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柏拉图之前的希腊哲学家对范畴进行了较为初步的探索之后,十个范畴可能首先在柏拉图的直系学派中确立,亚里士多德采纳并使用了这十个范畴,并在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范畴篇》中加以巩固。亚里士多德还无法在他自己添加的四个本原与这些范畴之间建立明确的关系。于是,斯多葛派努力简化所谓的亚里士多德范畴,而普罗提诺则对其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将其局限于现象领域。普罗提诺努力按照柏拉图的指针,为形而上学领域建立更高的范畴;然而,他尤其为绝对实体的范畴而苦苦挣扎,因为他缺乏一个合适的指称。只有斯宾诺莎成功地将实体性范畴置于范畴体系的最高位置,对我们来说,也是最终位置。英国和苏格兰哲学家通过经验主义批判对范畴进行了分解,这种批判对于迄今为止将范畴视为有意识的概念的习惯立义来说是完全正确的,但他们当然只是得出了不可知论,即认识的破产。
与此同时,莱布尼茨用无意识表象的假设(Hypothese)为更好地理解范畴开辟了道路,康德则利用这一假设将范畴还原为综合的、先天的、前意识的理智功能,还原为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的差异化。除了知性范畴之外,他还承认“感性范畴”和反思概念,最重要的是理性概念,尽管它们在他严格意义上的范畴表中没有一席之地。但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是以无意识的方式从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中衍生出来的;终极性(Finalität)在他看来是它的第一个流出(Ausfluss),因此也是所有范畴中的最高范畴[1]。康德的后继者们努力从统觉的先验综合中推导出范畴,即用意识窃听无意识的理智功能。自然而然地,范畴作为关联的特性凸显出来,或者说关系越来越成为原始范畴。然而,与此同时,理智功能的逻辑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明显,也就是说,范畴关系越来越被把握为逻辑的规定,从而逻辑不再被理解为有意识的、主观的、推理(diskursiven)的逻辑,而是被理解为无意识的、客观的、直觉的逻辑。这一趋势在黑格尔的泛逻辑主义中达到了顶峰,在泛逻辑主义中,一切都可以从范畴中派生出来,但范畴却可以纯粹从逻辑中派生出来。但现在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逻辑如果没有它所应用(anwendet)的非逻辑,它就是空洞的,而且保持着空洞,即不会导致什么。在泛逻辑体系中,它所能应用的非逻辑在它自身之外是找不到的;因此,它必须在自身之内产生(hervorbringen)这样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泛逻辑中逻辑的自我运动必须是不断产生和克服矛盾或反逻辑的运动,即必须是辩证的[2]。但即使是这种辩证法也是不够的,还必须加上作为相对非逻辑的偶然性(Zufälligen)的概念,尽管在泛逻辑主义中,很难看到偶然性会从外部进入逻辑,也很难看到逻辑如何在逻辑上被迫生产偶然性本身。然而,即使是矛盾辩证法与偶然性的联结也无法解释空间性和时间性,甚至无法解释力的强度(Intensität der Kraft);因此,这些仍然被排除在第三种意义上的非逻辑之外,作为逻辑在逻辑上不可把握的任意性中释放自身或转变成(umschlägt)的己外存在或他者的(即非逻辑的)无思想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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