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康吉莱姆只在科学话语的历史中提出真理的问题。“一种科学是由它的批判性修正所规范的话语”,而真“不是一个在前面的-位置/命题(pro-position),而是一个规范性的预先-作为基础的-位置/前提(pré-sup-position)”。科学史对过往的陈述/命题总是不断表示质疑,并对其话语进行不断重组。可以肯定的是,康吉莱姆的这种科学史概念只能从他的生物(le vivant)概念中来理解,而他的生物概念则是由其规范性特征所定义的。
在他的经典作品《正常与病态》(Le normal et le pathologique)中,康吉莱姆解释到,“生命实际上是一种规范性活动”,它“建立了规范”。就科学是人类这一生物(le vivant humain)的表达而言,它们也具有这种规范性能力的特征。科学史就其本身而言是规范性的,就像生命就其本身而言是一样。
根据康吉莱姆的说法,“如果不以某种方式在生命之中扎根发芽,对人类意识而言具有根本意义的规范性将无法解释”。当他借用生物学术语“形成/发育”(formation)和“变形/畸变”(déformation)将科学史定义为“科学概念的形成、变形和更正的历史”时,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生物学在康吉莱姆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但在将科学与真理视作同一的同时,康吉莱姆与尼采一样,也认为科学是诸如艺术或道德等等其他人类这一“生物的活动”中的一种,“在哲学判断方面没有任何特别的特权”。在他最具尼采风格的文章“论科学与反科学”(De la science et de la contre-science)中,康吉莱姆指出,存在着“来自于科学的选择以外的选择可能性”。科学并不具有必然性的特征:“矛盾律并不强制导致科学的构成”。
因此,他得出结论,就像美或善一样,真理是诸种价值中的一种价值。在这个意义上,价值是一个“比真理更一般的术语”,而且,“真理并不是人类可以拥抱的唯一价值”。康吉莱姆在这里明确提到了尼采和他的“真理的价值论偏见理论(théorie du parti pris axiologique pour la vérité)”,尼采“从未停止过将真理作为诸种价值中的一种价值”。在这些问题上,康吉莱姆似乎还受到了尼采的另一位细心的读者,马克斯·韦伯及其关于“价值多神论”(polythéisme des valeurs)的评论的启发。
这种认为科学是诸多价值中的一种的观念促使康吉莱姆提出了一些具有挑衅意味的公式,例如“不存在哲学上的真理”,因为“真理的价值明确只能适用于于科学认识”。或者肯定说,“‘真认识’(connaissance vraie)”、‘科学认识’(connaissance scientifique)或者‘科学和真理’都只是一些冗词(pléonasme)”。
面对他的哲学家读者们的讶异,康吉莱姆自我解释并说明,只有科学真理这一主张“并不意味着哲学是一个没有其有效范围的游戏”,并不是认为哲学没有对象。哲学的功能是在各种价值之间,在科学、美学、道德或政治这些价值之间进行仲裁。根据康吉莱姆的说法,在哲学这里,科学的真理与其他价值(如美学价值或伦理价值)相互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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