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特认为“感受质”只是那些神经系统中的复杂倾向,感受质是“…你心目中一个私密的、不可言说的东西或其他东西,如一个私密的粉红色的阴影”,但是“只是你看来的样子,而不是事实的样子”。丘奇兰德(Churchland)也认同“哲学僵尸”的“可想象性”实质上是一种基于“常识心理学”的误解,是由于人们对神经科学的具体机制的不了解而产生的错误的直觉。随着科学的进展,我们能够实现对人脑中的复杂机制的充分说明,而这种“可想象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15]但是,他们对于“感受质”的立场,都来自于研究中所采用第三人称的客观视角,即科学研究的方法。以这一方法得出“感受质”不是可内省的现实,如果它存在的话,也是通过“第三人称”科学而不是“第一人称”观察发现的结论并不让人感到意外。虽然目前没有理由表明,用客观的科学研究方法研究“感受质”等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感受是不可行的(有大量科学家在尝试这项工作),但不表明“感受质”是可以无关紧要的,因而可以被取消。此外,用客观的方法研究研究主观性问题,和问题本身是主观的并不冲突。对神经系统功能的解释既不能穷尽感受经验的现象特征,也无法体现主体对于“感受质”的体验。因此在直觉上,“感受质”的取消是不能被接受的。
在提出“我们就是‘哲学僵尸’”这一论断时,丹尼特完全是从意识的功能角度对进行考虑,而没有注意到这一思想实验在“现象层面”的哲学意义。显然“哲学僵尸”将使功能主义陷入困境,因为对人在功能上的模仿很容易被实现,甚至能被实现的更好,在热水器、冰箱和计算器都能在缺乏“感受质”的情况下很好地完成它们的功能。但是“哲学僵尸”思想实验的实质是表明意识随附于物理状态,却不能被还原为物理过程。因为一个只有“僵尸”的世界不但是可想象的,甚至运转的很好,但在本质上与我们所处的世界不同。意识的“不可还原性”表明想象意识不完全是物理过程,即使这样可能使得意识被视为一种“副现象”,但这也意味着我们为什么有“感受质”成为了一个“难问题”。因此,至少在现象层面上,我们比僵尸多出了“感受质”,如果丹尼特坚持否认这一点,他需要正视“哲学僵尸”带来的现象层面的问题,并为之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四.不具备“私人性”的“感受质”论证
丹尼特的分析极具洞见,但他在论证中运用大量隐喻和类比作的写作风格,使其文章在富有启发性的同时,缺乏对论证中细节的“打磨”,这也使他的立场时常受到争议。我们从丹尼特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有益的教诲,其中之一就是直接全面否定“感受质”,至少在目前看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在这一节中,我将仅对“感受质”其中一个重要特征——“私人性”进行探究。在我看来,该特征揭示了“感受质”问题成为“难问题”的原因:这一现象经验是属于私人的、无法以公共的手段被检测或感知的。比如我听见一段“抖音神曲”,我或许会皱起眉头或者捂住耳朵,此时用fMRI对我的脑区进行扫描时,也可能会发现负面情感的脑区异常活跃,但我体验到的那种“厌恶的”感受状态,却没法被任何手段检测到。因此,“感受质”被认为具有“私人性”特征。如果能够论证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那么对于“感受质”的“难问题”似乎理论上能被转化成能被科学技术解决的那一类问题。这样一来,困扰着人工智能意识的“难问题”由于被被科技解决而变成“简答问题”。接下来,我将借助心灵哲学与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对上述观点进行探究。
通常来说,一个带有“感受质”的意识活动往往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一个意识活动中的认知者S;第二,特定的意识活动I;第三,意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O;第四,意识活动中的“感受质”Q。用一个经典的例子可以更好的说明三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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