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全部形而上学都是无意义的
我们分析过的几例形而上学陈述全都是从同一篇论文里取来的。但是我们的结论也适用于其他形而上学体系,同样有效,甚至有些地方措词都相同。那篇论文以赞赏的心情引用Hegel的一个陈述(“因此纯‘有’和纯‘无’是同一的”),是完全有道理的。Hegel的形而上学与这个现代形而上学体系恰恰具有同样的逻辑性质。同样道理也适用于其他形而上学体系,虽然用语的性质,以及其中逻辑错误的性质,或多或少不同于我们所讨论的这个例子。这里没有必要再举出不同体系的特殊形而上学句子,并加以分析。我们只限于指出最常见的几种错误。
也许,形成假陈述时所犯的逻辑错误,大多数是基于英语“to be”一词的用法有逻辑上的毛病(在其他语言中,至少在大多数欧洲语言中,与此相应的词也是一样)。第一个毛病是“to be”这词意义含糊。它有时当系词用,放在谓词前面(“I am hungry”[我饥饿]),有时又指存在(“I am”[我存在])。形而上学家往往分不清这种歧义,因而加重了这种错误。第二个毛病在于这个动词形式的第二个意义,存在的意义。这个动词形式在没有谓词的地方冒充谓词。实际上,人们早已知道存在并不是一种性质(参考Kant对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反驳)。但是要等到现代逻辑出现,才完全彻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现代逻辑用来引进存在符号的句法形式,是不能象谓词那样用在对象符号上,只能用在谓词上的(可参考上表中的句子IIIA)。自古以来,多数形而上学家听任自己被“to be”这个词的动词形式以及谓词形式引诱,造成了假陈述,比如,“我存在”[“I am”],“上帝存在”[“God is”]。
出现形而上学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to be”错误运用。be既可以用作系词,比如说I am a teacher。也可以是一个动词,如 I am(我存在)
两者混淆起来,就会形成错误。而现代逻辑,把存在转化为量词或者叫做量化变项,这样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我们在Descartes的“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 sum”]中碰上了这种错误的例证。在这里,我们不管那些对前提提出的实质性异议(即,“我思”这个句子是恰当地表达了所想的事态,还是或许包含着一个假设),只从形式逻辑的观点来考虑这两个句子。我们立即看出两种基本逻辑错误。第一种错误在“我在”[“I am”]这个结论中。动词“to be”在这里无疑是指存在的意思;因为没有谓词就不能用系词;实际上,Descartes的“我在”[“I am”]从来都是解释成这个意思的。但是,如果那样解释,这个句子就违反了上述逻辑规则:存在只能与谓词连用而不能与名称(主词,专有名词)连用。一个表示存在的陈述并没有“a存在”这个形式(如“我在”,即“我存在”),而只是“存在着如此这般的东西”。第二个错误在于从“我思”过渡到“我存在”。如果必须从陈述“P(a)”(“a有性质P”)推出一个表示存在的陈述,那么,表示存在的陈述之断言存在,只能与前提中的谓词P有关,而不能与前提中的主词a有关。从“我是一个欧洲人”得到的结论不是“我存在,”而是“一个欧洲人存在”。从“我思”得到的结论不是“我在”而是“存在着思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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