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的标题是“从日常理性认知”过渡到“哲学的理性认知”;从内容上来看,论证的目标在于使常人反思到“善良意志的可能条件来自于实践理性给出的最高法则”。
1.善良意志(Goodwill)是“无条件善”的。
开篇康德就主张,只有“善良意志”(Goodwill)才可能成为“无条件善”的。S1的前4个自然段展开了这个论证。它很大程度上诉诸人们的道德直觉(这也符合本章标题“从日常理性智慧开始”的意思),因此康德举了许多例子来说明自己的观点的合理性。理解这个论证的前提在于搞清楚论点中“无条件善”是什么意思。
善,即价值。无条件的,无限制的,绝对的,Unconditional, Unlimited,absolute,都是一个意思。无条件的善也被认为是“道德善”。康德的意思是,我们寻找的“道德善”应当被理解为“无条件的善”“绝对的善”,当然,并不预设存在这样的善。然后,康德举出了这样一个善:善良意志。
“无条件的善”不等于传统伦理学中的“目的善”。早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就做出了工具善和目的善的区分,这一界定成为了伦理学中的基本范畴延续至今。在这个区分下,很容易认为,“有条件的善”=“工具善”;而“无条件的善”=“目的善”。但康德正是要提醒我们,目的善也可以是“有条件”的。可见,他引入了一种新的分类体系。它和亚里士多德伦理理论中的价值分类法的关系可以表示为:善的分类、工具善、目的善、有条件的善、有条件的目的善、无条件的目的善、无条件的善
康德理解的“无条件的善”,是说“无法被削弱、减少、限制的善”,它不等于目的善。我们可以设想,或许智慧可以作为目的善,我们寻求智慧可以仅仅为了智慧本身。但智慧之善不是“无条件的”;正如康德指出的,在“缺乏善良意志的前提下”,“智慧”作为善的地位就削弱或丧失了——一个智慧的恶人只会带来更大的危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康德主张,如果我们要找寻一个不预设前提的善,那个善只能是善良意志本身。这个论点很大程度上诉诸直觉:康德举例说,纵然一个有善良意志的人行善的行为失败了,但是我们并不因此否认他拥有的善良意志的道德价值。综上,我们得出了本节第一步结论:善良意志具有无条件的价值(道德价值)。
2.实践理性产生善良意志(基于自然目的论的证明)
康德认为,刚才的论证已经使我们反思到善良意志具有绝对价值,注意,这并不代表真的存在这样的善良意志;基于同样的理由,康德邀请我们再次思考,如果存在这样的善良意志,它的根源什么?换言之,何种人类能力产生了它?
康德在此援引了一个流行观念:人类作为自然的造物,具有内在的生命目的。这意味着:如果你在人身上找到了某种功能/器官,那么,就必定会相应地找到某个目的,对它而言上述功能/器官的作用是最适宜的。这可以称为:「相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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