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也有理由反对将共相问题归类为(自由化了的)旧意义上的形而上学问题。因为,除了共相是否实存的问题,以及若它们确实存在的话,它们的存在是在对象之先或之中,共相问题还有更多内容有待探讨。例如,共相问题还包括关于共相(如果有)与非共相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些事物通常被称为个体。亚里士多德没有在形而上学中考虑这些问题。因此,人们可能合理地辩称,只有一部分的共相问题(关系到共相的存在和本质有关的那部分)属于旧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有段时期里,一位哲学家可能会说,
“狗性”这一共相是不变的。因此,关于其本质的问题属于形而上学,即研究事物不变的科学。但是,狗是会变化的事物。因此,关于狗与狗性的关系的问题,不属于形而上学。
但是,当代哲学家不会这样来划分话题,即使他或她相信“狗性”的存在,并且是一种不变的事物。一个当代哲学家,如果他承认存在任何可以恰当地称为“共相问题”的问题,那么他将把共相问题看作是一个恰当称名的问题,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问题,使得哲学家们去谈论的一个哲学问题。这一点也适用于“存在的诸范畴”这一主题:每个愿意说“存在的范畴是什么?”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的哲学家,都将把这一问题的每一个方面都归于形而上学。
让我们来考虑共相问题中关于变化事物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即使有不变化的个体,在共相问题的讨论中,作为例子涉及到的大都是变化的个体。)考虑两个白色的个体,比如泰姬陵和华盛顿纪念碑。假设这两者都是白色的,都基于(也即,它们是白色的包含于)它们与共相的“白色”具有某种可识别的联系。
进一步假设,我们能够通过某种智力的关注或抽象活动挑出这一关系,并(在这么做后)将之命名为“归入”。全部且只有白色的事物归入白色属性,且归于白色属性的就是白色的。(在此我们特意忽略了许多问题,如果我们讨论的是共相问题本身,就必须解决这些问题。例如,蓝色和红色都是光谱颜色属性,而白色不是。这一事实是否意味着“作为光谱颜色的属性”是一种二阶共相?若是如此,蓝色“归入”这个共相,与《哲学研究》一书归入蓝色,是在同种意义上而言吗?)
现在,我们能对这个“归入”关系说些什么呢?例如,白色属性和泰姬陵这两件东西,是什么导致了后者归入前者?泰姬陵是否是一“束”先于对象的共相,而其又有赖于白色是构成这一束的诸共相成分之一的这一事实而归入白色呢?或者,像泰姬陵这样的个体,虽然它确实有着诸共相作为构成成分,但它还包含有共相之外的成分?或许泰姬陵有一种成分不是普遍的共相,而是一种“基底”,一种在某种意义上没有属性的特殊物质,它把泰姬陵的多个共相成分“打包”在一起?(如果我们采取这种立场,那么我们可能会想说,阿姆斯特朗(1989:94-96)认为泰姬陵是一种“厚实的个体”,而它的基质是一种“薄的个体”:厚实的个体,是由一种薄的个体以及它所打包的属性所组成的。)或许泰姬陵是否有既不是共相也不是基底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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