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门伯格给这个问题定出的标题是“神学决定论”。它指的是中世纪晚期对于上帝的全能以及与之相伴随的“隐匿的上帝”(hidden God)的观念的强调,对于这样一个上帝,我们不能指望以任何方式去理解。在神学中,这些观念导致了人甚至在选择信仰方面也是无能为力的,就像任何其它事物一样,这也是由上帝随意地、无法理解地赋予或拒绝赋予的。这种处境的任意性往往通过灵魂或被拯救或被毁灭的永恒“命定论”的观念表达出来。在哲学中,这种想法导致了教会对亚里士多德证明世界独一无二和永恒存在的谴责(巴黎,1277年),后来又导致了唯名论否认共相的实在性。这些源于希腊的学说被怀疑给绝对神圣的权威所要求的全能设置了界限。然而结果却是,正像人的信仰和拯救被置于一个完全无法知晓的上帝手中一样,世界也是如此,它丧失了古典哲学和盛期经院哲学中的一切使之可以理解和可以依赖的特征。“神意”现在只是作为上帝为选民的预备才有意义,而不是针对人类或一般意义上的世界。这一处境(在这个为神而非“为人”创造的世界中,人是不可能自在的,但是从中逃离的任何方法都完全超出其能力之外)代表着人的自我牺牲的极致,它不可能被无限期地忍受下去。事实上,从宗教改革运动到宗教战争,在与这些问题进行了一场激烈斗争之后,许多欧洲人多多少少有意识地、实心实意地把神学决定论的人的自我牺牲替换成了近代的“人的自我肯定”,人们决定看看“即使没有上帝”,他们可以把世界解释成什么样。它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公理必定就是:我们无法认识现象的目的和“目的因”(因为要知道它们,就需要知道并依赖于上帝的意志),而只能认识其“动力因”,通过它们,我们发现我们可以造出同样的现象。
至于中世纪晚期是如何发生这种转变的,布鲁门伯格也有一段精彩的评述。非常简要地说:关于神的全能和命定论的神学在公元五世纪的圣奥古斯丁的晚期著作中被首次明确提出。布鲁门伯格写道,“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以多种方式重复了奥古斯丁所走过的道路。”我们应当怎样来理解这条道路呢?又是通过一个问题,即如何“把创造之神和拯救之神统一在同一个体系中”。对于基督迫近的再临以及世界终结的期待已经把所有重负都放在了“拯救之神”上。由于这种期待越来越令人失望,于是创造了这个世界(人显然将留驻其中)的神就再次成了一个问题。诺斯替主义的二元论声称,这些神之间的对立是因为:他们是彼此对抗的不同的神。布鲁门伯格称,这一似乎有理的对于困境的解释是教父神学——在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和原罪(使人对世界的悲惨状况负责)的学说中,后又在神的自由意志、全能和命定论的相关观念中达到顶峰——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但是为达此目的而使用的方法却酿就了一个问题,即“绝对原理对于宇宙堕落(全部努力的目标就是要消除它)的责任终究还是通过命定论的观念被间接地重新引入了,因为这种罪连同其一般后果……只有万物原初的基础才可能负责。”这就是布鲁门伯格把近代描述为“对诺斯替主义的再次克服”的意思。这一论题预设,“在中世纪开始时对诺斯替主义的第一次克服是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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