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蒙声称,这些“无意识”的产物通过在空间和时间中的表现而成为有限心灵的意识。与康德的对比同样重要,因为康德声称空间和时间是人类的直观形式,而迈蒙则认为,空间和时间其实是人类表示思想之间概念差异的方式。空间和时间,即“既是概念又是直观,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前提的”。(GW II, 18 | VT 18)空间和时间作为对普遍事物差异的表象是概念,但当它们表象一个特定的可感对象与其他可感对象的关系时,它们就是直观。作为有限的认识者,我们在空间和时间中表象我们尚未完全概念化的东西。我们在空间上和时间上表象内容的事实,只表明我们对世界的概念存在着某种不完全性,而不是说这种内容是由一个完全独立的对象领域提供的。迈蒙声称,作为直观的空间和时间的表象是作为想象力的结果而产生的,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样,这就是虚构的能力(GW III, 61 | PW 37)。空间和时间就被认为是虚构,因为它们给对象添加了在这些对象的概念规定中不存在的属性(关于迈蒙对哲学虚构的更普遍的处理的持续讨论,见breazaele(2017),迈蒙认为哲学虚构对我们的普通认识实际上是不可缺少的)。因此,它们作为我们对对象认识的不完全性的“否定标准”(GW V, 192 | VnL 134)。尽管我们永远不会有整全的规定,但我们确实更接近对象的整全概念。我们在空间和时间中表象对象的事实,意味着有些东西仍有待确定——空间或时间上的杂多性,即必须在一些概念上的差异中找到其基础。空间和时间的表象提供了这样的迹象:“经验的概念,因而也是经验对象的规定关系,是不完全的”。(GW V, 192 | VnL 134)
这种对空间和时间属性的虚构性的强调,再次呼应了莱布尼茨对空间和时间作为概念差异的表象的解释,但莱布尼茨宣称空间和时间是从一元关系派生出来的,而迈蒙则认为,空间和时间的直观其实是人类先天的表象形式,或者用迈蒙的话说,是“差异的形式”。迈蒙认为,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上表象一个对象,作为这种表象基础的概念内容必须包含杂多性,以便在空间和时间中表象出来。例如,一个由同质红色构成的直观视觉场域,将不会被空间表象,因为不会有任何杂多性存在。只有在引入一些不同的内容时,空间性才会显现——例如,在红色区域中的一个绿点。
对迈蒙来说,空间和时间的形式性足以产生数学和几何学上的必然性。迈蒙声称,在数学中,空间和时间是先天地给定认知能力的;数学的对象“无非是空间和时间的所有可能的变型”。(GW V,184 | VnL 126)数学,即与先天给定的对象有关,或者说“它本身先天地规定了这些对象”。(GW V, 183 | VnL 125)数学和几何学的对象就按照知性的先天生产规则直接建构或规定。对迈蒙来说,如同对康德一样,几何学和算术的优先性和必然性的基础在于概念的建构和显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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