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我们会关注意识问题的唯物论观点和二元论观点。意识的唯物论观点认为意识根本上是物理的,所有有关意识的真相,都以完整的物理世界为根基。二元论认为意识并非物理的,在一个完整的物理世界中并不包含意识的根基。
“根基”是形而上学构成中的一种关系。当意识事实可以完全由物理事实所得到时,我们说后者是前者的根基。唯物论的直观想法是,物理事实以某种方式凑在一起产生了意识。这至少要求在这些事实之间有必要的形而上学联系:一个物理上和我们一模一样的世界,不可能在现象及主观体验上不同于我们的世界。当上帝创造了所有的物理实体,意识也就跟着出现了。
我们会特别关注微物理性质及现象性质。微物理性质指的是一套完整的物理学所刻画的所有基本物理性质。微物理个体指的是这种物理所刻画的基本物理实体。(虽然名字包含“微”,但定义上并不要求它是小的)微物理事实指的是微物理个体的微物理性质实例化的正事实。这里正事实指的是某实体拥有某个性质,而不是缺乏它。宏物理性质(实体、事实)是以微物理性质(实体、事实)为根基的。为讨论方便,下边会以“物理”表示“微物理”,有时为达到精确性会用“微物理”。
现象性质(或经验性质)是由有意识的主体的体验所刻画的。最熟悉的现象性质是现象意识的性质。当一个主体拥有体验时,该主体就拥有这种性质。还有更多由更具体的意识经验所刻画的现象性质。比方说,现象的红色是由我们经验到红色时的那种特别的意识经验所刻画的。当一个主体拥有红色的意识经验时,它就拥有这种现象的性质。现象事实是关于现象性质分配的正事实。(也就是各类主观体验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意识的唯物论指的是所有的现象事实都是以微物理事实为根基的,意识的二元论指的是并非所有的现象事实都以微物理为根基。下边,我称意识的唯物论及意识的二元论为“唯物论”和“二元论”。
反对唯物论的可设想性证明如下。设P为宇宙中所有的微物理事实,Q为任一现象事实(比如“我是有意识的”)
1. P&~Q是可设想的;
2. 假如P&~Q可设想,它就是形而上可能的;
3. 假如P&~Q是形而上可能的,唯物论是错的。
因此,唯物论是错的。
当一个声明无法先验地排除时,它就是可设想的。所以一里高的独轮车是可设想的。直观上来说,当我们可以设想上帝是可以创造一个使得声明为真的世界时,该声明就是形而上可能的。所以一里高的独轮车是形而上可能的。
上边的1是由僵尸的可设想性所支持的,这里的僵尸指的是微物理上和我们一模一样但不具有意识的生物。很多人都认为僵尸并不真实地存在,但这个概念并非先验地矛盾的。第2点是由可设想性和可能性的一般思考所支持的。基于克里普克和其它一些人的思想,人们提出了一些反对意见,而该可设想性证明也要做出相应的修整,但这里我只使用最简单的那个版本。第3点是因为假如P&~Q是可能的,那么P不会形而上地使得Q为必然,因此Q不以P为根基,因为以某物为根基很可能需要用上形而上的必然化。直观上来看,假如上帝可以创造一个物理上和我们的世界一模一样,但缺乏意识的世界,那么意识就是多于并高于物理的另一种基本性质,因此,唯物论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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