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目的只是为了自身存活及延续,即生命只是为了活着,也可以狭义认为是意识生命体的生命目的。单细胞的生命形式是否拥有目的性,需要更多的科学探索验证。至于自我生命体的自我性生命意义,需要自我生命体自身赋予,并无法超越生命性本身。
生命形制
存在论将生命形制划分为非意识生命,意识生命,自我生命。以生命体是否拥有意识能动或自我能力为标准划分。对照生物学分类,非意识生命对应单细胞生物及病毒,意识生命对应所有多细胞生物,自我生命只包含人类。存在论当下不讨论单细胞生物的生命能力,可以推论单细胞生物不具备意识能力,其感知能力也更为被动,更多为对环境因素的化学信号性反应。多细胞生物在存在论中被认为是意识生命,拥有感知能力及意识能力。即感知能力与意识能力是意识生命体必备属性。此处做一点说明,植物同样拥有意识,植物与动物最大的不同是,植物并没有拥有自我的植物生命体代表其诉说苦痛。另外关于蜜蜂、蚂蚁等生物是否拥有群体意识留做疑问,以待他人之功。关于意识生命体的情绪能力与智力能力,在何种物种中诞生无法形成参考条件。因并未有以探测动物(生命)情绪及智力的实验和数据,无法形成判断依据,故无法评判情绪能力与智力能力在何节点产生,并应用于哪些生命类别。在哺乳动物与鸟类的行为与反应过程中,可以认为哺乳动物与鸟类拥有情绪能力与智力能力。人类是当前唯一拥有自我能力的生命体。自我能力的定义可查询第一章。自我能力使人类构建了认知,并在人类繁衍过程中不断强化认知,使认知能力所产生的结果——认知内容不断传递。
关于概念定义的说明:存在论中不存在绝对性视角,也便不产生绝对性概念,存在论视角中不包含只能够使用一种形式定义的对象。即认知中不存在绝对,使用相对性视角对事物的抽象性认知也并不绝对。例如对生命形制的定义与分类,并不具有绝对性与排他性,而只代表使用生命能动视角的生命形式的划分。
意识生命体的生命欲望与生命能力
生命欲望
生命欲望如所述,以意识生命体为阐述对象,同时包括自我生命体。包含生存欲望、繁殖欲望、认知欲望、活力欲望。是与意识无法区分的生命行为动力。
生命能力
简言之即为生命使自身存活的能力。以意识生命体为阐述对象,则生命能力包括感知能力、意识能力、情绪能力、智力能力。其中情绪能力及智力能力不为意识生命体一定具备。并因存在论本为推论自我生命体的生命能力构成,因此对意识生命体的定义存在不精确的可能。以上概念可以查询第一章,此处不做重复。
自我生命体
自我生命体即常态语境中的人类。是生命本身对意识生命体的超越。在生物学中,人类是在地球环境中不断进化的生命物种,同样拥有意识生命体的生命欲望、生命能力。但人类的进步仍未能定义自身,存在论以生命能力构建自身认知为原点,推论人类认知由自我能力构建。即人类是拥有自我能力的生命体。
自我生命体的生命欲望与生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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