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19世纪以来的科学“事实”,无论是物理学上的(如原子物理学或粒子物理学)、化学上的(如无机分子或有机分子)抑或是生物学上的(如RNA或DNA基因),都已不是经验实证上的“事态”(state of affairs)或“简单对象”( simple object)的集合产物。而且,从下文可以看出,这个逻辑函项的动势倾向于越来越虚无缥缈,而不是越来越逼近“事实”,可见,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实证哲学有问题。
在这里,有一个疑点值得思考,那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客观”与“主观”到底有没有区别?因为客观也是“观”,“观”是主体行为,“观”过之后,何“客”之有?足见“客观”二字并列在一起纯属悖谬,说到底,它的实际状态与“主观”一词毫无二致。倒是“主观属性”本身实在应该算是一种客观性(或客体性)的东西,就像猫儿会逮老鼠的“主观能力”直接就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现象”一样。把话题转回来,也就是说,一切所谓的“客观事实”都照例不过是“主观实事”罢了,只不过,人们通常把“感官上的事实”看作是“客观”的,把“观念中的事实”看作是“主观”的,同时又想当然地认定,感官上的影像一定比头脑里的观念显得更贴近真实。
但,人类认识进程的发展总是反其道而行之,偏偏要让运行在逻辑上的观念摧毁感官上的事实,这种无可奈何的局面就是“逻辑比事实更真实”的原委。那么,能不能因此就说“逻辑比事实更可靠”呢?我看不能。因为,根据上述,我们尽管可以确定,一切“客观事实”都是在“主观逻辑”上演动出来的产物,但所谓“逻辑比事实更真实”的“真实”二字,其实只表达了一个“实”字的含义,而“实”字所能表达的,也仅仅不过是“高速变位的逻辑主体”与“相对静止的客体世界”之间的协调契合关系。至于这种协调契合关系是否一定要建立在“真”的基础上,却是一件十分可疑的事情。
道理很简单:倘若这中间反映了“真”,那么由于“客体世界”相对静止,则“逻辑事实”也就应该相对稳定。既然现在已知两者之间发生了错动,你总不能说“客体世界”不真吧,那就只剩下“逻辑事实”出问题了。也许你接着会这样想:说不定越后衍的“逻辑事实”(或曰“逻辑成果”、“逻辑模型”等)越逼真呢。我当然无法绕过逻辑,直接把“客体世界”端在盘子里来给你作一番比较,可是,要知道,演动在“逻辑”脉络上的“事实”倾向于越来越难以验证却是一桩无可置疑的史实。
所以,伽利略关于自由落体的逻辑可以很快在比萨斜塔上得到证实;牛顿关于万有引力的逻辑则要等百余年之后才能在海王星和冥王星上得到确认;及至发展到爱因斯坦的逻辑阶段,物理学界已经发出这样的哀叹,说相对论是“理论的天堂、实验的地狱”。
换言之,处于逻辑后衍位相上的超验“事实”越来越不像“事实”,也就是显得越来越飘摇,而人们之所以非要用“实验观察”来证实它不可,不外是由于我们本能地认为,处在逻辑原始位相上的“事实”的譬如“眼见的事实”或“经验事实”--可能更可靠一些。须知“感”(认知)是为了“应”(依存),倘若后来的“感”(指“超验事实”)反而使我们越来越难以为“应”(难以适应),那么我们又凭什么说它可能更“真”呢?足见这个低级的本能未必全然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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