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由于上面提到了公认观点,我简单谈对公认观点的看法。由于奎因和波普尔分别从分析性和概率两个角度对卡尔纳普哲学的批判实际上是建立在他们的误解或曲解之上的。由此,我对哲学上所谓“XX推翻了XX的观点”,“XX观点是公认错误的”“XX理论已经成为了标准观点”这类说法一直保持警惕,看到这些说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怀疑是不是真的存在所谓的对立,这会不会可能就是比起学术本身更在乎名声的人所制造的一种噱头或者说“学术碰瓷”呢?
其中Sebastian Lutz指出了当代对于“公认观点”的很多指责都是无的放矢的。比如,他认为比如“公认观点”并没有像所指责的那样要求必须使用一阶逻辑对科学理论进行公理化(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奎因式经典一阶逻辑一元论的支持者);另外,“公认观点”也并没有提倡所谓公理化必须使用全部数学公理。所谓“公认观点”实则名不副实,其实是没有任何人支持的观点。
至于卡尔纳普本人没有使用模型论方法的指责也是屡见不鲜。不光见于对于卡尔纳普不使用模型论而是陈述句集的批评,也见于对卡尔纳普的语义学40年代所从事的逻辑语义学的批评。
但要注意的是,其实“公认观点”并不能称是卡尔纳普本人所坚持的观点。其实并不是卡尔纳普本人拒绝语义学进路而坚持句法进路,而只是在50年代前模型论在技术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进展,卡尔纳普出于慎重考虑没有使用罢了。(虽然Awodey,Schiemer,Reck等人考据认为卡尔纳普自己的模型论观点早在20年代就已经成熟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Tarski对模型论的考察。只不过由于他和Fraenkel放弃了“普遍公理”计划所以最后无疾而终。)所以,在50年代模型论成熟以后,卡尔纳普顺应技术潮流接受了模型论在语义学中的使用,同时也用于理论语句和归纳逻辑系统上。
另外,在我有限的了解范围内,句法进路并不是完全不可取和没有任何优点的,完全可以将其当作是与语义进路相竞争的方法论。且很多哲学家认为这两种进路其实并不是相对立的,即使“公认观点”也可以接受科学模型的重要性(而不是必须要使用一种科学实在论观点),只不过两种进路所关注的侧重点不同罢了。
根据卡尔纳普,我们或许应该进一步扩展宽容原则。比如不光在对语言系统的规则的选择上保持宽容态度,在选择构筑科学系统的语言的大致方向(比如语义的还是句法的进路)这方面也应该保持宽容。我们不应该问哪种观点错了,哪种观点是对的。我们应该为适合科学记述的语言指定一个实用性标准,来判断某种语言系统或构筑方式是不是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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