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物理学的终极问题我们在前期内容中都诠释过,但利用的是自指的其它角度,而本期我们通过系统的基底性角度诠释了这种悖论的合理性,揭示了它的朴素性。
到此,在物理学核心内容这块,我们完成了一个理论的循环论证。这时我们再回顾往期理论推理过程,在自发变化的假设下,我们首先推导出的是最小作用量原理,实际上这正是基底性的体现,要定义某个系统的变化,首先要定义系统的基底。而且我们也反复说过,这既是最小,也是所能自发产生的最大变化,在这个角度,也完成了一个推理上的闭环。
总结下,自我指涉的存在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变化本身会自发指涉一个定义该变化的基底,而该基底又是该变化的一部分,这种循环定义既满足了因果律,又超越了因果律,可以让我们从造物论和不可知论中回归到朴素的意义上。
“自我”机制
自然变化的统合体现于复杂性上,关于自我意识的猜想大多是不确定的,但确定的是意识来源于复杂系统的自然演化,而演化的核心就是混沌和涌现现象。
我们敢去谈意识,原因就是我们用自指诠释了混沌和涌现现象,限于篇幅,这里不再重复说明。首先我们不先入为主的说意识,而是在系统演化的角度说意识是什么。混沌意味着自然系统内的变化总会自发趋向最大,在演化的角度,环境系统中结构复杂度就会自发趋向最大。而当复杂度演化至最大时,就会自发表现环境的基底性。也就是自然系统会演化出这样一个结构,它既具有最大的复杂度,但同时又会“表达”基底性。
而这正是大脑的特征,它既具有环境中最复杂的结构,但它表达的核心内容却又极其基本,无时无刻都在明确“我是谁、我在哪”等内容,实际上这些是个体在环境中基底性的表现(定义自己,定义环境)。但似乎很多人并没有时时刻刻都在问我是谁,我在哪。这是因为人类构建出了一个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执行一些标准的行为模式就可以明确环境及其角色。
在这里我们要插入一个只有在本期才能说清的概念来理解意识。在混沌现象中,当个体从局部遍历整体,变化达到系统“最大”,并突破临界状态时,就会产生涌现现象。但我们并没有说为何要存在涌现现象,它是必要的吗?而从本期内容可以理解,涌现是必要的,因为系统内状态达到“最大”临界时,就会表现悖论的自指状态,是非法的,要规避的。所以涌现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朴素的,混沌的临界状态总是要涌现的,哪怕是极其缓慢的。
所以从涌现的角度来说,意识相对环境系统不能完全是悖论状态的,它是一个动态涌现的过程,需要从外界不断的获得能量和信息,实现“自身”的再定义。
意识是环境的基底性指涉,它是混沌现象的产物,是涌现现象维持的存在,它既处于矛盾的状态,但又时刻处于“解决”矛盾的状态。这是我们与人工智能的重要区别,彭罗斯说人类与AI的重要区别似乎在于人类能接受悖论的合理性,但AI不能。在本期我们就会理解,人类能接受悖论,正是因为我们本身就是自指化的。
这揭示了AI突破意识壁垒的一个逻辑基础,就是我们不能直接构建一个程序或结构来产生意识,因为意识是围绕悖论的。我们只能去构建系统的复杂性,让其自发指涉系统的基底状态。
我们整个理论的前提是自发性,所以从系统演化的角度来说,我们可以为意识做一个基础性的定义,它是环境系统“对基底的自发指涉”。依据此定义,我们将可以得出很多关于意识的推论和定义,深度诠释意识的一些特殊和神秘功能。限于篇幅,本期我们就只理解意识的这一基础性意义
最后,我们还是用人的角度来简化理解下自我意识。从简单生命到人类,是一个环境复杂性混沌化的过程。但即使是当下的我们,离能达到的“最大”复杂度也有一段距离,但越接近,我们的“基底性”就越明确,就越能够定义我们自身及所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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