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塞拉斯的唯名论是他实在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他支持一种先验的实在论,尽管这种实在论最终将以过程而不是对象的方式套现。因此,需要解释的是元语言分类和超语言的现实之间的联系。塞拉斯解释这种联系的关键是他的描绘理论(theory of picturing)。符号设计的语言符号的元语言属性描绘了客体的非语言属性。然而,描绘并不是一种语义关系。它不应该被理解为概念秩序中的元素(意义秩序)和因果秩序中的客体(对塞拉斯来说是非意义秩序)之间的关联,而是存在于自然-物理秩序中的非概念相关。这种相关性就是塞拉斯所说的表征。表征不是概念和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对象和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这些对象是时空的事实细节(particulars)。元语言功能在符号设计的标记物的材料属性中得以实现。因此,像 •red• 这样的元语言分类的功能与“真实的”、非语言的物理属性相关;但这个属性并不是由符号设计的“红色的”来命名的;而是通过它的句法角色来描绘。因此,在像“red a”这样的表达式中,属性“red”是被称为 a 的对象的谓词,标记物“red”并不代表或指代该属性。相反,正是它与名称“a”的句法连接,最终解释了它与超语言属性的联系:
一 般 说 来 , 唯 名 论 者 认 为 “ 红 ” 所 代 表 的 东 西 是 不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代 表红 色 的 东 西 , 而 红 色 的 东 西 并 不 是 一 件 东 西 。 “ 红 色 ” 和 “a ” 的 连 接告诉我们 a 是红色的,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但是, “a ”与 a 相关,“ 红 色” 与 红 色 的 东 西 相 关 , 这 一 事 实 就 能 说 明 问 题 吗 ? 我 认 为 不 是 。为 了 理 解 发 生 了 什 么 , 我 们 需 要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来 看 待 “red a ” 的句法形式 , 我 认 为 它 应 该 被 恰 当 地 看 待 , 而 不 是 作 为 两 个 指 涉 表 达 式 的 串 联 ,而 是 作 为 一 个 名 字“a ” , 它 的 特 征 是 与 标 志 设 计 (flatus vocis)“re d ” 的事例的剩余 串 联 在 一 起 。 如 果 我 们 把 这 个 表 达 式 缩 写(后半段分句不明,暂且不知如何翻译)
连接到左边的“红色”
由
红色*
我们可以说,关于“红色a”的标记t,虽然表面上t是a
“红色”A“a”
即一个“red”和一个“a”连在一起;它的真实形式,它的深度语法,可以说,是由下式给出的
T是红色*[“a”]
(Sellars MEV,333)
因此,塞拉斯的建议是,元语言属性通过符号设计的标记物的句法配置来描绘真实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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