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考虑责备和内疚时,情况变得更糟。假设你遵循了最好的决策程序,但你的行为没有产生最好的后果。你要受到责备吗?你应该感到内疚吗?全域后果主义主张:你应该受到责备,当且仅当责备你会产生最好的后果;你应该感到内疚,当且仅当这会产生最好的后果。假设出于某种理由,“因为你遵守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因此做x)而责备你”会产生最好的后果。那么根据全域后果主义,尽管你遵循了该理论指令的那种道德决策程序,但该理论仍要求你受到责备,这无疑是个悖论。或者假设出于某种原因,责备“你有意选择后果最好的行为(y)”,这种责备会产生最好的后果。同样地,虽然你有意选择某道德理论所要求的行为,但该理论却要求责备你,这无疑也是个悖论。
因此,全域后果主义的一个问题是:在其所要求的行为和要行为者使用的决策程序之间,这两者与可责备性之间,它都造成了潜在的缺口。(针对这条攻击路线的明确回应,请参见Driver 2014:175和de Lazari Radek and Singer 2014:315–16。)
但这不是全域后果主义中最常见的问题。相反,它最常见的问题在于其不当性的最大化行动-后果主义准则。根据这一最大化准则,一个行为是不当的,当且仅当该行为未能带来最大善。根据这一准则,某些似乎肯定不当的行为被判定为是正当的,一些似乎正当的行为被判定为不当的。
例如,考虑一个谋杀行为,其后果略好于任何其他行为。那么按照人们最熟悉的不当性的最大化行为-后果主义准则,这一行为并非不当的。还有许多诸如袭击、偷窃、违背诺言和撒谎这样的行为,哪怕做它们会比不做产生的好处会稍微多一点,这些行为依然是不当的。但再次,这种常见的最大化行为-后果主义会否认这一点。
或者考虑某人把一些资源留给自己的孩子或自己,不把它们用于帮助陌生人,即便后者可以获益稍多。看起来很难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当的。然而,最大化的行为后果主义准则判定它是不当的。想象一下,为了满足不当性的最大化行为后果主义准则,一个平均福利水平的人要做出多少自我牺牲。事实上,她将不得不持续行动,直到其牺牲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大于给他人带来的利益。因此,不当性的最大化行为后果主义准则常被指责其要求高得不合情理。
针对这种最大化行为后果主义的反驳,有种后果主义版本不要求最大化善,它可以避免这种反驳。这种行为后果主义现在被称为知足后果主义。有关这一理论的更多讨论,请参见“后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条目。
6 构造完整的规则后果主义
构造规则后果主义有许多不同的方法。例如,我们对规则的构造,是根据规则实际产生的好处(good),还是根据规则可以合理预期产生的好处;是仅仅根据遵守(compliance)规则的后果,还是根据接受(acceptance)规则产生的更广泛后果;是根据每个人都绝对接受规则的后果,还是根据近乎“每一个人”都接受该规则所产生的后果。接下来的三个小节将阐明,规则后果主义的某些构造方式会比其它方式更可行。构造方式的这些问题,还会影响后几节对规则后果主义经典反驳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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