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解释人的死亡,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死亡便不再是生命,但不再是生命的存在,又是什么呢?在地狱中备受折磨的灵魂,还会再次死去吗?如果不会再次死亡是不是也是一种永生呢?如果会再次死去又会去到哪里?佛教解释人的死亡,是饱尝生命苦痛的轮回。倘若生命在不断的轮回,如果没有意志的传递,如何感知轮回?轮回的生命与新生没有不同,轮回的意义如何体现?都不会被生命所感知。如果有意志的传递,是不是也达到了意志的永生呢?为什么使用宗教教义的模拟(推演),得不出死亡后的状态?是因为宗教为强化死亡恐惧,反而消解了死亡。生命体的认知无法理解永生,永生(没有死亡的状态)是超出了生命认知范畴的。
认知依赖于活着,人的精神却是无限的。所以人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理论与表现本身并不奇怪。但各样的天马行空的理论无疑加重了认知的分裂,所以究竟怎样的认知体系可以使人类已有的各样认知内容联结一体,各归各位?个体认知是无限的,但活着无法反驳。使用活着作为生命与认知的共性,是可以将人类的所有认知联结起来的。如同生物性对于人的作用不能被否定一样,各样的存在都是存在,存在无法被否定。不否定则无对立,从无法否定之处切入,是不是可以达到目标?人类的认知使用比较、对立等方式增强认识,但关于活着,关于存在是不存在对立的。因为存在无法被否定。生命与死亡是对应的,似乎可以理解为生命是存在,而死亡是不存在。但死亡是消失,而不是不存在。不存在是从未出现过,消失是曾经出现过,来到过,生活过,然后消失的。关于存在,无法被否定,对立性在讨论存在时是无效的。所以所有存在皆是存在,无论对错皆是存在。使用否定的时候,可以否定事物的作用,但并不能够否定事物本身,即不能否定存在。就如第一章在介绍自我能力时一样,自我本身无法被否定,能够被否定的是自我的认知内容。所以当发现自己有些事情做错了理解错了的时候,并不是自己错了,而是认知出错了。
人类的认知是在前进的,但回顾自身,认识程度仍然不够。如本文一直在的叙述的生命欲望,如果人类不能够充分认知到生命欲望,无法理解自己的固有属性,虽不至于无法继续生存,但是无法谈及超越性(此处的超越性可以理解为对存在的认知)。科技的发展,带给人类的不仅仅是便利,也有可能是毁灭。人性无法用善恶区分,因为善恶亦无定义。但我们所理解的善与恶,都是存在的,人间有最善良的美丽,同时也有极端罪恶的丑陋。生命欲望,本是生命的天赋,但却被极端的人类转换为剥夺生命的利器。作为生命,却反对生命,这是作为生命最大的罪过。一切生命皆是为生的,并没有生命活着是为了死亡。在并不为基本生存的境况下剥夺生命,才是原罪。中国人一直都相信天道,尊重生命便是天道。而那些被用在非基本生存上的欲望,便是人类所有原罪的根源。当然,本文从不为批判。并不是在声讨这些行为,而是为了说明,如此的行为在拥有自我认知的高等生命体上,是何等的愚蠢。没有生命会放弃生存的,肆意剥夺生命的行为,是在与生命全然为敌。为什么人类世界中会存在正义,因为活着便是正义。肆意剥夺生命的否定生命行为,自然所有生命都会是你的敌人。活着,是为了塑造敌人吗?如果自己也是生命,敌人也包括自己吗?私性的认知只会产生罪恶,为自己增加无穷无尽的敌人,而你,就活在敌人遍布的世界。明确自己是在反对生命的,其实并没有几个,更多的是并不知道自己在反对生命,却一直在做着反对生命的事情的人。如此之人是不是愚昧的?基于生物私性所构造的认知,造成了全然反对生命的纯粹的罪恶;更因生物私性具有不自知性,不自知的认知产生愚昧,使人类一直存活在愚昧的状态。人类的所有伤害皆来源于愚昧,包括反对生命的罪恶,包括剥夺其它生命的侵害,也包括罪恶与侵害外更多的伤害。人类个体当下并未知晓此问题,这才是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最需要改变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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