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丢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论述十分接近拉康的观点,他意识到了作为唯一与世界相联系的中介必定呈现为一个“消失中的点”,它作为普遍性(逻辑) 中空洞的位置恰恰是去主体化的。也就是说,不 可说的领域为拉康意义上具有 “空洞性姿态”的主体留下了行动的空间。那么,在元语言乃至普适 性规则丧失的背景下,这种处于 “沉默”领域的行动如何赋予存在以必要的意义,从而抵抗虚无主义的侵蚀? 对此,巴丢和齐泽克的路径是相似的: 在巴丢那里,意义存在于维特根斯坦的 “积极的非思”之上,它通过 “极端美学”贯彻了尼采 “积极的虚无主义”的主张; 而在齐泽克看来,问题 的关键在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方法论所带来的启示,即:
当问题是一个难以理解的、不可解决的哲学僵局的时候,他 ( 维特根斯坦) 会采取什么样 的步骤呢? 通过从 “事物本身” ( 其一般哲学形式的问题) 退出,集中研究其 “例证”———集 中在我们日常 “生命形式”范围内、定义该问题的种种概念的 “用法”上。......从一般哲学意 义上来讲,这样一个程序看起来似乎是在“逃避真实的问题”; 然而辩证法的解决方法却在转移 了问题的舞台编剧中......用现实化的具体场景取代抽象的问题......。( 齐泽克,第 175 - 176 页)
于是,在巴丢和齐泽克的改造下,维特根斯坦的 “描述的形而上学”( 斯特劳斯语) 等价于德里达主张的 “解构即正义”。
总体而言,如若说在阿甘本那里依稀存在着共同体之重建的渴望,那么巴丢和齐泽克则彻底将作 为本体论依托的共同体及其包含的前现代主体一道解构了。仅仅就此而言,巴丢和齐泽克确实道出了 维特根斯坦从 《逻辑哲学论》 到 《哲学研究》 和 《论确定性》 的思想发展脉络中的一条线索,即 “可说”与 “不可说”之间的辩证关系———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不过是将那种划界,相对化为 “可怀 疑”与 “不可怀疑”命题间的互动,其最终目的依然是对哲学还原论逻辑进行无尽的消解,哲学从 而成了一种 “行动”。巴丢和齐泽克所多走的一步是将这种无尽的消解视为目的本身,即主体在元语 言缺乏的状况下寻求的保障。主体在此要做的是在 “空洞的位置”上遵循一种 “战斗的普遍性”,它以对抗普适主义的方式诉诸某种尼采式的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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