康德和罗尔通常认为使用这个概念的方式。 洛克没有回应争论“在这样一个国家的人”,因为这只是一个思想的实验。 相反,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有人(两项论文2.14)。 对他来说,至少一些政府实际上已经在他建议的方式形成。 如果核心问题是在同意的话题下,将在下面讨论他们是否已经讨论过多么重要,因为核心问题是一个良好的政府是否能够合法,即使它没有生活在其下的人民的实际同意; 假设合同和实际合同理论将倾向于以不同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
3.财产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