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是近代的音译翻译,汉语言较为精确的表述为推理规则。本文不区分二者,并尽量使用汉语言本义表达。逻辑学对人类的思维方式有如下总结,通常为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是对事物属性的抽象与总结,条件与结论间不存在必然关系。这是人类最普遍的能力,即使不总结人类也一直在使用,因为归纳是基于抽象能力的。抽象能力是自我能力的一项基础能力。归纳的过程是把很多个体进行抽象,所以归纳的结果具有集合性,即抽象为共性。演绎推理是当前逻辑学中研究成果最多的,也可以被称为确定性推论。演绎推理同样是基于集合的,即能够由条件为真则判定结论为真的推论,一定被包含在条件中。是由必要性条件得出充分性结论的过程。除了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外,实际至少还有两种逻辑关系需要被重视。其一是归因逻辑,也叫溯因逻辑,归因逻辑实际是一种预测,不是对未发生的预测,而是基于结果对原因的预测。以现实情况预测(推论)过去发生了什么。归因逻辑与归纳推理一样,并不代表推论结论必然为真。本文以人类自身存在为立场,使用了大量的归因逻辑。所以本文结论并不必然为真。另一种是类比逻辑,即比较,是人们非常常用的。但类比很难被称为有效逻辑,因为类比被使用的过于随意,做比较时完全没有在意做比较的事物间的基本属性是否具有可比性,从而不能产生准确结论。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我们已经理解比较的作用,即判断相等性,相等性关系包含三种结论,即大于、小于、等于。类比的作用是尽可能的判断相比较的事物间的相等性关系,在相等性的前提下得出结论。但是在生活中人们并不会这样使用,并且很自然的认为类比与相等是两种不同关系。两种关系的确存在一定不同,类比通常被应用在实际存在中,而比较包含关系被应用在绝对关系中。人们天然的会区分这两个概念,绝对性与相对性是在人们的意识中的,所以不经意的区分彼此,实际上,日常中的类比与数学中的比较都是在做比较,只是应用的领域不同。为什么说类比是尽可能的判断事物是否相等呢?前面已经论述过,人的所有认知皆基于抽象能力构建,而在对实际存在使用抽象能力的过程中,一定是存在信息丢失的,即抽象概念与实际存在永不相等。类比逻辑在对现实存在做比较时,只能够尽可能的判断相等。数学是绝对性概念,在绝对性概念中,存在完全相等,或是完全包含。例如1+1等于2,2+2大于2。类比与(数学中的)比较便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区别。回到一个现实例子,中国式家长非常喜欢比较孩子成绩,如果是日常生活使用随意的类比,则常见“你怎么没你们班小明考得好”等令人痛苦又一时难以反驳的蠢话。假如明白了这是相等比较的话,可以用“因为我是你的儿子而不是小明妈妈的儿子”反驳。当然中国的孩子们还是不要用了,因为语言的终点不一定是语言,也有可能是挥过来的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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