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表征主义理论
几乎所有的意识理论都认为其具有表征特性,但所谓的表征主义理论(Representationalist Theories)由一种更强的观点定义:表征特性足以涵盖心理属性的全部(Harman 1990,Tye 1995,2000)。根据表征主义者的观点,有意识的心理状态除了其表征特性外没有别的心理特性。因此,具有相同表征特性的两个意识状态在精神的任何方面都不会有区别。
这一论点的确切效力取决于人们如何定义“具有相同的表征”,对此有许多可能的标准。例如,可以粗略地用对象的真实内容来定义它,但是以这种方式理解时,表征主义的论点显然是错误的:两种状态可以有太多方式面向相同的对象但同时在心理状态上有所不同。
另一方面,每当两个状态在其表征功能或操作中有任何差异,我们也可以将这两个状态视为具有不同的表征。在这种情况下,表征承载的内容上的任何差异都可算作不同的表征特性,即使它们表达的是相同的内容;它们可能仅在表达方法或模式上有所不同 ,而非内容上。
这样的解读当然能够增加表征主义的论点的合理性,但这是以大大削弱甚至使此论点变得平庸为代价的。因此,表征主义者需要解释什么是相同的表征,它应当高于单纯的外来条件,包括表征的所有意向性与内容,但同时又不能对实现层面上的细节过于敏感。因此,大多数表征主义者认为意识体验应具有的条件不仅包括内容上的条件,还需有其他因果关系或格式上的要求(Tye 1995,Dretske 1995,Carruthers 2000)。另一些表征主义者接受感受性的存在,但将其视为外部对象被表征后的客观属性,即,他们将其视为被表征的属性,而不是作为表征的属性或精神状态(Dretske 1995,Lycan 1996)。
表征主义在最近非常流行,并拥有许多拥护者,但是它仍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尤其是考虑到在一些关键思想实验上引起的冲突(Block 1996)。特别地,颠倒感受性(inverted qualia)的可能性就是一个重要的测试案例。对于反表征主义者而言,颠倒感受性的逻辑可能性表明,意识状态可以在具备完全相同的表征的同时在心理状态上显示出显著差异。表征主义者在答复中则否认这种颠倒感受性的可能性(Dretske 1995,Tye 2000)。
对于表征主义还有许多其他的支持或反对论点,例如那些关于同一事物状态能够引发不同模式的感知的论点(如对同一个立方体的不同感知方式),这或许涉及到表征差异与心理差异之间的区别(Peacocke 1983,Tye 2003)。对于每个案例,激烈的辩论仍在继续。
2.4叙述解释理论
一些意识理论着重于解释有关意识的事实。根据这些观点,有意识或无意识并不总是确定的事实,或者至少会涉及到更复杂的解释性判断。最著名的哲学上的例子是意识的多重草稿模型(MDM,Multiple Drafts Model),由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1991)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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