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们只停留在分析、猜想或观点的层面,下面我们用清晰的系统模型来揭示其中的奥妙,从而理解为什么“最大”会产生悖论,自我指涉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以下内容可能需要涉及前期内容。
恶性循环原则是指整体内不能包含一个需要整体定义的个体,也就是规避个体的定义涉及整体。以质点系统为例,我们可以推导出一个关于静止与变化的关系,也就是系统内不能存在这样一个质点,以它为参照不能定义整体的静止,否则该质点会通过静止涉及整体。以该关系我们推导出一切要是自发变化的,也诠释了很多现象。
在这个定义中,为何个体只能通过静止涉及整体,而不能通过变化涉及整体呢?这是因为我们只能定义整体的静止,而不能定义整体的变化。“当整体都是变化的,整体内就总会存在一个相对静止的个体”。这是一句直觉上很合理的描述,但它实际上却是一句悖论。
这是因为变化是相对的,当我们将整体作为一个对象去定义变化时,那就一定要有一个相对静止的参照对象。但如果整体内存在这样一个对象,这与“整体变化”的定义又相矛盾。但如果不存在这样一个对象,也就是整体内处处是变化的,则这样的整体无法定义。
所以如果一个系统是存在的,且处处是变化的,则整体内就总是且必然会存在一个个体,它既要满足相对所有个体是变化的,但同时又要相对“所有”是静止的,存在一种悖论状态。下面我们来看看该状态以什么方式存在,它又具体存在于哪呢?
对于系统内的任意质点,依据自变定理,以它为参照不能定义整体的静止,这种整体是任意的,这意味着系统中任意的局部相对它都是变化的。不但邻近它的质点是变化的,其它任意质点,直至除它以外的所有质点相对它都要是变化的,也就是涉及该质点的变化要有一个从小到大、局部遍历整体的过程。
当这个变化达到“最大”时,也就是当除它以外的所有质点相对它都是变化的时,它实际上相对所有质点就是静止的,这是相对性的体现。此时它既是变化的上限,同时又成为定义所有变化的基底,对于同一系统而言,该个体存在一个悖论的状态。
这回归到了基本定义的问题,当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变化是绝对的时候,忽略了这种变化是如何被定义的。
基底是悖论的
而自变定理告诉我们,在一个连续且处处变化的系统内,定义该变化的基底要是悖论状态的,而该状态正体现于该系统中最大变化上。
回到哥德尔定理,同样朴素的问题就是我们要如何定义形式系统的自洽?为何一个整体上自洽的系统中总是会存在一个悖论式的命题?为何一个处处自洽的系统本身不可证?通过以上推论我们就会明白,这是基本定义的需要,是系统对定义处处自洽的基底性指涉。只不过在形式系统中这一点更抽象,而回到自然变化的系统中更为朴素。
哥德尔定理
第一定理:一个自洽的系统中,总存在一个不可证的命题
第二定理:如果不存在这样一个对象,系统内处处是自洽的,则系统本身不可证自变定理
推论一:一个变化的系统中,总存在一个悖论状态的个体。
推论二:如果不存在这样一个对象,整体内处处是变化的,则这样的整体无法定义。
对于系统变化的基底性推论与对宇宙的认知有关,我们一直认为自然宇宙中变化是绝对的,但如果是这样,这意味着定义这些自然变化的基底性质会存在悖论的状态,而这恰好涉及物理学的一些终极问题。除了速度以外,在时空、能量、信息等自然变化的基底性上,都存在着矛盾,且是当前物理学的难题。
比如在最小的零点能量上,物理学同时计算出了“最大”能量,而且难以排除该计算结果的错误性,被称为真空灾难。而量子力学与相对论的矛盾,实际上是时空自身的矛盾。而在一个星系系统中,黑洞本应该是信息密度最大的地方,但理论上黑洞中的信息却消失了。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