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知识/旧事实”观点和知识论证本身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是否存在任何现象概念。德里克·鲍尔(Derek Ball,2009)和迈克尔·泰伊(Michael Tye,2009)认为,不存在这样的概念,至少如上所述:特别是,他们都否认了4.6节中概述的论点(4),即一个主体只有在其拥有或曾经拥有过相关现象类型的体验的情况下,才能拥有现象概念。鲍尔和泰伊诉诸于关于我们概念内容的社会外在主义的研究成果,认为即使在她被释放之前,玛丽也拥有与她在被释放后用来思考她的体验的相同的概念。具体来说,她“顺从地”拥有这些概念,这是因为她与她的语言社群互动;关于内容的社会外在主义的一个关键部分是,一个人可以顺从地拥有概念,即使他对满足这些概念的事物的本质很大程度上是无知的(Ball 2009,947-954;Tye 2009,63-70)。[7] 这一结果有可能 undermining “新知识/旧事实”观点,但鲍尔认为,它也 undermining 了知识论证本身,因为知识论证本身就依赖于存在现象概念(2009,940-943)。
托林·奥尔特(Torin Alter,2013)通过关注顺从的概念拥有和非顺从的概念拥有(后者是概念掌握)之间的区别,对这些论点做出了回应。他认为,对于知识论证来说,重要的是对现象概念的掌握,而不仅仅是单纯的顺从拥有:“玛丽在离开房间时取得了认知上的进步,因为她开始掌握或非顺从地拥有现象上的颜色概念”(2013,486)。知识论证的捍卫者可以声称,掌握一个现象概念,需要真正拥有与相关现象特征相关的体验。关于概念掌握的进一步讨论,参见 Ball 2013;Alter 2019;Rabin 2019;关于对鲍尔和泰伊的论点的不同回应,参见 Veillet 2012;Byrne 2021。
4.9 知识论证与客观主义
传统上,知识论证被理解为反对物理主义或反对物理主义的还原论版本的论证。但一种有影响力的替代方法认为,该论证不是针对物理主义本身,而是针对另一种可以称为客观主义的立场。[8] 客观主义认为,对存在事物的客观描述可以是完整的;不存在只能通过拥有特定类型的体验才能理解的现实方面。这一概念与内格尔对有机体物理性质的描述密切相关,他将有机体的物理性质描述为“一个典型的客观事实领域——这种事实可以从多个角度被观察和理解,也可以被具有不同感知系统的个体所理解”(1974,442)。在这种观点看来,杰克逊思想实验的意义在于指出,玛丽学到了一些只有通过拥有某种体验(例如,感知体验)才能知道的东西。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这表明,对存在事物的任何客观描述都不可能是完整的。正如豪厄尔所表述的那样,以这种方式理解的论证如下:
在离开房间之前,玛丽知道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客观信息。当她离开房间时,她对这个世界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因此,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客观信息不足以完全理解这个世界(200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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