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小节中,我们讨论了概率保存的第一原理,即如果所有前提的概率为 1,则结论的概率也为 1。当然,当前提不是绝对确定时,会出现更有趣的情况。考虑具有前提 p∨q 和 p→q 以及结论 q 的有效论证(符号“→”表示真值条件物质条件)。人们可以很容易地证明
P(q)=P(p∨q)+P(p→q)−1。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知道论证前提的概率,那么我们就可以计算其结论的精确概率,从而为该特定论证的概率保存问题提供完整的答案(例如,如果 P(p∨ q)=6/7 且 P(p→q)=5/7,则 P(q)=4/7)。然而,一般来说,在给定前提概率的情况下,不可能计算出结论的准确概率;相反,我们所能期望的最好结果是结论概率有一个(严格的)上限和/或下限。我们现在将讨论 Adams(1998)计算此类界限的方法。
亚当斯的结果可以更容易地用不确定性而不是确定性(概率)来表述。给定概率函数 P:L→[0,1],相应的不确定性函数 UP 定义为
UP:L→[0,1]: Φ↦UP(Φ):=1−P(Φ)。
如果概率函数 P 从上下文中很清楚,我们通常会简单地写成 U 而不是 UP。在本小节的其余部分(以及下一节)中,我们将假设所有论证都只有有限多个前提(考虑到经典命题逻辑的紧凑性,这不是一个重要的限制)。 Adams 的第一个主要结果最初由 Suppes (1966) 建立,现在可以表述如下:
定理2. 考虑一个有效的论证(Г,ψ)和一个概率函数P。那么结论Ф的不确定性不能超过前提γ∈Г的不确定性之和。正式:
U(φ)≤
Σ
γ ε γ
U(γ)。
首先,请注意,该定理将定理 1 包含为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对于所有 γ ε γ P(γ)=1,则对于所有 γ ε γ U(γ)=0,因此 U(phi)≤ΣU (γ)=0,因此 P(phi)=1。此外,请注意,结论不确定性的上限取决于|Г|,即取决于前提的数量。如果一个有效的论证有少量前提,每个前提只有很小的不确定性(即较高的确定性),那么它的结论也将具有相当小的不确定性(即相当高的确定性)。相反,如果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具有较小的不确定性,那么如果该论证具有大量前提,则其结论只能是高度不确定的(这一相反原理的一个著名例证是 Kyburg 的彩票悖论,该悖论在本百科全书的认知悖论条目)。更具体地说,请注意,如果一个有效论证有三个前提,每个前提的不确定性均为 1/11,那么添加一个也具有不确定性 1/11 的前提不会影响论证的有效性,但会提高结论的不确定性从 3/11 到 4/11——从而使结论比最初的情况更加不确定。最后,定理 2 提供的上限是最优的,因为(在正确的条件下)结论的不确定性可以与其上限 ΣU(γ) 一致:
定理 3. 考虑一个有效的论证 (Г, ψ),并假设前提集 Г 是一致的,并且每个前提 γ ∈ Г 都是相关的(即 Г−{γ}⊭ ψ)。那么存在概率函数 P:L→[0,1] 使得
UP( )=
Σ
γ ε γ
上(γ)。
定理 2 提供的上限也可用于定义有效性的概率概念。一个论证 (Г,ψ) 被认为是亚当斯概率有效的,写作 Г⊨aψ,当且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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