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阶段A2,主体可以同时作为A而是B。当主体发现它是一个无限的主体时,它就会从它是B的有限状态中超越出去,然而从第一个阶段中,我们已经知道,除非主体通过关照自我察觉到了B的有限性,否则它将无法知道自己是一个无限的主体。这就意味着,主体必须在一个有限的境况下,在作为A且是B的状态下,将整个自我中有限、僵死的内容从无限自由的本质形式中区分开来,而这一有限性划分的过程就必然会花费时间。
当主体停留在第一个阶段,还作为B而不知道自己具备A的本质而存在时,主体是惰性的、被动的只知到回撤的实在(das Reale)。而当主体进入到了阶段A2,能够作为A而停留在B中,保持自我的本质A并且验证他者B的本质是否与自己一致,那么它就是积极主动理解事物的观念(das Ideale)。
在谢林看来,自然就从这种无限主体经历的基本的实在和观念的阶段那里生成了。
3.3基本的实在种类
首先是这种作为原初偶然性的某物的实在,亦即物质。在谢林看来,物质不是我们感性世界升起之后所察觉到的那种缤纷多彩的东西。恰恰相反,物质更近似于“无”,它只是那种后来可感知的事物的基础。作为在A,A2,A3,这一序列中的他者B的物质,同样在这一序列的进步中,不断地获得和观念一同上升的规定性,从而才成为具有各种感知性质的具体的物质。
其次是作为原初观念之实体化的光。光在现代科学体系看来,是谢林的本体论中的一个天真的污点,他太过于痴迷于光的“不存在”的性质,而直接把物理学意义上的光当成了哲学意义上作为认知可能性和感觉的外部来源这个意义上的“光”(something knowable)。在《近代哲学史》中谢林犯下了这个类似后世的自然辩证法一样的谬误(即试图以辩证法研究代替自然科学的实证研究),但是在《世界时代》中,谢林正确地使用了“可知的他者”这一范畴来代替光。
3.4动态演进过程和复杂的实在
谢林认为的光本身不是物质,乃是一种无限主体的定在,但他认为,作为同一个东西,光在观念里是光(可感性),在实在里则是物质。光于是被把握为关于物质的概念。对于光的观念性的界定,实际上暴露了谢林的整个计划:
主体在不断地超越客体的运动中,达到不同的实在性的层次,这被描述为一种动态演进的过程:首先是幽暗的物质和光,它们是原初的质料,再往后是磁、电、化学的环节,在这里,化学被看做是物质抵抗观念(光),试图保持自己稳固的独立性的最后阶段,当它放弃抵抗,任由电化学机制、各种特殊的合成物、信息分子主导自己的存在形式的时候,主体就进入了有机物的层面,在有机物中,物质和光就成为主体的共同属性。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