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约束”一词表示认识上可容许的边界。当然,从道义逻辑(deontic logic)来看,可容许必定包含被要求:被要求的状况正是不可容许的状况的补集。但是,在一个特定的领域,可容许的范围是否超出被要求的范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可容许主义者论证其为是(见 Schoenfield 2014 对可容许主义的辩护),反可容许主义者则论证其为否(见 White 2005 和 Schultheis 2018 对许可主义的反驳)。在有关置信约束上的反可容许主义者有时被认为持有“唯一性”观点,但是这一标签很容易产生误导。认为可容许的置信范围不超出被要求的置信范围的哲学家是反可容许主义者,但是,如此理解的反可容许主义,与我们所要求的置信度是点值而非区间值的主张是相容的。例如,持这种主张哲学家可以断言,你被允许指派给“猫在垫子上”这一命题的置信度是唯一的,但这个被要求的置信度既不是 0.6 也不是0.7,而是一个开区间 (0.6,0.7)。
1.3 实质性和结构性
比较以下两条规则:
(MP-窄)如果你相信“p 为真”,并且相信“如果 p 为真则 q 为真”,那么你应该相信“q 为真”。
(MP-宽)你不应该这样:相信“p 为真”,且相信“如果 p 为真则 q 为真”,但却不相信“q 为真”。
第一条规则“MP-窄”显然不是我们应该遵循的规则:如果 q 明显为假,我们也不应该相信“q 为真”——即便我相信“p 为真”,且我相信“如果 p 是为真则 q 为真”。然而,如果 q 明显为假,那么我不应该既相信“p 为真”又相信“如果 p 为真则 q 为真”。这是因为:即便 MP-窄不是我们应该遵循的规则,MP-宽却可能是。两条规则的区别在于“应该”的辖域:MP-窄的辖域只有一个信念(即“q 为真”),MP-宽的辖域则包括两个信念(“p 为真”和“如果 p 为真则 q 为真”)和一个否定信念(即 q 为真)的组合。
这种在宽/窄辖域的“应该”之间的语言学上的区分,表达了两种认知成功之间在一般形而上学方面的区分。这个区分中的一端是个别事物的认知成功,比如个别信念、个别规程、个别置信函数或个别研究项目。这里的成功,其例子包括一个信念得到辩护,一个规程为理性所要求,一个置信函数是最优的。在上述情况中,某个事物有特定的认知成功,取得这样的成功是由于该事物具有的各种特征:内在的或关系的,共时性的或历时性的,生物学的或现象学的。我们可以将这些认知成功称为“实质性的”成功。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