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哲学家坚持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新旧概念之间的差异是这样的,这些概念所代表或指称(stand for or denote)的属性在世界上一定存在差异(Jackson 1993, Chalmers 1996)。玛丽在她的牢房里知道其中一些属性;其他的(属性)她只有在释放后才会意识到。这对于玛丽去做出新发现来说是必要的:她必须与她在房间里没有交互到的红色新性质的经验相交互。物理主义者坚决否认这一说法;因为新的性质将必须是非物理的。
这里的问题很复杂。物理主义为解决问题所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本身能与物理主义共存的现象概念理论(即一个关于那些所谓的“在我们将经验识别为如此这般的主观类型时从第一人称视角运用的特殊概念”的理论)。有人作出了一些提议(例如,Hill 1991, Loar 1990, Levine 2000, Sturgeon 2000, Perry 2001, Papineau 2002, Tye, 2003),但对于这种理论应该采取的形式人们迄今为止还没有达成一致。并且,一些哲学家认为,现象概念的恰当理论表明,对于玛丽的房间(Chalmers 1999)这个例子,物理主义者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另一种可能性是,作为一种与在其他地方应用的概念功能上非常不同的概念而被设想的现象概念本身就是混乱的。基于这一观点,那些诉诸现象概念来处理玛丽的房间这个例子的物理主义者们已经搞错了方向(Tye 2009)。
另一个著名的关于感受质的反还原主义者的思想实验诉诸僵尸的可能性。哲学僵尸是一个有知觉的生物体——例如一个正常的人类——的分子对分子的复制品,但与那个生物体不同的是,他缺乏任何现象的意识(phenomenal consciousness)。对我来说,当我躺在沙滩上,愉快地喝着酒,看着海浪时,我经历了各种视觉、嗅觉和味觉的经验。但我的僵尸双胞胎什么都没经验到。他没有现象意识。因为我的双胞胎是一个我的精确的物理复制品,所以他的内在心理状态在功能上与我自己是同构的(假设他处在一个相同的环境中)。无论施加什么物理刺激,他都会以和我一样的方式处理刺激,并产生完全相同的行为反应。事实上,假设非现象的心理状态是功能性的状态(也就是说,根据它们在刺激和行为之间的作用或功能来定义的状态),那么我的僵尸双胞胎和我有着相同的信念、思想和欲望。他和我只是在经验方面不同。对他来说,凝视海浪或啜饮葡萄酒没有某种像是什么样的体验(there is nothing it is like)。
哲学僵尸可能存在的假设通常不是说这些僵尸在律则上是可能的,即它们的存在符合实际的自然法则。相反,这种提议说的是这种僵尸复制品至少是可以想象的,因此在形而上学上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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