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 → G
m
类似的,关于逆和幺元的公理可以用如下图表的交换性来表达:
1ɢ×e e×1ɢ
G×1 → G×G ← 1×G
π₀ ↘ ↓m ↙π₁
G
〈1ɢ,i〉〈i,1ɢ〉
G → G×G ← G
!ɢ ↓ ↓m ↓!ɢ
1 → G ← 1
e e
其中1ɢ 是 G 的恒等映射(identity), 1 可以暂时理解为一个一元集合(singleton), !ɢ 表示从 G 到 1 唯一的映射。可能和大家原本的思维习惯不太相同的是,为了采用图表(态射)的语言,常量 e:G 被解释成为了从一元集合到 G 的一个映射 e:1 → G 。如果大家是第一次看见交换图表,可能会感觉这样的表述方式有一些奇怪。但稍加思考大家便可以验证,上面的表述与用等式逻辑写下的群的公理是完全等价的。
以此来看,上面采用交换图表重写群的公理并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毕竟它们表达了相同的内容。但范畴论的抽象性在此时就能发挥出其巨大的优势了:这些图表并不一定要看成是范畴 Set 中的图表;在任何一个具有有限乘积(finite product)——0元乘积代表范畴的终对象(terminal object)——的范畴中,上面的图表都是有意义的!这意味着如果我们将上面的这些交换图表改换成群的定义,我们就不仅能在 Set 这个范畴中谈论什么是一个群。
比如,我们可以在Top 这个范畴考虑什么是一个群。首先, G 此时是一个拓扑空间。在它上面我们同样要求有群的乘法、逆和幺元,并且满足一般的群公理。唯一的不同是,由于我们是在 Top 这个范畴中考虑上方的图表,上面所有的映射必须都是连续的。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如下:在 Top 中的群就是一个具有拓扑的(一般意义上的)群,且在这个拓扑下我们要求群的乘法和逆运算都是连续的。这正是数学家们一般所考虑的拓扑群(topological group)的定义!其它的许多定义也如此,比如李群(Lie group)就是光滑流形范畴中的一个群,一个代数群(algebraic group,group variety)则是代数簇(algebraic variety)范畴中的一个群。感兴趣的读者还可以考虑 Grp 或者 Vect 等范畴中的一个群是什么(群范畴中的群是阿贝尔群,其证明依赖于著名的 Eckmann-Hilton argument;线性空间范畴中每一个线性空间上都有唯一的一个群结构,是其上的加法)。
由此可见,范畴论的出现极大地推广了逻辑系统可以应用的范围。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逻辑与范畴的结合,我们再一次将不同数学分支不同范畴内”相似“的结构和定义严格地统一在一个概念下:它们都是群的等式逻辑系统在不同范畴下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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